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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何以受到敬重
应该如何培养国家精英?国家精英如何立身处世?18世纪英国政治家、美学家爱德蒙·伯克在《新辉格党人向老辉格党人的呼吁》(1791)一文中对此发过一通议论,颇有君主立宪观念统领下的封建社会特点,抄录如下:
在受人敬重的地方成长,从出生开始眼中就无低下卑贱的事物;被教导要自重;习惯于社会眼光的检视;及早留心公众意见;能够站在高处观望,对整个社会复杂多变的人事有更透彻的认识;在闲暇时间阅读、反思、交谈;不论身在何处,都能得到智者和学者的重视和肯定;习惯令下必从的军旅生活:被教导在追寻荣誉和履行责任时藐视危险;在有过必罚、极小的错误就会招致极度毁灭的环境中,培养出最高程度的警觉性、远见和审慎;能够被引导在行为上有所规范;要把自己当作是大众在重要议题上的典范;做上帝和世人之间的调停者;受雇为执法者和司法者,因此能最先造福世人;成为高等科学、文科和高尚艺术的教授;身处富商之中,他们的成功据信来自敏锐的理解力、勤勉不息、井井有条、始终如一和行为有常的美德,来自交易中讲诚信的习惯:这些都是那些人的环境和条件,他们形成我所谓的自然(natural)贵族阶级,没有它就没有国民(nation)。[转引自考纳·克鲁兹·奥布莱恩:《伟大的旋律:爱德蒙·伯克传》,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447页至448页。]
伯克称作“自然贵族阶级”的就是国家精英。伯克本人不是贵族出身,但也属于这个精英团体,不免有点美化。世袭贵族在人数上要小得多,他们在教育上起码得具有同样的标准。中国的科举制度,“田舍郎”可以通过读书在社会的阶梯上攀爬。他们急于改变自己的地位,功名心远重于责任感,一旦鲤鱼跳龙门,就想为多年的苦读寻求补偿。伯克笔下的“自然贵族阶级”,尽管稍稍失真,对中国精英阶层的发育,还是很值得比照的。
18世纪的英国人普遍认为,享有种种特权的人尤其应该重礼仪、守纪律、明责任、善自制。实际上的情形,当然是不能理想化的。伯克的好友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1759)中发问:年青贵族凭什么维护尊严、得到优越地位?斯密说,贵族对自己的言行是否合宜得体特别敏感,他深知自己会对周围产生影响。“由于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他养成了注意日常行为中每一细节的习惯,并学会了按照极其严格的礼节履行所有那些微小的职责。由于他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引人注目,人们是多么愿意赞同他的意愿,所以在无足轻重的场合,他的举止也带上这种意识所自然激发出来的翩翩风度和高雅神态。”[《道德情操论》,蒋自强等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254页。这在欧洲是共识。法文里有“noblesseoblige”一说,通用于英文,意谓“贵人行为理应高尚”,“位高任重”。现代汉语里缺少类似的固定说法。“做官”、“有权”就意味着可以摆威风,贪享受,图发财。语言的差别也是意识的差别。]出于同样的道理,中国古代的圣人、帝王乃至儒者必须谨小慎微,束身寡过(也有大量相反的例子)。在《国富论》的第五部分有许多涉及教育的内容,读来也是长见识的。斯密相信,有身份和财产的人,从小必须接受良好的教育以“取得那些能使他们博得世人尊敬的知识以及由这些知识所培养的品德”。即使教育所费甚多,他们的双亲和保护人也毫不踌躇。假如失教,往往是因教师马虎无能或经费使用不当所致。他还比较了不同社会背景的人在行为上的差异。