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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存的首要地位
在现实主义的叙事下,生存是国家的首要考量,这促使他们追求权力,互相倾轧。为了取代现实主义,自由主义理论需提出替代性的考量。于民主和平论,对个人权利的尊重加和平解决冲突的准则。于经济相互依赖和平论,对繁荣的兴趣。于国际制度和平论,对规则的遵守。
然而,这些考量都不能掩盖对生存的担忧。原因在于,其一,它们的许多条件与现实不符:民主、经济相互依存、国际机构,这些条件并不总是存在,这限制了自由主义理论的适用范围;其二,更本质地,这些理论不能充分说明,满足这些条件,就可以加强国家间合作或者降低战争的可能性:例如,合作可以缓和冲突,也可能形成战争联盟。而但凡存在一丝战争的可能性,国家就必须遵循现实主义的逻辑以维护自己的生存安全。
二、民主和平论
冷战后的二十年间,民主和平论煊赫一时,但事实证明,世界并没有终结于自由民主制。退一步讲,民主国家间不打仗吗?我们起码可以举出以下四个反例:一战(1914-1918,德国vs英国、法国、意大利和美国),英布战争(1899-1902,英国vs德兰士瓦共和国、奥兰治自由邦),美西战争(1898,美国vs西班牙),卡吉尔战争(1999,印度vs巴基斯坦)。另外,美国内战、美国等民主国家推翻他国民选领导人的例子,也与民主和平论相悖。
此外,民主和平论对自由民主国家不打仗的解释难以令人信服。其中,制度性解释主要有以下三种 :
第一,公众倾向和平。康德《永久和平论》、冷战期间新保守主义都主张这一点。但是,如果真是如此,民众应该同样会反对与非民主国家开战。然而,从历史上看,公民反战并非如此强烈。例如,冷战结束以来,美国已经发动了七场战争,每三年就有两年处于战争状态。这解释了为什么民主和平论者不争辩民主国家更和平。为什么人民也会倾向于发动战争?首先,战争有时的确适应战略需要。其次,民主领导人善于使公众相信战争的必要性。最后,战争并不一定会给公众带来沉重的负担。
第二,机制延缓决策。分权制衡等机制使得民主国家战争动员更加困难。如果这些说法属实,那民主国家也不会对非民主国家发动战争。(再一次地)这与事实不符。发动战争的决定往往是在危机中做出的,此时一切服从于国家安全。紧急情况下,自由民主政体完全有能力迅速反应,并在必要时发动战争。
第三,舆论监督承诺。一些人认为,"观众成本"是解释民主和平的关键。一旦领导人背弃承诺,公众可通过选举迫使他们下台以惩罚他们。但实证研究表明它罕有解释力。对其基本逻辑也可以提出许多质疑。例如,领导者宁愿保持承诺的模糊,在这种情况下,“观众成本“逻辑甚至不起作用。抑或领导人未能坚持承诺,而以妥协终结危机,也不会受到惩罚。还有,不应低估领导人编故事的能力。
规范性解释则强调四个概念:和平解决冲突、尊重他人、容忍和信任。民主和自由主义都依赖之,不过内中原因有差异且有不同的侧重点:
民主的核心特征是选举,即公民如何解决分歧和选择政治秩序模式。这种方式可以和平解决冲突。由此延伸出信任、宽容和尊重他人。而自由主义则强调个人权利。自由世界罕有暴力,因为个人权利的普遍性。自由逻辑不仅适用于自由民主政体内部,也适用于它们之间的互动。自由国家间应该互相信任和尊重,不为解决分歧而发动战争。
这个逻辑有五个漏洞:
第一,个人间的分歧可能引发冲突,这就是为什么自由派也承认国家的必要性;然而,国家可以处理个人之间的分歧,国家之上却没有更高权威,自由民主政体不总是和平地行事,这就使得国家除诉诸均势制衡的现实逻辑外别无选择。
