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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﨑洋史:朝鲜核问题与日本的威慑态势——现状与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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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﨑洋史:朝鲜核问题与日本的威慑态势——现状与课题

户﨑洋史:朝鲜核问题与日本的威慑态势——现状与课题
2017-02-06 11:29:21
来源:钝角网 作者: 户﨑洋史
关键词:朝核问题 点击: 我要评论
日本需要加强安保政策之下的否定性威慑态势。单独进行准备是不切实际的,必须要与美国保持同盟关系,进一步发展日美韩之间的安保协定,以此来构建从低层次到高层次的威慑态势。

  文/户﨑洋史(日本)

  前言

  在朝鲜进行“人造卫星发射”(又称为长距离弹道导弹实验)之后,美朝《闰日协议》(2012年2月)遭到了破坏,至今仍未寻求到一个良好的解决方案。在1990年代前半期发生第一次核危机以来,日美韩就一直通过“干预与压力”摸索通过外交来合理解决朝鲜核问题的方案。然而朝鲜无视美朝核问题框架协议(1994年),反复打破六方会谈共同声明中放弃核武器计划的承诺,仍然继续进行核武器的开发,并且通过了“进一步强化自卫的核保有国地位的相关法律”(2013年4月)[1]。2015年10月,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表示:“因为要多制造出强有力的最先进的武器,就必须不断强化自卫的核威慑力。”[2]同时还不断极力宣传核威慑力的保持与强化,并于2016年1月6日进行了第四次核试验,在2月7日实施了“人造卫星发射”。

  要想实现具有极强烈研制核武器意愿的国家放弃这一计划,往往需要其制度(或者至少是政治人物)发生变革。对于朝鲜核问题而言,要想解决,该国制度变革似乎是不可或缺的。然而,从外部颠覆其制度需要冒非常高的风险,现今内部的变革也很难期待。更不必说的是,考虑到朝鲜可能会发起严厉的反击,通过武力强制解除其武装也并不容易实现。目前,朝核问题的解决方案非常棘手,这段时期里,朝鲜仍然在继续开发核与导弹,日本、美国和韩国所采取的对策则是,从“干预与压力”后退到了“封锁和危机管理”,在期待局势好转的同时,针对朝鲜对核武器的使用及核威胁,必须强化适当的威慑态势。

  从《国家安全保障战略》(2013年12月)制定开始,到《关于保障国家存在,制定守护国民安全的保障法制》的内阁决定(2014年7月)、《日美防卫合作指针》的改定(2015年4月),以及和平安全法制的制定(2015年9月),日本进行了许多安保政策的相关改革。在冷战结束后,日本能够从容地应对国际、区域间各种各样的问题,渐进性地不断修正安保政策。在这之中,朝核问题是制定周边事态法和有事法制、引导进行弹道导弹防御(BMD)的最重要原因之一。进入2010年代,日本面临着更加多样化的安保危机,其中既包括中国秩序修正主义的挑动造成的危机感,也包括对日本安保而言日益重要的朝核问题。不过从短期来看,朝鲜仍然是对日本威胁程度最高的国家。2013至2015年日本的安保政策改革,构建了应对从日常到突发事件的安保体系,制定了新的适合安保环境的政策体系,在后冷战时代根据不断增加的渐进主义摸索了法律、政策方面的整备[3]。对朝核问题的反应是体现出了日本的威胁认知和重要考量之一。

  在安保政策改革之后的挑战,是如何将强化了的威慑态势以具体形式表现出来。然而,有效的对朝鲜进行威慑构建并非那么容易,更进一步地,还必须留意威慑态势的强化会导致日本安保面临新的不稳定因素这一悖论。本文将把与朝核问题相关的日本的威慑态势及其维护和强化所面临的挑战当作焦点,首先考察的是与朝鲜的威慑态势相关的不透明性、不确定性以及流动性;其次,根据稳定-不稳定悖论(stability-instability paradox)考察核风险等级不断升级的可能性,第三是对日本的能力和政策受到的制约进行考察。