地位高而富有的人慎言检迹,“社会尊敬他到什么程度,和他的权威与名望有很大的关系,所以,凡社会上污名失信的事,他都不敢妄为;他得小心翼翼地注意社会对于他这种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所一致要求的那种道德”。斯密所虑不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因为一个社会对不同身份地位的人在知识、品德上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普通百姓没有什么声誉需要像爱护眼珠一样爱护它,社会对他的约束较弱,他在出生地言行还有所检束,一旦离开家乡,周围不再有人在旁注意他,“他就任情而动,不加检点,委身于一切卑劣的游荡和罪恶”[《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353页。]。斯密的道德观带有贵族社会的标记,他不相信低下的社会地位和贫穷有利于公共美德的养成。[奥斯汀的《曼斯菲尔德庄园》中有范妮回朴茨茅斯探亲的一幕,范妮注意到相对的贫穷甚至使家庭成员不能体贴相待。早期的恩格斯在调查英国工人阶级状况时也把贫困与堕落联系起来。但是金钱自身决非道德的保障。]
斯密本人还直接参与了贵族的教育。1752年斯密当选为格拉斯哥大学道德哲学教授,并成为格拉斯哥文学学会会员和爱丁堡哲学学会会员。18世纪的英国贵族喜欢聘请学术上有名望的人督导下一代的教育,在他们眼里,人文学科教授富学识,明事理,行为举止优雅得体,处处堪为子弟法式,即所谓“学为人师,行为世范”。1758年11月14日,休谟的好友、苏格兰政治家吉尔伯特·埃利奥特在致斯密函中云,菲茨莫里斯子爵(1761年晋为第二代谢尔本伯爵,1784年晋为兰斯多恩侯爵,曾任英国财政大臣)两年前从牛津毕业,对那所大学印象不佳,他的弟弟即将从伊顿毕业,菲茨莫里斯子爵经与父亲谢尔本勋爵商议,想将他弟弟送到格拉斯哥大学就读,住在斯密家中,斯密对他拥有管教全权。亚当·斯密慷慨允诺。不久那位年轻的菲茨莫里斯先生就被格拉斯哥大学录取,亚当·斯密亲自照顾他的生活起居,还为他拟订学习计划,并不时向他父亲和兄长汇报他的学业。谢尔本勋爵本姓佩蒂,为17世纪英国著名政治经济学家威廉·佩蒂之后,斯密在致他的信里对他提倡“艺术、勤奋和独立”大加赞赏:“对阁下尊贵的祖先威廉·佩蒂爵士来说,最使他在天之灵高兴的,莫若见到他的后人执行符合他理想的既聪明又有公益精神的计划了。”[莫斯纳、罗斯编,《亚当·斯密通信集》,林国夫、吴良健等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62页。]谢尔本勋爵把儿子托付给一位品德高尚、长于观察与判断的教授,心里也十分满意。他在1759年4月26日给斯密的信上再次解释选择格拉斯哥的缘由:“我看到牛津和剑桥的一个重大缺点在于,把孩子送到那里,不但不能受到管教,反而成为学校的管理者,在那里受到尊重的主要是门第和财产,而不是本人的学业成就。”这句话出自有“门第和财产”的谢尔本勋爵之口,尤其可贵。他还表示,希望儿子通过斯密“道德上的训诲和榜样”养成服从、克己的习惯,善于采纳不同意见,办事精确认真,“成为一个正直和仁慈、严肃的人”。他还从学科里看到改变性格的用途。例如他想到,学数学可能会改掉他儿子“疏懒与轻率的习性”。[莫斯纳、罗斯编,《亚当·斯密通信集》,林国夫、吴良健等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68页至70页。]
