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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跃君:否定教皇绝对权威,倡导个体自由,“新教运动”的精神依然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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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跃君:否定教皇绝对权威,倡导个体自由,“新教运动”的精神依然可贵

钱跃君:否定教皇绝对权威,倡导个体自由,“新教运动”的精神依然可贵
2017-10-27 09:35:40
来源:钝角网 作者: 钱跃君
关键词:欧洲 宗教 点击: 我要评论
2017年10月31日是新教运动五百周年,这是德国历史上、也是欧洲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德国各地教会和民间将举行上千个不同形式的纪念活动。回首这五百年,是欧洲走出中世纪蒙昧、进入近代工业社会的五百年。显然,新教运动不仅是一场孤立的基督教会内部的宗教改革运动,而是席卷整个欧洲的一场社会革命。其产生的原因值得借鉴,因为任何一场社会变革都有其历史原因和社会基础;其产生的结果一直影响到今日欧洲,这也是今天还要回顾和探讨这一历史事件的原因——研究历史的目的不是为了历史,而是为了现实。

  人人都可以解释圣经

  尼采曾经说过,“所谓真理,其实是对真理的解释(Interpretation)。”之所以教皇会玩弄出赎罪券的牟利方式,是因为教皇有最高的《圣经》解释权,他可以解释,如果人们购买了赎罪券,不仅可以为自己、还可以为已经死去的亲友赎罪而进入天堂。所以这里要争议的,其实是谁可以解释圣经——对《圣经》的解释,重要于《圣经》本身。举例说:

  “孔子不等同于儒家”:直接纪录孔子言行的书籍就这么几本,但各朝各代为了当权者的利益,发展出汉朝、唐朝、宋朝、明朝等各代不同的儒家,许多儒家内容根本不是孔子原意,甚至反孔子观点,如孔子只说人要“仁义礼智信”,猴年马月说过人要“忠孝节义”的?

  “马克思不等同于马克思主义”:马克思写下、出版了一系列政治经济学专著,结合马克思当时的社会背景,就能看到马克思的真实思想。而后人依据、经常是篡改马克思的基本观点,发展出恩格斯的马克思主义,列宁的马克思主义,斯大林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的马克思主义……全都不同,不少“马克思主义”是反马克思的。所以,当权者只容许自己任意解释马克思,而绝对禁止权力之外的人解释马克思。

  许多人感觉伊斯兰教比较暴力、基督教少点暴力:其实,在《可兰经》和《圣经》中可以找到足够的内容发挥一下,就崇尚暴力;找到足够的内容发挥一下,就是崇尚和平。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是崇尚和平还是暴力?

  哲学上有一个独立分支“解释学”(Hermeneutics),历史上就是由法律解释和圣经解释这两大领域发展出来。法律条款就这么几句,法官针对某案来具体解释相应的法律条款,并以此判决。所以,与其说法官在遵循法律判案,不如说法官在解释法律判案——法律的最高解释权在最高法院,而不在制定该款法律的议会。

  马丁•路德在新教理论上提出了四个“唯有”(阳性solus,阴性sola,中性solum):

  一、“唯有”依据《圣经》来解释基督教教义,而不能根据教会传统(sola scriptura)。

  二、“唯有”基督可以救助人或赦免人,而不是教会或其它圣人圣物(solus Christus)。

  三、“唯有”赦免,不需要被赦免者用自己的财产来交换(sola gratia)。

  四、能否获得赦免,“唯有”依靠人的信仰,而不靠人作出了怎样的贡献(sola fide)。

  这里马丁•路德间接地指出,任何一位基督教徒与上帝是直接的关系,不需要通过教会,更不需要通过教皇。对基督教教义的理解,仅仅根据《圣经》原文,而不需要通过教皇解释,教皇更没有最终解释《圣经》的特权。既然如此,每一位基督教徒都有阅读和根据自己理解来解释《圣经》的权利,不存在教皇的最高解释权。马丁•路德甚至怀疑,《圣经•新约》中的有些篇章,如雅各书、犹大书、希伯來书和启示录,是否属于《新约》尚未定——《圣经•旧约》基本出于一人之手,是很完整的;而《圣经•新约》只是根据许多前人的零碎篇章汇集而来,真假不分。

  形式上似乎是对《圣经》解释权的争议,其实是对整个中世纪社会结构的挑战。在原有教皇的解释下,整个社会结构是天定的,上帝给每个人都指定了一个特定的社会地位,例如精神社会的教士教徒关系,世俗社会的贵族平民关系。而社会结构的核心是教会,最高主宰是教皇。既然这样的社会结构是天定的,任何社会成员都必须无条件地、心甘情愿地接受,神圣不可改变。既然马丁•路德提出教皇没有最高的《圣经》解释权,则现有的社会结构、教会结构是否合理,要重新根据《圣经》原文来审核。例如,《圣经》原文中只是说,两个人以上就可以自愿建立一个基督教社区,凭什么一定要建成现在这样等级分明的庞大教会?要设立这么繁复的宗教礼仪?《圣经》并没有区分贵族与平民,为什么事实上贵族拥有这么多土地、拥有这么多特权?