第二,民族主义强化各国的差异。每个国家都认为自身优于其他国家。自由民主政体难免受民族主义影响,这会破坏容忍和相互信任,甚至导致他们以暴力方式解决分歧。自由主义的普世性其实被夸大了。
第三,有相当多的实例反驳了自由民主规范维系和平的说法。例如,美国屡次推翻民选政府,包括1953年的伊朗、1954年的危地马拉、1964年的巴西及1973年的智利。又如,1861年特伦特事件,1895-96年委内瑞拉危机、1898年法索达危机及1923年鲁尔危机。
第四,以个人权利为核心,正义战争理论期望自由民主政体会尽全力避免杀害平民,或者至少比威权国家做得更好。但研究表明,绝境中,国家会强调战斗有效性而置人性于不顾。
第五,民主国家可能会倒退回专制国家。自由之家调研报告显示2006到2016年间世界上民主国家的比例在下降。魏玛德国就曾于1933年让位纳粹。因此,必须提防民主国家倒退,依现实主义与之打交道。
三、经济相互依赖和平论
根据这一理论,经济相互依赖程度高的国家即便政治分歧激烈也不会开战。因为开战的经济代价大于政治收益。该理论假定繁荣而非生存才是国家的首要目标,甚至认为在当今世界,征服难以使国家获利。
该理论主要有三个问题:首先,对于经济相互依存的国家来说,发动战争的代价并不总是很高,而且常常被低估。其次,即使各国认识到发动战争的经济代价,政治冲动通常被优先考虑,尤其是在核心安全利益受威胁的情况下。最后,缺乏验证该理论的经验证据。
此外,把繁荣排在生存之前并不正确。政治考量往往优先于经济考量,生存比繁荣更重要。一个国家不能生存就不能繁荣昌盛。民族主义也在起作用,它使得人民团结在领导人周围,也使得经济制裁收效甚微。一个国家可以承受制裁仍坚强不屈,很大程度上是民族主义推动的。典型的例子有,二战中,英美轰炸德日,却未能如愿以偿激起起义;乌克兰危机爆发后,俄罗斯民众追随普京,抗议西方的制裁。
乌克兰危机还反映了政治或战略考虑下制裁常常失败的另一个原因。于俄罗斯,乌克兰乃是核心战略利益,西方将之剥离是绝不能接受的。从普京的角度看,美国及其盟国的政策对俄罗斯的生存造成了威胁,这促使俄罗斯竭尽全力阻止乌克兰加入西方。
这个理论违背权力制衡逻辑和民族主义,理所当然,它在历史经验中也罕见支撑。甚至部分学者认为密切的经济相互依赖会增加战争的可能性,因为在经济困难时期,它有可能加剧贸易伙伴之间的紧张关系。伊拉克于1990年8月入侵科威特,尽管它们有着密切的经济联系,部分原因是科威特生产了超出欧佩克规定限额的石油,因而压低了伊拉克的石油利润。
总之,没有依据相信经济相互依存能确保国际和平,即使它偶尔可能起到遏制战争的作用。
四、国际制度和平论
自由制度主义或许是三大自由主义理论中最弱的。它只能延缓战争。制度是规定国家应该如何合作和相互竞争的一套规则,这些规则通常通过国际协定正式化并由相应机构管理。然而,必须强调,这些机构并不强迫各国遵守规则。对自愿服从的强调也包括国际法的运作机制。这里的分析适用于国际法和制度,同样适用于国际机构。
自由体制主义者提出国际机构促进国家间合作,帮助和平解决争端。这方面的最具影响力的作品是罗伯特·基欧汉的《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该书阐释如何加强国家间合作,对和平问题罕有涉及。一些体制主义者也讨论安全问题但主要围绕安全机构如何加强合作。作品多以"合作"为标题,罕有人阐释合作如何促进和平。