  一、朝鲜的能力、想法、意图与认知

  针对不可接受的行为而采取的威慑姿态要想生效,基本要求在于令被威慑方面临的成本与风险超出收益,并且令被威慑方意识到威慑方的能力和意图。同时,要想有效地构建威慑态势,威慑方需要尽可能地把握被威慑方的能力、想法、意图与认知[4]。完美地把握住这些因素是不可能的,鉴于朝鲜的能力、想法、意图与认知都是不透明、不确切、流动度极高的,情况更是如此。这将成为难以对朝鲜进行有效的威慑态势构建的原因之一。

  (一)核及导弹能力

  朝鲜的核力量对日本日常和紧急状态下的安保构成了明显及潜在的威胁。这种威胁的形式和严重程度,取决于朝鲜的核武器能力、核战略与政策、朝鲜国内外的政治局势,以及安保状况的态势。其中最为重要的变量自不必说就是朝鲜的核武器能力。进行了四次核试验后,可以确定朝鲜已拥有核爆炸装置,但其具体的核武器能力并不一定很明朗。

  就数字而言,朝鲜核武器中可裂变物质的生产量以及每发核弹头中武器级可裂变物质的含量均不透明,根据估测,现在及将来所保有的核武器的“威力”是增强的。比如说,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以武器级钚预估生产量为基础,估算出朝鲜核武器的数量在2014年末会达到六至八枚的程度[5]。与此相对,根据朝鲜的铀浓缩设施的数量,以及远心分离机的数量、性能和运转情况等因素,可以推算出核武器的保有数在10至11枚或者是15至16枚[6]。

  核武器数量的增长速度主要取决于武器级可裂变物质的生产能力。生产钚所使用的五兆瓦石墨慢化反应堆的运转有限(机器数量少、产量低)[7],五十兆瓦实验用轻水反应堆也长期在建设之中。其中重要的担忧就是铀浓缩活动的动向。朝鲜在2010年11月邀请美国的科学家参观了包括约2000台离心分离机装置的铀浓缩设施[8]。有消息称还存在着其他秘密设施,并称2015年8月有两处设施可能已经开始进行铀浓缩试验了[9],这些浓缩设施可能都是在地下运行,设施的数量、拥有的离心分离机的数量、性能,以及运作情况都可能处于秘密状态,很难正确把握。推算预计朝鲜在2013年后有400万吨铀矿石,并强化了铀精炼技术,正在积极推进铀浓缩作业[10]。在这种情况下,乔尔•维特(Joel S. Wit)等人认为,朝鲜在2020年后会拥有20枚核武器;第二步就是制造50枚核武器,如果“最坏的情形”发生,数量会急速增长到100枚;然后推进第三步,根据技术的大幅度进步,将其作为武器投入战场使用。从目前的情形看,第二步计划实现的可能性比较大[11]。

  除了核武器数量的增加,其质量状况也是很重要的。朝鲜在第四次核试验之后的“特别重大报道”里,表示“用科学方式证明了小型氢弹的威力”[12]。《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等国际监督机构表示,能够监测到相当于五级地震的爆炸威力,推测为6千吨TNT当量(第三次核试验的爆炸威力推测为7.9千吨)。现在仍然对氢弹试验的可能性存在质疑,然而,助爆型裂变武器[13]或是氢弹的构成部分[14]的试验都是有可能的。虽然仍不清楚第四次核试验的详细情况,但是可以认为朝鲜核武器在质量上有所提高。

  这给日本安保带来的最大担忧在于核弹头小型化后弹道导弹的搭载问题。“朝鲜早已能够制造出更加多样化与更加小型的核武器”[15],这是朝鲜国防委员会政策局的新闻官的声明,他们一直保持着这一能力。至少经过20年以上持续核武器开发的朝鲜,拥有射程可达日本、能搭载核弹头的移动式准中程弹道导弹的可能性不低[16]。美韩两国对此同样态度谨慎[17],韩国在2014年版的国防白皮书中指出核弹头的小型化“达到了相当的水准”;2014年10月驻韩美军司令官柯蒂斯•斯卡帕罗蒂(Curtis Scaparrotti)指出,“可以认为朝鲜掌握了核弹头小型化的能力和运载技术”[18]。日本也在《2015年版防卫白皮书》中写道,“朝鲜从2006年进行核试验至今已经过去了八年,朝鲜进行了三次核试验,与美国、俄罗斯、英国、法国、中国的小型化、轻量化技术的开发相比较还不是很充分”[19]。在2016年1月19日的第四次核试验后,日本内阁在决议中表示,“考虑到一连串行动的话,不能排除朝鲜掌握了核武器小型化和弹头化的可能性”。