  新教运动的背后是农耕社会转型到商业社会(后来的工业社会),所以最早将马丁•路德新教理论付诸实践的,也是社会矛盾的产物。最早支持新教运动的是骑士(底层贵族),也是马丁•路德的最早保护者。骑士拥有教会或国王特封的土地,但地租收入已经远低于城市商人,属于穷地主。1495年帝国会议又取消了骑士的许多特权,更有利于国王、即大贵族,引起骑士不满。莱茵河上游的骑士们继维腾贝格和纽伦堡之后,建立了德国第三个独立于教皇、即独立于特里尔大主教的新教社区,还将原来每天要做弥撒,改成仅仅周日做一次礼拜。该骑士运动在教会的软硬兼施下破产。

  1525年德国西南地区施瓦本发生30万农民起义,抗议国家对他们土地的侵吞。这是违背原有社会结构的激烈行为,他们将马丁•路德的新教理论作为他们诉求的依据——尽管马丁•路德本人反对这次激进的农民起义——也将斯文的新教理论更通俗化地传播到民间:上帝赋予的权利就是《圣经》赋予的权利(而不是教会赋予的权利)。他们不仅建立起自己独立的基督教社区,而且由社区的所有成员选举产生自己的牧师(不是由上级教会任命),该牧师仅仅根据《圣经》来宣讲和主持教区。在经济上,他们要求回归到《圣经》时代,人人都有权利使用公共的草地和耕田,有权利在公共的河流和森林捕鱼和狩猎。尽管这次农民起义——马克思称之为早期市民革命——被残酷镇压了,但国王担心再度发生这样的起义,所以还是满足了农民的许多诉求。尤其这次起义中农民自己建立自己的地方社区,自己管理自己,就成为今日德国政体的城镇自治和各州自治(联邦制)的雏形。

1572年,圣巴托罗缪之夜:法国天主教徒针对加尔文教派的屠杀.jpg

1572年,圣巴托罗缪之夜:法国天主教徒针对加尔文教派的屠杀

  让《圣经》走向底层民间

  马丁•路德提出人人都有权利解释《圣经》,但《圣经》并不是人人都能读懂的。《圣经•旧约》的原文是以色列的古西伯来语,后来译成古希腊语(前280年),直到公元4世纪才由天主教的St.Hierom(340-420)翻译成土语化的拉丁文。《圣经•新约》的原文是口语化的古希腊语,公元200年前后就译成拉丁文,St.Hierom又作修订。也就是说,到马丁•路德时代,拉丁文的《旧约》和《新约》已成为基督教会的标准文本。但普通民众并不懂拉丁文,只能听任教会的主教和神父们来叙述《圣经》故事,是对是错谁也不知道,更罔论去解释《圣经》。

  所以,学习《圣经》的第一步是要让更多的人懂拉丁文。新教运动一发生,德国出现了一大批拉丁文学校。首先将马丁•路德《九十五条论纲》(1517)传播到社会、从而被人暗杀的Wilhelm Nesen(1492-1524),两年后就在法兰克福创办了德国第一所拉丁学校(1519),即今日莱辛文理中学的前身(该校现在的第一外语依旧是拉丁文)。马丁•路德的终身之友、同校教授Philipp Melanchthon (1497-1560),看到马丁•路德发起宗教改革,马上提出必须同时发起教育改革。他不仅对大学课程作了大量改革,而且于1524在Magdeburg、1525在Eisleben、1526在纽伦堡创立了拉丁学校。他立下的学校宗旨是:一、拉丁文教学;二、不要压给学生许多学习内容,而要重视学生基础、多做复习;三、根据年龄和学业将学生分成三个班级。——Melanchthon后被誉为“德国的老师”(Lehrer Deutschlands)。笔者女儿就读的法兰克福的弗里德利希女皇中学KFG,其前身也是创办于1550年的拉丁学校。

  正因如此,新教比较重视教育,以至新教国家的教育水平普遍高于旧教国家,这为以后新教国家的经济起飞打下了人才基础。例如在“30年战争”中,信奉新教的北部荷兰成功地独立出西班牙统治,而信奉旧教的南部荷兰没有独立成功。拿破仑之后的1815年维也纳欧洲会议中决定南、北荷兰统一,北部荷兰国王担任整个荷兰国王。南、北荷兰仅仅分裂200年,天主教的南部荷兰的学校教育与新教的北部荷兰天壤之别:南部有21,8万文盲,北部只有2,3万。所以荷兰统一时,信仰马丁•路德教的荷兰国王的首要大事,就是在南部荷兰新建了1500所学校,15年内那里的学生数从15万提高到30万。南部荷兰(包括半个卢森堡)最终还是独立出荷兰(和卢森堡)而建国比利时(1830)。从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到,最早信新教的都是经贸比较发展的城市或区域,以农业为主的国家或区域信旧教的为多。

  能上拉丁学校的毕竟还是贵族、至少生活富裕家庭的子女,所以还是要把《圣经》翻译成德语。在Wartburg的两年中(1522-1524),马丁•路德完成了一系列新教理论写作,尤其将《圣经》翻译成口语化的德语,以便德国普通民众也能读到《圣经》原著——英国学者William Tyndale(1484-1536)受到马丁•路德感召,也将《圣经》翻译成英语,结果被英国国王和教会定罪、后被罗马教廷以火刑处死。可想,天主教极其忌讳突破宗教垄断、让普通民众阅读《圣经》原文。