1759年春,亦即菲茨莫里斯就读格拉斯哥大学不久,斯密一生中的转折点来到了。《道德情操论》出版,他赢得了极大的声誉。经休谟等友人建议,伦敦的出版商安德鲁·米勒将18位英国最知名的贵族、政治家定为这部装帧考究、用料精美的著作的赠阅对象,这说明奖掖学术在当时几乎就是经国大业。后来曾任陆军大臣和财政大臣的查尔斯·唐森德(1725-1767)对这部作品倾倒备至,立即想在适当的时候把还在伊顿读书的继子巴克娄公爵置于作者的辅导之下赴欧洲旅游。休谟闻讯还就此事两次拜访唐森德。唐森德家族是诺福克郡的望族,查尔斯·唐森德的祖父唐森德子爵(第二)是英国18世纪上半叶极有名的辉格党政治家,英国第一任首相、诺福克同乡沃尔浦尔的妹妹多萝西是他的续弦。查尔斯·唐森德在1767年提出旨在加强北美殖民地税收的《唐森德条例》,得到议院的通过,不料触发美国独立战争。唐森德因此被视为历史罪人,但在1759年他却是极受敬重的人物,当时英国上流社会的聚会都仰仗他的出席来吸引客人。休谟称他胜过“英格兰最聪敏的人”,伯克也佩服他“敏锐透彻的判断力,辛辣而绝顶的机智”。唐森德1755年在格拉斯哥发表过支持自由贸易的声明,著有《提请公众严重关切国家主义思想》一书。他曾捐赠给剑桥大学一笔钱款用以奖励研究“贸易理论”的论文,剑桥收下赠款,但拒绝将经济学作为学生正式研究的科目,唐森德大为愤怒。亚当·斯密与唐森德的交往大约始于18世纪50年代中期。1759年夏,唐森德去格拉斯哥访问斯密,并邀斯密去他府邸做客.还就日后斯密担任巴克娄公爵在海外旅行时的家庭教师职务一事达成初步协议。1763年10月,唐森德信告斯密,巴克娄公爵拟圣诞节后出国,如亚当·斯密仍有意陪他一起旅行,将会得到优厚的薪给。唐森德在信中如此描写这位年轻公爵的品格和斯密将发挥的作用:
他有出众的才能,有丈夫气概,心怀坦荡,崇尚真理。以他的地位和财产,有了这些品质,就为他在行事上的方正不阿奠定极其牢固的基础。如果您认为他完成学校中的教育,把这些优秀的素质定型化是个上策,则无可置疑对国家和对他个人来说,他将成为我们想象中最完美的一个人物。[《亚当·斯密通信集》,林国夫、吴良健等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137页。]
在当时的英国,贵族出重金聘请家庭教师是十分常见的。斯密以家庭教师的名义随巴克娄公爵出访,年薪三百镑,外加出国旅行的一切费用。旅行归来,斯密的家庭教师身份就自行解除,但他将终身领到每年三百英镑的年金。如此丰润的报酬对一位年收入约一百五十英镑、退休后没有什么经济来源的教授而言是无法拒绝的。当时普通人年收入三四十英镑已相当不错。斯密以为要做一个出色的教师,所需的时间和研究、天资和勤勉,绝不亚于著名的律师和医生,但是教师的报酬相对却较低,这是不公平的。斯密还引用苏格拉底的话说,假如教师许诺要把学生训练为智慧而有德的人,索取的学费就不能太低,不然“以如此低价出卖智慧这种高货色,定会被人訾为大愚”。他还给苏格拉底算了笔账:苏格拉底所教的修辞学当时十分流行,他做系列演讲,所得在一千迈纳左右,相当于英国18世纪中叶的三千三百多英镑。斯密还提到,古希腊出名的教授都有大宗财产,乔治阿斯以纯金制成自己的金像赠给德尔菲寺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生活也极其阔绰。[《国富论》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126页至127页。]年金三百英镑虽然可观,以古希腊的标准来看还算不上隆厚。
斯密接受唐森德的建议后即向大学当局提出休假三个月,原因是想“进行一项深感兴趣的工作”,大学教授会议予以许可。1764年2月初,斯密和巴克娄公爵启程前往法国,巴克娄公爵之弟休·坎贝尔·斯科特同行。斯密抵达巴黎后,即致函格拉斯哥大学校长,正式辞去教授职务。与斯密同时代的知名教授多担任贵族私人教师者,有的也像他那样放弃大学教职。亚当·弗格森(爱丁堡大学道德哲学教授)带切斯特菲尔德伯爵旅游欧洲;威廉·罗特(格拉斯哥大学神学及文明史教授)陪霍普顿勋爵的长子霍普出访;达尔泽尔(爱丁堡大学希腊语教授)甚至当上了梅特兰勋爵在牛津大学的“陪读”!英国驻法国大使哈特福特勋爵聘休谟担任私人秘书(1763年至1766年),原因之一也是休谟能照顾他儿子比彻姆勋爵的学习。