  就弹道导弹[20]而言,中程弹道导弹的准确配备数和运用情况不明,导弹数量在200枚以上,移动式发射装置有50部,可以说这样的储备数量并不弱,甚至已经做好了一定程度的准备。朝鲜正在积极推进和开发具有对美攻击能力的弹道导弹,以俄罗斯的R-27潜射弹道导弹为基础开发的移动式中程弹道导弹很可能能够到达关岛。2016年2月,银河3号运载火箭发射的大浦洞2号固定式洲际弹道导弹,射程可以达到美国本土——据分析,该导弹的可靠性低,但可以在紧急状态下加以运用[21]。关于KN-08移动式洲际弹道导弹,2015年4月,北美空防司令部的司令官比尔•戈特尼(Bill Gortney)表达了对其实战配备的看法[22]。朝鲜着手于开发“北极星”潜射弹道导弹,于2015年2月后反复进行弹出实验,韩国军队相关人员报道说:“如果可能的话,两至三年就能使搭载潜射弹道导弹的新型潜艇形成战斗力,四至五年就能完成导弹的开发。”[23]朝鲜的洲际弹道导弹、潜射弹道导弹能力在现阶段是初步的、脆弱性较高的,但如果继续进行开发和试验,进一步提升对美攻击能力的话,美国可能会重新考虑自己向日本提供的延伸威慑措施是否可靠。

  必须要正确地把握核武器以及作为其运载手段的弹道导弹现在的数量、质量以及发展的速度,威慑方才能做好进行威慑的准备。

  (二)想法、意图

  探讨威慑态势的准备和强化,必须掌握朝鲜开发核武器的目的,或者是与核武器使用相关的想法和意图。自不必说,朝鲜的目的是通过攻击实现朝鲜半岛统一及其他[24]。短期内还有必要加入对其他问题的考虑,使得复杂度增加[25]。

  朝鲜保持着“核威慑力”,威慑了美国和韩国的攻击,明确表明这是保证本国体制存续的防御手段。如前所述,“自卫的核保有国地位强化的相关法”,“朝鲜的核武器,是对美国持续增大的敌对政策的威胁所采用的正当防卫手段”,“在世界无核化期间,威慑乃至击退对朝鲜进行侵略的敌人的攻击,是对侵略者老巢的致命的报复打击”[26]。

  朝鲜的核攻击能力(特别是对美国)是极其有限的,如果说进行生存威慑(existential deterrence)——即迫使被威慑国在保有核武器的背景下采取谨慎的行动——那么从防御方面考虑的话,这种核战略就是合理的。然而,这并不是说威慑力就减弱了。在朝鲜问题上,如果朝鲜直接判断国家和体制的生死存亡面临危机的话,就会有使用核武器的强烈决心。与此相对的是,朝鲜半岛问题并不事关美国己任,这种“利益之差别”,会导致与核武器使用相关的“决心之差别”,结果就会使美国被评论为可能会威慑朝鲜。朝鲜也会针对美韩压倒性的常规军力弥补自己的劣势,发展核武器来实现能力对等。