  当时马丁•路德翻译的还是《圣经•新约》,但不是根据罗马教廷的官方拉丁文译本,而是根据欧洲第一部《圣经•新约》印刷本(Erasmus 1516)所附的古希腊文版本,并于1522年印刷出版。马丁•路德翻译得非常通俗,而且是意译。“要像母亲在家中、孩子在草地上、丈夫在市场上”那样地问答,一直天主教说马丁•路德在翻译中篡改《圣经》原意。翻译《圣经•旧约》的难度比较大,在其他学者的协助下,直到1534年才完成。此后,北欧诸国也纷纷将《圣经》翻译成了本国语言。

  鉴于罗马教廷的保守与腐败,宗教改革无法通过罗马教廷实现。马丁•路德在《致德意志民族的基督教贵族公开信》(1520.8)中呼吁世俗贵族(国王),要自己承担起宗教改革、承担起教育和救助穷人的重任。在宗教礼仪上也走向本土化。1521年圣诞夜,牧师Andreas Bodenstein一反传统地穿上世俗衣服,以德语演说。这些,首先从文化和宗教上,然后在政治和经济上,推动了欧洲各国的本土化,在已经形成的主权国家(sovereign state/Territorialstaat)的基础上,过渡到民族国家(nation state/Nationalstaat)——当然,这也加强了君主专制(Absolutism/Absolutismus),最著名的就是法王路易十四世:“国家就是我”——并成为今日世界上国家划分的主流。

  《圣经》翻译的另一个贡献,是推进了德语走向成熟。德语分为北德的低地德语(Niederdeutsch),中德和南德的高地德语(Hochdeutsch),马丁•路德翻译时用的是高地德语(上撒克森方言)。17世纪讨论确定德国官方用语时,因为马丁•路德翻译的德语《圣经》、即高地德语流传最广,所以确定德国官方语为高地德语——中华民国初年将北京方言定为官方语,就是因为京剧流传较广——非常惋惜,公元5世纪日耳曼大移民时,说低地德语的德国北部盎格族和撒克森族移民去英国,英国民间使用低地德语,英国皇室(法国贵族)使用法语,两者结合形成了英语。如果低地德语定为德国官方语,则德语与英语就更加接近。

责任编辑:昀舒
钱跃君:否定教皇绝对权威,倡导个体自由,“新教运动”的精神依然可贵

钱跃君:否定教皇绝对权威,倡导个体自由,“新教运动”的精神依然可贵

2017-10-27 09:35:40
来源:钝角网 作者: 钱跃君
2017年10月31日是新教运动五百周年,这是德国历史上、也是欧洲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德国各地教会和民间将举行上千个不同形式的纪念活动。回首这五百年,是欧洲走出中世纪蒙昧、进入近代工业社会的五百年。显然,新教运动不仅是一场孤立的基督教会内部的宗教改革运动,而是席卷整个欧洲的一场社会革命。其产生的原因值得借鉴,因为任何一场社会变革都有其历史原因和社会基础;其产生的结果一直影响到今日欧洲,这也是今天还要回顾和探讨这一历史事件的原因——研究历史的目的不是为了历史,而是为了现实。

  马丁•路德没有想要创立新教,只想去除天主教的腐败,最直接的是反对赎罪券和买卖神职,以恢复纯洁的基督教原貌。但天主教不认同他的建议,不承认偏离天主教的教会和教徒。于是,希望天主教改革的教会被世人称为基督新教,尽管马丁•路德反复论述的,是如何回归到天主教以前的旧教。拉丁文“formatio”是“形成”的意思,“re-formatio”是“重新形成”,即复兴或回归天主教原有传统,中文却误译成“新教”运动。

  事实上,基督教内部一直有两个系统:一个是中世纪初期的圣•奥古斯汀(354-430),认为人有原罪,天生堕落,唯有依靠上帝才能获救,其代表作是《忏悔录》;另一个是中世纪晚期圣•道明学派的集大成者托马斯•阿奎那(1225-1274),认为上帝赋予了人的良知,能自己分辨善恶,只是要在上帝的指引下才不至于堕落(颇似孟子的良知说),其代表作是《神学大全》。前者比较古老而虔诚,只有在经济落后的德国尚有一定的土壤;后者比较现代而自信,从而也容易变质,教会腐败也多由此出,流行于城市与商贸兴起之后的欧洲。马丁•路德看到,传统基督教受穷、虔诚、苦修,即苦行僧般的宗教生活,被现代化重视现世和生活享受的大潮冲击,“富裕让人忘记上帝”,教皇的富贵荣华和教堂的富丽堂皇就可见一斑(否则不会有这么多人去争教皇宝座)。所以他希望,教会要从阿奎德的新思维重新回归到奥古斯汀的旧传统。马丁•路德《九十五条论纲》的最后两条就号召基督徒,“要通过苦行、死亡和地狱来追随首领基督。”“只有通过自己的苦行、而不是通过(赎罪券的)担保,才有信心进入天国。”

九十五条论纲.jpg

九十五条论纲

  如果一定要说“新教运动”的“新”,只是对之前天主教最腐败的时期而言。据笔者理解,大致有下述几个方面的“新”。

  突破教皇专制

  意大利文艺复兴托名“复兴”,即回归古希腊、古罗马的人文主义文化,其实就是否定中世纪的世界观和由这样的世界观所形成的社会结构。当时的世界观是基督教,更严格说是罗马教廷所勾画的基督教。基督教满足于“内心相信”——你只要“相信”(不需要证明)有上帝和基督的存在,则上帝和基督所说的话(《圣经》)就都是真理。正如圣•奥古斯汀所言:“我信(基督),故我理解(基督教义)。”——近代哲学鼻祖笛卡尔借用这句话:“我思(考),故我(存)在。”而古希腊文化对所有事物都持有怀疑态度,人文主义者眼里不存在“真理”,所有都是“假设”。作出任何定理都要给出前提, 都要严密“证明”,要寻本求源——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流行的一个学术原则就是“求源”(Ad fontes)。