巴克娄公爵与斯密在巴黎、图卢兹、日内瓦和法国南部逗留了两年八个月。1766年10月18日,休·坎贝尔·斯科特不幸死于巴黎,斯密和他的学生护送遗体回到伦敦。巴克娄公爵的“大旅行”想不到就此猝然结束。师生分手后仍时时保持联系,巴克娄公爵对他的家庭教师始终深怀感激之情,他后来曾回忆说,与斯密相处近三年,从未产生丝毫不和或隔阂,“就我来说,在同这样的人物的交往中,我获得了所能期望的一切教益”。也有人说,亚当·斯密时常在别人面前走神,不擅社交,难以胜任随同旅行的家庭教师的职责,唐森德选中这位道德哲学家,无非想给自己带来荣誉。[约翰·雷:《亚当·斯密传》(1965年重印本),胡企林、陈应年译,朱泱译校,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203页。]其实斯密在居法的第二、三年是很受欢迎的人物。他和巴克娄公爵抵达法国不久,《道德情操论》法译本(书名改为《精神的形而上学》)出版,作者的名字慢慢为人所知。初到法国,由于唐森德安排欠周,舒瓦瑟尔公爵未能及时将两位英国贵客介绍给当地的上流社会。斯密在给休谟的信(1764年7月5日)上抱怨,他整日几乎无所事事,“为了消磨时光,我已开始写一本书”。这就是整整12年后才问世的《国富论》的缘起。斯密从多方面考察法国社会,心得体会广泛反映在这部著作之中。随着局面的打开,斯密频繁出入社交界,成为巴黎当时著名文学沙龙的常客,据说他的魅力还打动了几位贵妇的心弦。斯密结识的尽是法国文化界的一时之秀,他与杜尔哥和魁奈等重农学派领袖人物的交流无疑也丰富了他的经济思想。巴克娄公爵在贡比涅曾发高烧,斯密连日在学生病榻前细细观察病情的些微变化。这也使人想起菲茨莫里斯住在斯密家时重病不起,主人对他悉心照料的场景。
斯密回国后一度协助唐森德和谢尔本勋爵研究已变得十分棘手的北美殖民地问题。1767年5月,他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并回到苏格兰的柯科迪侍奉老母,继续《国富论》的写作。从巴克娄公爵处领取的三百英镑年金使他可以心无旁骛,潜心著述。1778年1月,斯密又被任命为苏格兰海关专员和盐务专员,年薪分别为五百英镑和一百英镑。据传斯密得到这两项肥缺,起关键作用的是巴克娄公爵的美意(唐森德已在1767年9月死于霍乱)。加上原有年金,亚当·斯密的年收入达九百英镑(不计稿费),可过锦衣玉食的生活。18世纪的英国基本上由贵族统治,斯密是贵族政治的得益者。
斯密一生未婚。他不尚奢华,逝世后留下的财产却很少。他的朋友猜想,他一定是常为慈善事业秘密捐献了大笔金钱,他们发现了不少很有说服力的间接证据。巴克娄公爵回国后未在政界出名,但他始终是苏格兰的头面人物,爱丁堡的皇家学会成立后他是首任主席。他对慈善事业的贡献也很大,经常模仿苏格兰国王詹姆士五世微服私访。亚历山大·卡莱尔在他著名的《自传》里说,巴克娄公爵在近三年的时间里天天与斯密亲密相处,不会不为斯密对正义和人类的热爱所感动。
然而出国游学对贵族青年究竟是否有益,斯密本人未敢断言。在《国富论》下卷有这样的议论:“在英国,青年人刚从学校毕业,不把他送入大学,却把他送往外国游学,这件事已经一天一天成了流行的风尚。据说,青年人游学归来,其智能都有很大的增进。”对此斯密并不怀疑。同时他也看到出国漫游的种种弊端:年轻人“远离两亲及亲戚的督责、管理和控制”,可能浪费韶光,变得散漫放荡,以前通过教育养成的良好习惯也会淡忘。尽管如此,出国依然流行,究其原因,“不外乎社会对于各大学的不信任”。[《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331页至332页。]
看来家庭教师的督导还是十分必要。亚当·斯密本人当家庭教师的经历说明,18世纪的英国贵族重视教育,而且他们相信,传授知识与培育道德、养成性格须臾不可脱离。为此,他们不惜重金。