必须阐明国际机构促进合作的前提条件。只有当国家存在共同利益,但由于无政府状态无法实现时,国际机构才会起作用。这方面典型的例子是囚徒困境,两个人合作能实现共同利益,却因为担心被对方利用而不能付诸行动。而当国家利益相互冲突或者合作无利可图时,这一理论就没有意义了。
此外,该理论的局限性还在于它不适用于安全领域,而适用于经济和环境领域。因为这些领域国家最有可能需要国际机构的帮助,以实现其共同利益。例如联合国在解决大国的政治争端方面无能为力,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却能促进经济合作。
有人可能会说,军事联盟是安全机构,它们对国际政治有重要影响。的确,军事联盟有助于协调成员国在和平与战争方面的行动,使它们的集体行动更有效率和效力。北约就是一个例子。在冷战期间,北约阻止了苏联称霸欧洲的野心。但北约由基于面临共同威胁而具有强大合作动机的国家组成,而不是存在根本分歧的国家。因此可以说,自由制度主义者很少关注战争与和平问题。
当然,该理论的核心问题在于缺乏一个对国家有威慑力的更高权威。各国有时存在根本分歧而国际机构无法切实加以约束。在安全堪忧时,对欺骗的恐惧可能给合作带来障碍,特别是在安全领域。
总之,当国家有共同利益并需要促成时,国际机构或可助一臂之力。但是,没有理由认为这些机构可以确保国家远离战争。
五、为什么米尔斯海默是现实主义者
文末,米氏探讨了为什么他是现实主义者,以及为什么他认为国家,特别是大国,总会按权力制衡逻辑行事。简而言之,没有国家能肯定,潜在的对手会按自由主义逻辑行事,尤其考虑到民族主义的强大影响。何况一切在自助体系中运作,欲谋生存,必须强大。这听起来不动人,但我们别无他法。
作者系芝加哥大学“温得尔·哈里森杰出贡献”政治学教授,美国艺术与科学学院院士,著名国际关系理论家。“进攻性现实主义”领军人物,代表作《大国政治的悲剧》。原题《(反驳)自由主义的和平理论》
一、生存的首要地位
在现实主义的叙事下,生存是国家的首要考量,这促使他们追求权力,互相倾轧。为了取代现实主义,自由主义理论需提出替代性的考量。于民主和平论,对个人权利的尊重加和平解决冲突的准则。于经济相互依赖和平论,对繁荣的兴趣。于国际制度和平论,对规则的遵守。
然而,这些考量都不能掩盖对生存的担忧。原因在于,其一,它们的许多条件与现实不符:民主、经济相互依存、国际机构,这些条件并不总是存在,这限制了自由主义理论的适用范围;其二,更本质地,这些理论不能充分说明,满足这些条件,就可以加强国家间合作或者降低战争的可能性:例如,合作可以缓和冲突,也可能形成战争联盟。而但凡存在一丝战争的可能性,国家就必须遵循现实主义的逻辑以维护自己的生存安全。
二、民主和平论
冷战后的二十年间,民主和平论煊赫一时,但事实证明,世界并没有终结于自由民主制。退一步讲,民主国家间不打仗吗?我们起码可以举出以下四个反例:一战(1914-1918,德国vs英国、法国、意大利和美国),英布战争(1899-1902,英国vs德兰士瓦共和国、奥兰治自由邦),美西战争(1898,美国vs西班牙),卡吉尔战争(1999,印度vs巴基斯坦)。另外,美国内战、美国等民主国家推翻他国民选领导人的例子,也与民主和平论相悖。
此外,民主和平论对自由民主国家不打仗的解释难以令人信服。其中,制度性解释主要有以下三种 :
第一,公众倾向和平。康德《永久和平论》、冷战期间新保守主义都主张这一点。但是,如果真是如此,民众应该同样会反对与非民主国家开战。然而,从历史上看,公民反战并非如此强烈。例如,冷战结束以来,美国已经发动了七场战争,每三年就有两年处于战争状态。这解释了为什么民主和平论者不争辩民主国家更和平。为什么人民也会倾向于发动战争?首先,战争有时的确适应战略需要。其次,民主领导人善于使公众相信战争的必要性。最后,战争并不一定会给公众带来沉重的负担。