  为达成朝鲜半岛的统一,或者其他的限定目标,朝鲜有着主动发动核攻击的可能。后者在“稳定-不稳定悖论”中已经有所体现[27]。如果将“稳定-不稳定悖论”运用于朝鲜问题,那就是如果朝鲜保持着核攻击力(特别是对美),那么高层次的威慑关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低层次的挑衅行为则会导致不稳定。2010年韩国“天安舰”沉没和延坪岛炮击事件,是“朝鲜试图改变美朝关系框架的‘主轴’……有着寻求对美协议的意图”[28]。第二次核试验之后朝鲜对于“核威慑力强化”的自信,以及朝鲜关于美韩对其核武器状况认知的估测,被认为是朝鲜决定采取此类挑衅行为的原因。朝鲜(特别是对美)核攻击力的强化,伴随着“低层次”的军事挑衅次数与强度的不断增加,令人担忧朝鲜的目标在于美国、日本和韩国。

  另一方面,罗伯特•卡林(Robert Carlin)和罗伯特•杰维斯(Robert Jervis)认为朝鲜的挑衅行为并不是“稳定-不稳定悖论”造成的,而是由朝鲜国内政治的态势所引发的[29]。肯•沃特曼(Ken Watman)认为,很多地域性敌对国都像朝鲜一样在国内政治上存在着不稳定性,从而威胁到了体制的存续;为了避免这一点,这些国家很有可能愿意冒险引发危机[30]。不管攻击与防御的目的是什么,都必须正确地解读朝鲜挑衅行为的意图。

  同时,核武器使用的选择也是如此。现在人们还是不确定朝鲜的核态度。一种可能是,朝鲜希望通过核武器来进行恐吓,乃至警告、示威,展示发动核战争的决心,美国和韩国不希望局势进一步升级,希望在中国等国家介入或是朝鲜政权崩溃之前,在对自己有利的情况下解决问题。也就是说,核姿态既可以用于攻势,也可以用于防御。

  在核武器开发的初级阶段,数量和质量上的变化都很大,能力方面的变化有可能会促使使用核武器的目的和方式也发生变化。正确把握“想法、意图”的变化对于威慑的成败起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朝鲜“想法、意图”的不透明性和不确定性,会使得日本、美国和韩国的战略决策复杂化,增加恰当构建和调整威慑姿态的难度,提高威慑失败的风险。

  如果朝鲜核战略是以防御为目的,日本、美国和韩国对朝鲜的能力、想法、意图的讨论是以不确切的情报为基础的,导致被威慑方的能力、想法、意图的不透明性和不确定性极高,日美韩就会选择采取提升与强化威慑态势的方针和行动。如果朝鲜以为日美韩的目的是先发制人与颠覆政权,那么就很容易增大自己的受威胁感和危机感,结果会导致朝鲜增强核力量,更有甚者可能会为打破脆弱局面而采取进攻性行动。因此,为了降低安保和威慑面临的风险,诱使对方顺从威慑方的意图,在威慑的同时安抚朝鲜是非常必要的[31]。相较之下,如果朝鲜核战略是进攻性的,那么日本、美国和韩国再强调安抚朝鲜,会被朝鲜认为是在示弱,反而会增加其采取挑衅行为的可能性。

  被威慑方能力、想法、意图的不透明性、不确定性以及流动性极高,会导致威慑与安抚之间的平衡很难把握。这种情况下进行威慑态势的构建与强化,反而很有可能导致威慑失败。同时,朝鲜继续维持着能力、想法、意图的不透明,会让日本、美国和韩国产生是面对着“最糟糕事态”的悲观想法,从而很有可能增加双方的误解与怀疑。

  与此同时,在战略问题上,日本、美国、韩国和朝鲜缺乏沟通,会对与威慑相关的认知造成不利影响[32]。对于己不利的情报进行阻拦,以及历史误解引发的认知差异[33],都会导致威慑关系的不稳定,甚至造成威慑的失败。

  二、核等级不断提升的可能性

  对上述与威慑相关的结构性问题,理性判断的相互作用可能导致朝鲜核等级逐步提升这一非理性结果,容易给日本、美国和韩国带来威慑失败的风险。特别是朝鲜正在加强自己的核能力和导弹能力,调整威慑态势还需要一定的过渡期,威慑关系的不稳定性很大。此外,从2010年以来的趋势看,日本、美国和韩国需要强化针对朝鲜攻势行动的威慑态势。在强化非对称威慑态势的同时,还要考虑到朝鲜核等级不断提高的可能性。