贵族何以受到敬重
应该如何培养国家精英?国家精英如何立身处世?18世纪英国政治家、美学家爱德蒙·伯克在《新辉格党人向老辉格党人的呼吁》(1791)一文中对此发过一通议论,颇有君主立宪观念统领下的封建社会特点,抄录如下:
在受人敬重的地方成长,从出生开始眼中就无低下卑贱的事物;被教导要自重;习惯于社会眼光的检视;及早留心公众意见;能够站在高处观望,对整个社会复杂多变的人事有更透彻的认识;在闲暇时间阅读、反思、交谈;不论身在何处,都能得到智者和学者的重视和肯定;习惯令下必从的军旅生活:被教导在追寻荣誉和履行责任时藐视危险;在有过必罚、极小的错误就会招致极度毁灭的环境中,培养出最高程度的警觉性、远见和审慎;能够被引导在行为上有所规范;要把自己当作是大众在重要议题上的典范;做上帝和世人之间的调停者;受雇为执法者和司法者,因此能最先造福世人;成为高等科学、文科和高尚艺术的教授;身处富商之中,他们的成功据信来自敏锐的理解力、勤勉不息、井井有条、始终如一和行为有常的美德,来自交易中讲诚信的习惯:这些都是那些人的环境和条件,他们形成我所谓的自然(natural)贵族阶级,没有它就没有国民(nation)。[转引自考纳·克鲁兹·奥布莱恩:《伟大的旋律:爱德蒙·伯克传》,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447页至448页。]
伯克称作“自然贵族阶级”的就是国家精英。伯克本人不是贵族出身,但也属于这个精英团体,不免有点美化。世袭贵族在人数上要小得多,他们在教育上起码得具有同样的标准。中国的科举制度,“田舍郎”可以通过读书在社会的阶梯上攀爬。他们急于改变自己的地位,功名心远重于责任感,一旦鲤鱼跳龙门,就想为多年的苦读寻求补偿。伯克笔下的“自然贵族阶级”,尽管稍稍失真,对中国精英阶层的发育,还是很值得比照的。
18世纪的英国人普遍认为,享有种种特权的人尤其应该重礼仪、守纪律、明责任、善自制。实际上的情形,当然是不能理想化的。伯克的好友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1759)中发问:年青贵族凭什么维护尊严、得到优越地位?斯密说,贵族对自己的言行是否合宜得体特别敏感,他深知自己会对周围产生影响。“由于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他养成了注意日常行为中每一细节的习惯,并学会了按照极其严格的礼节履行所有那些微小的职责。由于他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引人注目,人们是多么愿意赞同他的意愿,所以在无足轻重的场合,他的举止也带上这种意识所自然激发出来的翩翩风度和高雅神态。”[《道德情操论》,蒋自强等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254页。这在欧洲是共识。法文里有“noblesseoblige”一说,通用于英文,意谓“贵人行为理应高尚”,“位高任重”。现代汉语里缺少类似的固定说法。“做官”、“有权”就意味着可以摆威风,贪享受,图发财。语言的差别也是意识的差别。]出于同样的道理,中国古代的圣人、帝王乃至儒者必须谨小慎微,束身寡过(也有大量相反的例子)。在《国富论》的第五部分有许多涉及教育的内容,读来也是长见识的。斯密相信,有身份和财产的人,从小必须接受良好的教育以“取得那些能使他们博得世人尊敬的知识以及由这些知识所培养的品德”。即使教育所费甚多,他们的双亲和保护人也毫不踌躇。假如失教,往往是因教师马虎无能或经费使用不当所致。他还比较了不同社会背景的人在行为上的差异。地位高而富有的人慎言检迹,“社会尊敬他到什么程度,和他的权威与名望有很大的关系,所以,凡社会上污名失信的事,他都不敢妄为;他得小心翼翼地注意社会对于他这种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所一致要求的那种道德”。