第二,机制延缓决策。分权制衡等机制使得民主国家战争动员更加困难。如果这些说法属实,那民主国家也不会对非民主国家发动战争。(再一次地)这与事实不符。发动战争的决定往往是在危机中做出的,此时一切服从于国家安全。紧急情况下,自由民主政体完全有能力迅速反应,并在必要时发动战争。
第三,舆论监督承诺。一些人认为,"观众成本"是解释民主和平的关键。一旦领导人背弃承诺,公众可通过选举迫使他们下台以惩罚他们。但实证研究表明它罕有解释力。对其基本逻辑也可以提出许多质疑。例如,领导者宁愿保持承诺的模糊,在这种情况下,“观众成本“逻辑甚至不起作用。抑或领导人未能坚持承诺,而以妥协终结危机,也不会受到惩罚。还有,不应低估领导人编故事的能力。
规范性解释则强调四个概念:和平解决冲突、尊重他人、容忍和信任。民主和自由主义都依赖之,不过内中原因有差异且有不同的侧重点:
民主的核心特征是选举,即公民如何解决分歧和选择政治秩序模式。这种方式可以和平解决冲突。由此延伸出信任、宽容和尊重他人。而自由主义则强调个人权利。自由世界罕有暴力,因为个人权利的普遍性。自由逻辑不仅适用于自由民主政体内部,也适用于它们之间的互动。自由国家间应该互相信任和尊重,不为解决分歧而发动战争。
这个逻辑有五个漏洞:
第一,个人间的分歧可能引发冲突,这就是为什么自由派也承认国家的必要性;然而,国家可以处理个人之间的分歧,国家之上却没有更高权威,自由民主政体不总是和平地行事,这就使得国家除诉诸均势制衡的现实逻辑外别无选择。
第二,民族主义强化各国的差异。每个国家都认为自身优于其他国家。自由民主政体难免受民族主义影响,这会破坏容忍和相互信任,甚至导致他们以暴力方式解决分歧。自由主义的普世性其实被夸大了。
第三,有相当多的实例反驳了自由民主规范维系和平的说法。例如,美国屡次推翻民选政府,包括1953年的伊朗、1954年的危地马拉、1964年的巴西及1973年的智利。又如,1861年特伦特事件,1895-96年委内瑞拉危机、1898年法索达危机及1923年鲁尔危机。
第四,以个人权利为核心,正义战争理论期望自由民主政体会尽全力避免杀害平民,或者至少比威权国家做得更好。但研究表明,绝境中,国家会强调战斗有效性而置人性于不顾。
第五,民主国家可能会倒退回专制国家。自由之家调研报告显示2006到2016年间世界上民主国家的比例在下降。魏玛德国就曾于1933年让位纳粹。因此,必须提防民主国家倒退,依现实主义与之打交道。
三、经济相互依赖和平论
根据这一理论,经济相互依赖程度高的国家即便政治分歧激烈也不会开战。因为开战的经济代价大于政治收益。该理论假定繁荣而非生存才是国家的首要目标,甚至认为在当今世界,征服难以使国家获利。
该理论主要有三个问题:首先,对于经济相互依存的国家来说,发动战争的代价并不总是很高,而且常常被低估。其次,即使各国认识到发动战争的经济代价,政治冲动通常被优先考虑,尤其是在核心安全利益受威胁的情况下。最后,缺乏验证该理论的经验证据。
此外,把繁荣排在生存之前并不正确。政治考量往往优先于经济考量,生存比繁荣更重要。一个国家不能生存就不能繁荣昌盛。民族主义也在起作用,它使得人民团结在领导人周围,也使得经济制裁收效甚微。一个国家可以承受制裁仍坚强不屈,很大程度上是民族主义推动的。典型的例子有,二战中,英美轰炸德日,却未能如愿以偿激起起义;乌克兰危机爆发后,俄罗斯民众追随普京,抗议西方的制裁。