  其实,基督教的许多学派也都源于古希腊文化:圣•奥古斯汀(354-430)的神学基础是柏拉图,依据古希腊哲学来创建基督教神学(略如中国宋以后以佛教体系来整理儒家学说而形成宋明理学);托马斯•阿奎那(1225-1274)的神学基础是亚里斯多德,建立起更为庞大的神学体系——亚里斯多德的哲学地位就是中世纪被推崇出来,他的著作也是为此而译成拉丁文,推动了整个欧洲的学术研究。但基督教神学只是在古希腊哲学中吸取养料,获得启迪,用哲学方法来解释基督教信仰(神学),但禁止完全用哲学方法来讨论。但至少在形式上,基督教义的论证还得遵从古希腊的人文主义精神,这也成为学者型神父马丁•路德论述新教运动的思路:依据人文主义精神,严密审核罗马教廷和教皇所说的是否符合《圣经》。

  到中世纪晚期,基督教已经发展成结构非常严密的宗教团体,等级森严:教皇,(由大主教与部分主教组成的委员会)红衣主教团,大主教,主教,神父,祭师等——教皇本来只是罗马大主教,其地位略特殊于其它国家地区的大主教(德国就有美茵茨、科隆、特里尔、萨尔茨堡等七个大主教),现在却成了事实上基督教的最高主宰。按照当时的神学解释,这样的教会等级是天定的——如果你是基督教徒,你就得信服这样的神圣结构不可改变,并且无条件地服从。

  基督教这样等级、设立教皇的神学依据,是《新约•马太福音》第16章中的一段:

  ……耶稣想知道:“那你们认为我是谁?”西蒙•彼得说:“你是基督,活着的上帝的儿子。”对此耶稣对他说:“你可以很高兴,西蒙——约翰的儿子,因为这个认知不是出于你自己,而是我在天上的父亲告诉你的。所以我说:你是彼得,我想在这块岩石上建起我的社区!没有敌人可以摧毁它,甚至死亡也不可能摧毁它。我想把进入上帝新世界的钥匙给你。你在这里、在地球上宣布的哪些内容有法律效力,在上帝面前也同样有法律效力;你在这里宣布哪些内容没有法律效力,在上帝面前也同样没有法律效力。”

  这里给出两个由基督亲自确立的信息:

  一、基督提出要建立教堂:这之前耶稣和他的使徒都是挨门逐户去别人家庭、或邀请别人来他们家里传教。没有固定的地点(教堂),也没有确定的社团(教会)。根据基督的这个愿望,彼得从耶路撒冷流亡到罗马后,创建了世界上的第一个基督教会和第一座基督教堂,他亲自担任教主——也就是第一任教皇。

  二、彼得说的话完全符合上帝的观点:彼得(教皇)是基督的全权代表,他对基督教暨《圣经》有最高解释权。

  按照《圣经》这样的说法,教皇具有基督教的最高权力似乎也无可非议。

  马丁•路德不满教皇,但丝毫不反对《圣经》。对基督教的观点,他坚守以《圣经》为准,反对以教皇所说为准。

  马丁•路德从《新约•马太福音》第18章和《新约•科林多前书》第12章中找到了否认教皇特权的理由:

  (基督说:)“如果你们中的两个人在地球上共同祈求任何一样东西,我在天上的父亲都会给你们,因为,如果有两人或三人以我的名义聚集在一起,则我就在他们中间。”

  (基督说:)“你们所有人共同构成了基督的驱体,每个人都是躯体的一个部分,上帝给每个人安排了一个位置。首先是使徒,然后是预言者,然后是教师,然后是能创造奇迹、或能医治他人、帮助他人、能够管理或说外语的人……”

  前者说明,基督所要创建的社团(教会),只是指两个人以上的社团即可,没有说要建立现在那样庞大严密体系的教会;后者说明,社团中的所有人、包括神职人员,都是各有专长的普通人,而不是圣人。他们在教会中的特殊地位,不是因为他们的职务,而是因为他们的知识。由此推论,教皇作为神职人员,也就是有一定特长的普通人,他不是圣•彼得的传人,所以他不能代表基督说话——否定了教皇的绝对权威。

  正是基于这样严密的学术论证,马丁•路德在《九十五条论纲》的第五、六条中才敢大胆挑战教皇的权威:

  “教皇没有意愿、也没有权力赦免任何人应当受到的惩罚,除非这些惩罚本来就是教皇或根据教会法确定的。”—— 教皇制定的教会法不等同于《圣经》。

  “教皇没有权力赦免任何人的过错,他只能解释和确认,这些过错是上帝赦免的。他最多赦免他自己保留判决的案子。如果人们蔑视这些案件,则这些过错也就没有获得赦免。”

  马丁•路德没有明确否认赎罪券的作用,“但与上帝的恩典和十字架的虔诚相比,是微不足道的。”(68条)。而事实上,兜售赎罪券其实铺下了“侵吞人们财富的渔网,”(66条)“名为赎罪,实为谋利。”(67条)