斯密所虑不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因为一个社会对不同身份地位的人在知识、品德上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普通百姓没有什么声誉需要像爱护眼珠一样爱护它,社会对他的约束较弱,他在出生地言行还有所检束,一旦离开家乡,周围不再有人在旁注意他,“他就任情而动,不加检点,委身于一切卑劣的游荡和罪恶”[《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353页。]。斯密的道德观带有贵族社会的标记,他不相信低下的社会地位和贫穷有利于公共美德的养成。[奥斯汀的《曼斯菲尔德庄园》中有范妮回朴茨茅斯探亲的一幕,范妮注意到相对的贫穷甚至使家庭成员不能体贴相待。早期的恩格斯在调查英国工人阶级状况时也把贫困与堕落联系起来。但是金钱自身决非道德的保障。]
斯密本人还直接参与了贵族的教育。1752年斯密当选为格拉斯哥大学道德哲学教授,并成为格拉斯哥文学学会会员和爱丁堡哲学学会会员。18世纪的英国贵族喜欢聘请学术上有名望的人督导下一代的教育,在他们眼里,人文学科教授富学识,明事理,行为举止优雅得体,处处堪为子弟法式,即所谓“学为人师,行为世范”。1758年11月14日,休谟的好友、苏格兰政治家吉尔伯特·埃利奥特在致斯密函中云,菲茨莫里斯子爵(1761年晋为第二代谢尔本伯爵,1784年晋为兰斯多恩侯爵,曾任英国财政大臣)两年前从牛津毕业,对那所大学印象不佳,他的弟弟即将从伊顿毕业,菲茨莫里斯子爵经与父亲谢尔本勋爵商议,想将他弟弟送到格拉斯哥大学就读,住在斯密家中,斯密对他拥有管教全权。亚当·斯密慷慨允诺。不久那位年轻的菲茨莫里斯先生就被格拉斯哥大学录取,亚当·斯密亲自照顾他的生活起居,还为他拟订学习计划,并不时向他父亲和兄长汇报他的学业。谢尔本勋爵本姓佩蒂,为17世纪英国著名政治经济学家威廉·佩蒂之后,斯密在致他的信里对他提倡“艺术、勤奋和独立”大加赞赏:“对阁下尊贵的祖先威廉·佩蒂爵士来说,最使他在天之灵高兴的,莫若见到他的后人执行符合他理想的既聪明又有公益精神的计划了。”[莫斯纳、罗斯编,《亚当·斯密通信集》,林国夫、吴良健等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62页。]谢尔本勋爵把儿子托付给一位品德高尚、长于观察与判断的教授,心里也十分满意。他在1759年4月26日给斯密的信上再次解释选择格拉斯哥的缘由:“我看到牛津和剑桥的一个重大缺点在于,把孩子送到那里,不但不能受到管教,反而成为学校的管理者,在那里受到尊重的主要是门第和财产,而不是本人的学业成就。”这句话出自有“门第和财产”的谢尔本勋爵之口,尤其可贵。他还表示,希望儿子通过斯密“道德上的训诲和榜样”养成服从、克己的习惯,善于采纳不同意见,办事精确认真,“成为一个正直和仁慈、严肃的人”。他还从学科里看到改变性格的用途。例如他想到,学数学可能会改掉他儿子“疏懒与轻率的习性”。[莫斯纳、罗斯编,《亚当·斯密通信集》,林国夫、吴良健等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68页至70页。]