乌克兰危机还反映了政治或战略考虑下制裁常常失败的另一个原因。于俄罗斯,乌克兰乃是核心战略利益,西方将之剥离是绝不能接受的。从普京的角度看,美国及其盟国的政策对俄罗斯的生存造成了威胁,这促使俄罗斯竭尽全力阻止乌克兰加入西方。
这个理论违背权力制衡逻辑和民族主义,理所当然,它在历史经验中也罕见支撑。甚至部分学者认为密切的经济相互依赖会增加战争的可能性,因为在经济困难时期,它有可能加剧贸易伙伴之间的紧张关系。伊拉克于1990年8月入侵科威特,尽管它们有着密切的经济联系,部分原因是科威特生产了超出欧佩克规定限额的石油,因而压低了伊拉克的石油利润。
总之,没有依据相信经济相互依存能确保国际和平,即使它偶尔可能起到遏制战争的作用。
四、国际制度和平论
自由制度主义或许是三大自由主义理论中最弱的。它只能延缓战争。制度是规定国家应该如何合作和相互竞争的一套规则,这些规则通常通过国际协定正式化并由相应机构管理。然而,必须强调,这些机构并不强迫各国遵守规则。对自愿服从的强调也包括国际法的运作机制。这里的分析适用于国际法和制度,同样适用于国际机构。
自由体制主义者提出国际机构促进国家间合作,帮助和平解决争端。这方面的最具影响力的作品是罗伯特·基欧汉的《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该书阐释如何加强国家间合作,对和平问题罕有涉及。一些体制主义者也讨论安全问题但主要围绕安全机构如何加强合作。作品多以"合作"为标题,罕有人阐释合作如何促进和平。
必须阐明国际机构促进合作的前提条件。只有当国家存在共同利益,但由于无政府状态无法实现时,国际机构才会起作用。这方面典型的例子是囚徒困境,两个人合作能实现共同利益,却因为担心被对方利用而不能付诸行动。而当国家利益相互冲突或者合作无利可图时,这一理论就没有意义了。
此外,该理论的局限性还在于它不适用于安全领域,而适用于经济和环境领域。因为这些领域国家最有可能需要国际机构的帮助,以实现其共同利益。例如联合国在解决大国的政治争端方面无能为力,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却能促进经济合作。
有人可能会说,军事联盟是安全机构,它们对国际政治有重要影响。的确,军事联盟有助于协调成员国在和平与战争方面的行动,使它们的集体行动更有效率和效力。北约就是一个例子。在冷战期间,北约阻止了苏联称霸欧洲的野心。但北约由基于面临共同威胁而具有强大合作动机的国家组成,而不是存在根本分歧的国家。因此可以说,自由制度主义者很少关注战争与和平问题。
当然,该理论的核心问题在于缺乏一个对国家有威慑力的更高权威。各国有时存在根本分歧而国际机构无法切实加以约束。在安全堪忧时,对欺骗的恐惧可能给合作带来障碍,特别是在安全领域。
总之,当国家有共同利益并需要促成时,国际机构或可助一臂之力。但是,没有理由认为这些机构可以确保国家远离战争。
五、为什么米尔斯海默是现实主义者
文末,米氏探讨了为什么他是现实主义者,以及为什么他认为国家,特别是大国,总会按权力制衡逻辑行事。简而言之,没有国家能肯定,潜在的对手会按自由主义逻辑行事,尤其考虑到民族主义的强大影响。何况一切在自助体系中运作,欲谋生存,必须强大。这听起来不动人,但我们别无他法。
作者系芝加哥大学“温得尔·哈里森杰出贡献”政治学教授,美国艺术与科学学院院士,著名国际关系理论家。“进攻性现实主义”领军人物,代表作《大国政治的悲剧》。原题《(反驳)自由主义的和平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