  1519年1月,马丁•路德在Worms的帝国大会上回答德国皇帝查理五世及罗马教皇代表时,明确拒绝收回他的新教观点,“除非由《圣经》证明我的错误,或明示我的逻辑推理有误。”即他完全否认教皇的权威,“因为他们经常犯错和自相矛盾。”而只有《圣经》原文才是判断的唯一依据。

  人人都可以解释圣经

  尼采曾经说过,“所谓真理,其实是对真理的解释(Interpretation)。”之所以教皇会玩弄出赎罪券的牟利方式,是因为教皇有最高的《圣经》解释权,他可以解释,如果人们购买了赎罪券,不仅可以为自己、还可以为已经死去的亲友赎罪而进入天堂。所以这里要争议的,其实是谁可以解释圣经——对《圣经》的解释,重要于《圣经》本身。举例说:

  “孔子不等同于儒家”:直接纪录孔子言行的书籍就这么几本,但各朝各代为了当权者的利益,发展出汉朝、唐朝、宋朝、明朝等各代不同的儒家,许多儒家内容根本不是孔子原意,甚至反孔子观点,如孔子只说人要“仁义礼智信”,猴年马月说过人要“忠孝节义”的?

  “马克思不等同于马克思主义”:马克思写下、出版了一系列政治经济学专著,结合马克思当时的社会背景,就能看到马克思的真实思想。而后人依据、经常是篡改马克思的基本观点,发展出恩格斯的马克思主义,列宁的马克思主义,斯大林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的马克思主义……全都不同,不少“马克思主义”是反马克思的。所以,当权者只容许自己任意解释马克思,而绝对禁止权力之外的人解释马克思。

  许多人感觉伊斯兰教比较暴力、基督教少点暴力:其实,在《可兰经》和《圣经》中可以找到足够的内容发挥一下,就崇尚暴力;找到足够的内容发挥一下,就是崇尚和平。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是崇尚和平还是暴力?

  哲学上有一个独立分支“解释学”(Hermeneutics),历史上就是由法律解释和圣经解释这两大领域发展出来。法律条款就这么几句,法官针对某案来具体解释相应的法律条款,并以此判决。所以,与其说法官在遵循法律判案,不如说法官在解释法律判案——法律的最高解释权在最高法院,而不在制定该款法律的议会。

  马丁•路德在新教理论上提出了四个“唯有”(阳性solus,阴性sola,中性solum):

  一、“唯有”依据《圣经》来解释基督教教义,而不能根据教会传统(sola scriptura)。

  二、“唯有”基督可以救助人或赦免人,而不是教会或其它圣人圣物(solus Christus)。

  三、“唯有”赦免,不需要被赦免者用自己的财产来交换(sola gratia)。

  四、能否获得赦免,“唯有”依靠人的信仰,而不靠人作出了怎样的贡献(sola fide)。

  这里马丁•路德间接地指出,任何一位基督教徒与上帝是直接的关系,不需要通过教会,更不需要通过教皇。对基督教教义的理解,仅仅根据《圣经》原文,而不需要通过教皇解释,教皇更没有最终解释《圣经》的特权。既然如此,每一位基督教徒都有阅读和根据自己理解来解释《圣经》的权利,不存在教皇的最高解释权。马丁•路德甚至怀疑,《圣经•新约》中的有些篇章,如雅各书、犹大书、希伯來书和启示录,是否属于《新约》尚未定——《圣经•旧约》基本出于一人之手,是很完整的;而《圣经•新约》只是根据许多前人的零碎篇章汇集而来,真假不分。

  形式上似乎是对《圣经》解释权的争议,其实是对整个中世纪社会结构的挑战。在原有教皇的解释下,整个社会结构是天定的,上帝给每个人都指定了一个特定的社会地位,例如精神社会的教士教徒关系,世俗社会的贵族平民关系。而社会结构的核心是教会,最高主宰是教皇。既然这样的社会结构是天定的,任何社会成员都必须无条件地、心甘情愿地接受,神圣不可改变。既然马丁•路德提出教皇没有最高的《圣经》解释权,则现有的社会结构、教会结构是否合理,要重新根据《圣经》原文来审核。例如,《圣经》原文中只是说,两个人以上就可以自愿建立一个基督教社区,凭什么一定要建成现在这样等级分明的庞大教会?要设立这么繁复的宗教礼仪?《圣经》并没有区分贵族与平民,为什么事实上贵族拥有这么多土地、拥有这么多特权?

  新教运动的背后是农耕社会转型到商业社会(后来的工业社会),所以最早将马丁•路德新教理论付诸实践的,也是社会矛盾的产物。最早支持新教运动的是骑士(底层贵族),也是马丁•路德的最早保护者。骑士拥有教会或国王特封的土地,但地租收入已经远低于城市商人,属于穷地主。1495年帝国会议又取消了骑士的许多特权,更有利于国王、即大贵族,引起骑士不满。莱茵河上游的骑士们继维腾贝格和纽伦堡之后,建立了德国第三个独立于教皇、即独立于特里尔大主教的新教社区,还将原来每天要做弥撒,改成仅仅周日做一次礼拜。该骑士运动在教会的软硬兼施下破产。