1759年春,亦即菲茨莫里斯就读格拉斯哥大学不久,斯密一生中的转折点来到了。《道德情操论》出版,他赢得了极大的声誉。经休谟等友人建议,伦敦的出版商安德鲁·米勒将18位英国最知名的贵族、政治家定为这部装帧考究、用料精美的著作的赠阅对象,这说明奖掖学术在当时几乎就是经国大业。后来曾任陆军大臣和财政大臣的查尔斯·唐森德(1725-1767)对这部作品倾倒备至,立即想在适当的时候把还在伊顿读书的继子巴克娄公爵置于作者的辅导之下赴欧洲旅游。休谟闻讯还就此事两次拜访唐森德。唐森德家族是诺福克郡的望族,查尔斯·唐森德的祖父唐森德子爵(第二)是英国18世纪上半叶极有名的辉格党政治家,英国第一任首相、诺福克同乡沃尔浦尔的妹妹多萝西是他的续弦。查尔斯·唐森德在1767年提出旨在加强北美殖民地税收的《唐森德条例》,得到议院的通过,不料触发美国独立战争。唐森德因此被视为历史罪人,但在1759年他却是极受敬重的人物,当时英国上流社会的聚会都仰仗他的出席来吸引客人。休谟称他胜过“英格兰最聪敏的人”,伯克也佩服他“敏锐透彻的判断力,辛辣而绝顶的机智”。唐森德1755年在格拉斯哥发表过支持自由贸易的声明,著有《提请公众严重关切国家主义思想》一书。他曾捐赠给剑桥大学一笔钱款用以奖励研究“贸易理论”的论文,剑桥收下赠款,但拒绝将经济学作为学生正式研究的科目,唐森德大为愤怒。亚当·斯密与唐森德的交往大约始于18世纪50年代中期。1759年夏,唐森德去格拉斯哥访问斯密,并邀斯密去他府邸做客.还就日后斯密担任巴克娄公爵在海外旅行时的家庭教师职务一事达成初步协议。1763年10月,唐森德信告斯密,巴克娄公爵拟圣诞节后出国,如亚当·斯密仍有意陪他一起旅行,将会得到优厚的薪给。唐森德在信中如此描写这位年轻公爵的品格和斯密将发挥的作用:
他有出众的才能,有丈夫气概,心怀坦荡,崇尚真理。以他的地位和财产,有了这些品质,就为他在行事上的方正不阿奠定极其牢固的基础。如果您认为他完成学校中的教育,把这些优秀的素质定型化是个上策,则无可置疑对国家和对他个人来说,他将成为我们想象中最完美的一个人物。[《亚当·斯密通信集》,林国夫、吴良健等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137页。]
在当时的英国,贵族出重金聘请家庭教师是十分常见的。斯密以家庭教师的名义随巴克娄公爵出访,年薪三百镑,外加出国旅行的一切费用。旅行归来,斯密的家庭教师身份就自行解除,但他将终身领到每年三百英镑的年金。如此丰润的报酬对一位年收入约一百五十英镑、退休后没有什么经济来源的教授而言是无法拒绝的。当时普通人年收入三四十英镑已相当不错。斯密以为要做一个出色的教师,所需的时间和研究、天资和勤勉,绝不亚于著名的律师和医生,但是教师的报酬相对却较低,这是不公平的。斯密还引用苏格拉底的话说,假如教师许诺要把学生训练为智慧而有德的人,索取的学费就不能太低,不然“以如此低价出卖智慧这种高货色,定会被人訾为大愚”。他还给苏格拉底算了笔账:苏格拉底所教的修辞学当时十分流行,他做系列演讲,所得在一千迈纳左右,相当于英国18世纪中叶的三千三百多英镑。斯密还提到,古希腊出名的教授都有大宗财产,乔治阿斯以纯金制成自己的金像赠给德尔菲寺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生活也极其阔绰。[《国富论》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126页至127页。]年金三百英镑虽然可观,以古希腊的标准来看还算不上隆厚。
斯密接受唐森德的建议后即向大学当局提出休假三个月,原因是想“进行一项深感兴趣的工作”,大学教授会议予以许可。1764年2月初,斯密和巴克娄公爵启程前往法国,巴克娄公爵之弟休·坎贝尔·斯科特同行。斯密抵达巴黎后,即致函格拉斯哥大学校长,正式辞去教授职务。与斯密同时代的知名教授多担任贵族私人教师者,有的也像他那样放弃大学教职。亚当·弗格森(爱丁堡大学道德哲学教授)带切斯特菲尔德伯爵旅游欧洲;威廉·罗特(格拉斯哥大学神学及文明史教授)陪霍普顿勋爵的长子霍普出访;达尔泽尔(爱丁堡大学希腊语教授)甚至当上了梅特兰勋爵在牛津大学的“陪读”!英国驻法国大使哈特福特勋爵聘休谟担任私人秘书(1763年至1766年),原因之一也是休谟能照顾他儿子比彻姆勋爵的学习。