  1525年德国西南地区施瓦本发生30万农民起义,抗议国家对他们土地的侵吞。这是违背原有社会结构的激烈行为,他们将马丁•路德的新教理论作为他们诉求的依据——尽管马丁•路德本人反对这次激进的农民起义——也将斯文的新教理论更通俗化地传播到民间:上帝赋予的权利就是《圣经》赋予的权利(而不是教会赋予的权利)。他们不仅建立起自己独立的基督教社区,而且由社区的所有成员选举产生自己的牧师(不是由上级教会任命),该牧师仅仅根据《圣经》来宣讲和主持教区。在经济上,他们要求回归到《圣经》时代,人人都有权利使用公共的草地和耕田,有权利在公共的河流和森林捕鱼和狩猎。尽管这次农民起义——马克思称之为早期市民革命——被残酷镇压了,但国王担心再度发生这样的起义,所以还是满足了农民的许多诉求。尤其这次起义中农民自己建立自己的地方社区,自己管理自己,就成为今日德国政体的城镇自治和各州自治(联邦制)的雏形。

1572年,圣巴托罗缪之夜:法国天主教徒针对加尔文教派的屠杀.jpg

1572年,圣巴托罗缪之夜:法国天主教徒针对加尔文教派的屠杀

  让《圣经》走向底层民间

  马丁•路德提出人人都有权利解释《圣经》,但《圣经》并不是人人都能读懂的。《圣经•旧约》的原文是以色列的古西伯来语,后来译成古希腊语(前280年),直到公元4世纪才由天主教的St.Hierom(340-420)翻译成土语化的拉丁文。《圣经•新约》的原文是口语化的古希腊语,公元200年前后就译成拉丁文,St.Hierom又作修订。也就是说,到马丁•路德时代,拉丁文的《旧约》和《新约》已成为基督教会的标准文本。但普通民众并不懂拉丁文,只能听任教会的主教和神父们来叙述《圣经》故事,是对是错谁也不知道,更罔论去解释《圣经》。

  所以,学习《圣经》的第一步是要让更多的人懂拉丁文。新教运动一发生,德国出现了一大批拉丁文学校。首先将马丁•路德《九十五条论纲》(1517)传播到社会、从而被人暗杀的Wilhelm Nesen(1492-1524),两年后就在法兰克福创办了德国第一所拉丁学校(1519),即今日莱辛文理中学的前身(该校现在的第一外语依旧是拉丁文)。马丁•路德的终身之友、同校教授Philipp Melanchthon (1497-1560),看到马丁•路德发起宗教改革,马上提出必须同时发起教育改革。他不仅对大学课程作了大量改革,而且于1524在Magdeburg、1525在Eisleben、1526在纽伦堡创立了拉丁学校。他立下的学校宗旨是:一、拉丁文教学;二、不要压给学生许多学习内容,而要重视学生基础、多做复习;三、根据年龄和学业将学生分成三个班级。——Melanchthon后被誉为“德国的老师”(Lehrer Deutschlands)。笔者女儿就读的法兰克福的弗里德利希女皇中学KFG,其前身也是创办于1550年的拉丁学校。

  正因如此,新教比较重视教育,以至新教国家的教育水平普遍高于旧教国家,这为以后新教国家的经济起飞打下了人才基础。例如在“30年战争”中,信奉新教的北部荷兰成功地独立出西班牙统治,而信奉旧教的南部荷兰没有独立成功。拿破仑之后的1815年维也纳欧洲会议中决定南、北荷兰统一,北部荷兰国王担任整个荷兰国王。南、北荷兰仅仅分裂200年,天主教的南部荷兰的学校教育与新教的北部荷兰天壤之别:南部有21,8万文盲,北部只有2,3万。所以荷兰统一时,信仰马丁•路德教的荷兰国王的首要大事,就是在南部荷兰新建了1500所学校,15年内那里的学生数从15万提高到30万。南部荷兰(包括半个卢森堡)最终还是独立出荷兰(和卢森堡)而建国比利时(1830)。从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到,最早信新教的都是经贸比较发展的城市或区域,以农业为主的国家或区域信旧教的为多。

  能上拉丁学校的毕竟还是贵族、至少生活富裕家庭的子女,所以还是要把《圣经》翻译成德语。在Wartburg的两年中(1522-1524),马丁•路德完成了一系列新教理论写作,尤其将《圣经》翻译成口语化的德语,以便德国普通民众也能读到《圣经》原著——英国学者William Tyndale(1484-1536)受到马丁•路德感召,也将《圣经》翻译成英语,结果被英国国王和教会定罪、后被罗马教廷以火刑处死。可想,天主教极其忌讳突破宗教垄断、让普通民众阅读《圣经》原文。

  当时马丁•路德翻译的还是《圣经•新约》,但不是根据罗马教廷的官方拉丁文译本,而是根据欧洲第一部《圣经•新约》印刷本(Erasmus 1516)所附的古希腊文版本,并于1522年印刷出版。马丁•路德翻译得非常通俗,而且是意译。“要像母亲在家中、孩子在草地上、丈夫在市场上”那样地问答,一直天主教说马丁•路德在翻译中篡改《圣经》原意。翻译《圣经•旧约》的难度比较大,在其他学者的协助下,直到1534年才完成。此后,北欧诸国也纷纷将《圣经》翻译成了本国语言。

  鉴于罗马教廷的保守与腐败,宗教改革无法通过罗马教廷实现。马丁•路德在《致德意志民族的基督教贵族公开信》(1520.8)中呼吁世俗贵族(国王),要自己承担起宗教改革、承担起教育和救助穷人的重任。在宗教礼仪上也走向本土化。1521年圣诞夜,牧师Andreas Bodenstein一反传统地穿上世俗衣服,以德语演说。这些,首先从文化和宗教上,然后在政治和经济上,推动了欧洲各国的本土化,在已经形成的主权国家(sovereign state/Territorialstaat)的基础上,过渡到民族国家(nation state/Nationalstaat)——当然,这也加强了君主专制(Absolutism/Absolutismus),最著名的就是法王路易十四世:“国家就是我”——并成为今日世界上国家划分的主流。

  《圣经》翻译的另一个贡献,是推进了德语走向成熟。德语分为北德的低地德语(Niederdeutsch),中德和南德的高地德语(Hochdeutsch),马丁•路德翻译时用的是高地德语(上撒克森方言)。17世纪讨论确定德国官方用语时,因为马丁•路德翻译的德语《圣经》、即高地德语流传最广,所以确定德国官方语为高地德语——中华民国初年将北京方言定为官方语,就是因为京剧流传较广——非常惋惜,公元5世纪日耳曼大移民时,说低地德语的德国北部盎格族和撒克森族移民去英国,英国民间使用低地德语,英国皇室(法国贵族)使用法语,两者结合形成了英语。如果低地德语定为德国官方语,则德语与英语就更加接近。

  倡导个体自由

  黑格尔在他的《历史哲学》中系统分析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得出一个精辟的结论:历史发展,其实就是人们获得越来越多的自由——新教运动突破教皇专制,就是要给人们拥有更多的自由。马丁•路德最美的神学专著《论基督徒的自由》(1520.11)就是献给自由女神的。这部专著有德语和拉丁文两个版本,德语版是写给萨克森国的Zwickau市市长Hermann Mühlpford,拉丁文版是写给罗马教皇Leo X。两者内容还不尽相同,不知谁先谁后。拉丁文版较长,内容更深入。

  马丁•路德在这部著作中提出了一个观点:“一个基督徒通过信仰(基督教),就能成为凌驾于一切事物之上的自由人,不再隶属于任何一个人;一个基督徒通过爱,成为所有人的仆人,所有人的臣民。”这前后两句话似乎有点矛盾,其实他提出了一个更高境界,应当来自圣•奥古斯汀的神学思路:人有灵魂和肉体两个方面。一个人唯利是图,但可以非常健康富有,生活非常奢侈,即他的“肉体”非常享受,而他的灵魂并不自由;另一个人可能贫病交困,可能还在监狱中,但他乐于助人,乐于为社会公义而呼吁,他“肉体”受到煎熬,而他的“灵魂”是自由的——颇有中国儒家“颜回乐处”的遗韵。马丁•路德显然推崇后者的人生观,这也是他对“基督徒自由”的诠释。

  这一思想的《圣经》依据,主要是《圣经•新约•加拉太书》第5章中圣•保罗的一段话:“上帝授予你们自由,兄弟。但你们不能滥用自由而贪婪和缺乏爱心,你们更要成为他人的仆人。只要做到‘爱人如己’,也就符合了所有(做人)准则。如果你们像野兽那样互相残杀吞噬,就要当心了,恐怕你们都会被相互歼灭。”依此来简述马丁•路德的观点:任何人都有与身俱来的自由,但又应当无私地服务于他人。

汉堡市圣米雪埃丽教堂旁的路德纪念像.JPG

汉堡市圣米雪埃丽教堂旁的路德纪念像

  马丁•路德讲述这些观点不仅仅为了解释《圣经》,也是突破教皇专制,这部著作就是针对教皇1520年6月15日给他下达的一份要他悔改的圣旨而撰写的。在当时的天主教教义中,社会结构及教会结构是上帝确定的,教皇的权威是基督亲自授予(君权神授),教会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来确定社会秩序——犹太教中,社会秩序必须符合上帝之法,教会没有这么大的权力——底层教民就是隶属于教会,平民哪有自由可言。而马丁•路德的上述观点,是直接援用《圣经》来证明,所有底层的教民都是自由之身,不隶属于任何机构或任何人。他在谈到教民与神职人员的关系时表示:“《圣经》对这两类人并没有区分。《圣经》不过用‘执事’、‘仆人’、‘管家’来称呼那些现今不可一世、号称为教皇或主教的人。他们只是传道人,教育人们基督的信仰和讲解信徒的自由。”

  天主教建立了一整套限制人们自由生活的准则,有些也不无道理,但有些却是“存天理,灭人欲”。例如限定神职人员不得结婚,《圣经》上哪里写过这一点?马丁•路德作为神职人员(牧师),就率先结婚生子。天主教禁止离婚,禁止重婚。信奉新教的黑森国国王菲利普与妻子感情不好,长期分居,却不能离婚,所以不能再婚(重婚)。于是他请教马丁•路德。路德说:《圣经》中没有说过人只能娶一个妻子。于是,菲利普非常低调地与一位宫女结婚——重婚是死罪,引起了轩然大波,许多新教国家的国王都不能认同,引起新教联盟的破裂。德国皇帝以此为籍口,联合天主教国家军事讨伐为数较少的北德新教国家,即Schmalkalden战争。

  当然,马丁•路德创导的“自由”,也不完全等同与后人所理解“自由”,但任何高深的学术观点一到民间就会变味,人们只看到自由的权利(天赋的),不一定想到自由的义务(要爱人如己),争取自由成为那个时代的主旋律:16世纪的农民起义,18世纪的启蒙运动、法国大革命等等——马丁•路德这部论述自由的著作,成为欧洲从中世纪进入近代社会的标志。