巴克娄公爵与斯密在巴黎、图卢兹、日内瓦和法国南部逗留了两年八个月。1766年10月18日,休·坎贝尔·斯科特不幸死于巴黎,斯密和他的学生护送遗体回到伦敦。巴克娄公爵的“大旅行”想不到就此猝然结束。师生分手后仍时时保持联系,巴克娄公爵对他的家庭教师始终深怀感激之情,他后来曾回忆说,与斯密相处近三年,从未产生丝毫不和或隔阂,“就我来说,在同这样的人物的交往中,我获得了所能期望的一切教益”。也有人说,亚当·斯密时常在别人面前走神,不擅社交,难以胜任随同旅行的家庭教师的职责,唐森德选中这位道德哲学家,无非想给自己带来荣誉。[约翰·雷:《亚当·斯密传》(1965年重印本),胡企林、陈应年译,朱泱译校,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203页。]其实斯密在居法的第二、三年是很受欢迎的人物。他和巴克娄公爵抵达法国不久,《道德情操论》法译本(书名改为《精神的形而上学》)出版,作者的名字慢慢为人所知。初到法国,由于唐森德安排欠周,舒瓦瑟尔公爵未能及时将两位英国贵客介绍给当地的上流社会。斯密在给休谟的信(1764年7月5日)上抱怨,他整日几乎无所事事,“为了消磨时光,我已开始写一本书”。这就是整整12年后才问世的《国富论》的缘起。斯密从多方面考察法国社会,心得体会广泛反映在这部著作之中。随着局面的打开,斯密频繁出入社交界,成为巴黎当时著名文学沙龙的常客,据说他的魅力还打动了几位贵妇的心弦。斯密结识的尽是法国文化界的一时之秀,他与杜尔哥和魁奈等重农学派领袖人物的交流无疑也丰富了他的经济思想。巴克娄公爵在贡比涅曾发高烧,斯密连日在学生病榻前细细观察病情的些微变化。这也使人想起菲茨莫里斯住在斯密家时重病不起,主人对他悉心照料的场景。
斯密回国后一度协助唐森德和谢尔本勋爵研究已变得十分棘手的北美殖民地问题。1767年5月,他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并回到苏格兰的柯科迪侍奉老母,继续《国富论》的写作。从巴克娄公爵处领取的三百英镑年金使他可以心无旁骛,潜心著述。1778年1月,斯密又被任命为苏格兰海关专员和盐务专员,年薪分别为五百英镑和一百英镑。据传斯密得到这两项肥缺,起关键作用的是巴克娄公爵的美意(唐森德已在1767年9月死于霍乱)。加上原有年金,亚当·斯密的年收入达九百英镑(不计稿费),可过锦衣玉食的生活。18世纪的英国基本上由贵族统治,斯密是贵族政治的得益者。
斯密一生未婚。他不尚奢华,逝世后留下的财产却很少。他的朋友猜想,他一定是常为慈善事业秘密捐献了大笔金钱,他们发现了不少很有说服力的间接证据。巴克娄公爵回国后未在政界出名,但他始终是苏格兰的头面人物,爱丁堡的皇家学会成立后他是首任主席。他对慈善事业的贡献也很大,经常模仿苏格兰国王詹姆士五世微服私访。亚历山大·卡莱尔在他著名的《自传》里说,巴克娄公爵在近三年的时间里天天与斯密亲密相处,不会不为斯密对正义和人类的热爱所感动。
然而出国游学对贵族青年究竟是否有益,斯密本人未敢断言。在《国富论》下卷有这样的议论:“在英国,青年人刚从学校毕业,不把他送入大学,却把他送往外国游学,这件事已经一天一天成了流行的风尚。据说,青年人游学归来,其智能都有很大的增进。”对此斯密并不怀疑。同时他也看到出国漫游的种种弊端:年轻人“远离两亲及亲戚的督责、管理和控制”,可能浪费韶光,变得散漫放荡,以前通过教育养成的良好习惯也会淡忘。尽管如此,出国依然流行,究其原因,“不外乎社会对于各大学的不信任”。[《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331页至332页。]
看来家庭教师的督导还是十分必要。亚当·斯密本人当家庭教师的经历说明,18世纪的英国贵族重视教育,而且他们相信,传授知识与培育道德、养成性格须臾不可脱离。为此,他们不惜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