  从劳工神圣,到资本主义精神

  在传统的基督教义中,劳动是为生活所迫,是人生的折磨,尽管上帝自己都很勤劳,六天内创造了一个世界。

  《圣经•新约•创世纪》中记载:亚当和夏娃因为吃了禁果,被逐出伊甸园,“靠你们恐惧脸上的汗水,去挣你们的面包。” 从此,亚当和夏娃以及他们的子孙后代,只能在田里做苦力养活自己。所以在基督教的观念中,劳动被看作一种惩罚,为别人劳动更是低人一等。中世纪许多人宁愿做乞丐,也不愿去工作;即使有工作的人,挣钱到刚好够用到月底,就不工作了。许多企业为此降低工资,让这些人刚好能勉强生存,天天上班而没有余钱。为此引起工人罢工、破坏机器等。

  面对这样的现实,马丁•路德说出了他唯一不太符合《圣经》、但认为符合上帝的话:“人就是为了劳动而出生的,就像鸟是为了飞翔而出生。” “上帝不喜欢游手好闲的懒人,而希望人们在自己的职业中忠实地、勤奋地劳动,这也是上帝赐给人类的福祉和发展。”“游手好闲是违背上帝意志的罪孽,因为上帝已经提供给你劳动的能力。” 信奉新教的英国国王Edward VI在1547年居然推出严厉的法律:“如果谁拒绝工作,(法庭)就要判处他做告发他游手好闲的人的奴隶。主人可以用鞭子和锁链逼迫奴隶从事最肮脏的工作。如果该奴隶逃跑14天以上,将被判处终身奴隶,要在他额头烫上 ‘S’;如果他第三次逃跑,就作为叛国罪处死。主人可以出售奴隶,赠送奴隶,就像一只可移动的实物或家禽。”

  传统的德国家庭,男的出去工作挣钱,女的在家做家务,谁也没有把妇女的在家做家务看作是在劳动。马丁•路德有史以来第一次为妇女以及她们的工作正名:“世上有女性是最大的幸运,至少,那些男的也是她们生出。”“如果你问一位家庭主妇,为什么她要打扫房间、洗碗、挤牛奶?她会说:你要知道,上帝喜欢我的工作,因为是上帝让我做这些工作。” 德国新教运动让妇女成为受到世人尊重的妻子和母亲,这在天主教中是没有的。

  这里,马丁•路德强调的是人的劳动,而无论这人是从事怎样的职业,因为他认为,一个人从事某个职业,是上帝的指定,所以都是伟大的职业。德语的“职业”一词Beruf,就产生于新教运动中,是动词“召唤”(berufen)的词干,即任何职业都是上帝的召唤。

  1232年,罗马教皇Gregor IX向整个天主教世界宣布,每个人每年要有85天休假日,这样,人们才有时间奉献于上帝、即参加教会的各种宗教活动。马丁•路德却呼吁要取消所有的(宗教)节日,只保留每周日休假,大胆地说:“神圣日并不神圣,劳动日才最神圣。”为此,新教运动后人们的休假期大幅减少。

  在《圣经•新约•马太福音》中说:“富人(死后)很难进入天堂。” “骆驼穿过针眼,要比富人进入天堂还要容易。”可见,基督教反对人们致富,中世纪许多富人的内心很恐慌,经常偷偷地捐款以赎罪,希望死后能进入天堂。按照《圣经•新约》的要求,“左手捐出的款,都不能让右手知道。”这样的宗教束缚,限制了人们依靠自己的勤劳与智慧去创造财富,从国民经济来说,这是对全社会经济发展的阻碍。马丁•路德就不完全赞同这一观点。

  天主教反对支付利息的借钱,想来也符合传统道德:别人生活困难向你借钱,你出于爱心应当无偿借钱给别人以应一时之急,怎么能靠借钱来渔利——犹太教中没有这一教规,许多商人发财后就从事贷款业务,以致19世纪前德国银行界几乎被犹太人垄断。而马丁•路德并不一概反对贷款收取利息,认为收取4-5%的利息是合乎常情的,只有放高利贷的人不道德。许多学者认为,马丁•路德的这一“利息伦理”和“占用公共财产”促使了资本主义的诞生。就如马克斯•韦伯(1864-1920)在他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所述:“新教伦理为我们今天的职业概念奠定了宗教基础。”“合理地建立民间企业和合理地组织劳动的伦理来源于新教运动。”

  当然,马丁•路德的有些言论并不符合、或还没有理解资本主义精神。例如他反对贸易,说德国的金子和银子都从法兰克福博览会的黑洞里流失了。有些言论、如上述的“占用公共财产”(Allmenderaub/allmende robbed)也有其不公正之处。早在1217年英国国王亨利三世就推出“林业公约”: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公共资源,如森林,河流等。但后来这些资源逐步地被国王或贵族占有。德国农民战争(1524-1526)中,起义者提出的口号之一就是:穷人无权捉野禽,无权钓鱼,无权使用森林与河流等,这不符合上帝的意愿。结果,这些观点受到马丁•路德的非议。

  新教运动,不仅是一场宗教改革,而是一场社会变更,为欧洲转型到工业社会,奠定了宗教和伦理的基础。

  本文系钝角网独家稿件,未获授权,禁止转载。原题《宗教与文化——写在马丁•路德新教运动五百周年(下)》。

责任编辑:昀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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