  在此之中,韩国主张的美韩同盟,以及前文所述的“天安舰”沉没和延坪岛炮击事件,是对“稳定-不稳定悖论”的缓和和威慑态势的再构造。如果对朝鲜的制造既成事实、进行试探、强行贯彻自己想法、在国内炫耀自己权力等挑衅行为不加以反对,而是容忍和默认,那么朝鲜会反复实施这种挑衅,并不断提高其核等级。重新建立威慑态势,对于韩国乃至美韩同盟而言都是理所应当的应对措施。

  笔者将在其他稿件阐述具体情况。在“天安舰”事件之后的2010年5月,韩国首度表示无法容忍朝鲜的挑衅行为,表明会进行“积极的威慑”,采取严厉的报复手段。2012年,得知朝鲜要进行核与导弹和远程火炮试验后,韩国准备了应对方案,其中包括由多功能卫星、高空无人侦察机、弹道导弹、巡航导弹等[34]构成的导弹防御系统。2014年3月,根据《国防改革基本计划(2014-2030年)》,韩国针对朝鲜的多重威胁进行了富有实效的威慑,将面对挑衅进行自卫这一“积极威慑”姿态列为了核心军事战略[35]。2015年9月,陆军特种作战司令部对国防委员会提出了特别报告,其中提到“对敌战略性核心目标的打击,必须要编成特种部队”,“战略性的核心目标”是指“核武器和远程导弹设施等具有战略意义的军事设施”[36]。

  至于美韩同盟对朝鲜的作战计划,1990年代初期所制定的“5026”里有着对朝鲜核设施进行精确制导攻击的措施。2013年3月,制定了与朝鲜局部攻击对策相关的《美韩共同应对局部地区挑衅计划》(U.S.-ROK Counter Provocation Plan)。2014年10月,美韩安全保障协议会议发布了《同盟全面反导作战概念与原则》(Concept and Principles of ROK-U.S. Alliance Comprehensive Counter-missile Operation),针对朝鲜的导弹攻击制定了探测、防御、扰乱、破怀(Detect, Defend, Disrupt and Destroy)的方针[37]。

  2015年8月,朝韩发生冲突。在韩国领土内的非武装地带,朝鲜军设置的地雷造成两名韩国军人受伤。为了进行报复,韩国时隔11年之久重新开始对朝宣传广播。朝鲜采取的回应是进行一发高射炮和数发76.2毫米直射炮射击,朝鲜总参谋部还表示,“如果韩国不在自20日17时开始的48小时内对朝鲜停止心理战广播,就要采取军事行动”[38]。朝鲜的前线部队也做好了战时准备,火力部队向前线移动,并派出了远程导弹和发射车辆以及50余艘潜艇。为应对朝鲜的炮击,韩国向朝鲜领土内的非武装地带发射了数十发155毫米炮弹,韩国总统朴槿惠对军队做出了“果断应对”的指示。然而48小时后朝鲜并没有采取军事行动。8月23日,双方在板门店举行了南北官员会议,这次事件以25日发布的《南北高官级会晤联合新闻公报》[39]告终。

  这次危机之后,韩国针对朝鲜的军事挑衅行为制定了计划,强调美韩同盟进行威慑。正如前面所说,朝鲜的核与导弹能力强化后,一旦在高层次拥有威慑力自信的话,就会在低层次上进行挑衅,对韩国乃至美韩的报复行为实施再报复,有可能会达到目的[40]。朝鲜会解释说是针对美韩报复式颠覆政权行为采取的反制行动,是为求政权生存而采取的果断的、以防御为目的的再报复行为。在这种事态下,面对朝鲜再报复行为的韩国乃至美韩,如果再次采取军事行动以重建威慑、击退攻势,那么报复与再报复的纷争规模就会超出原先的预定。

  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思考核等级的提升。第一,在纷争规模扩大的过程中,韩国乃至美韩同盟对于朝鲜的核与导弹能力、指挥控制系统、指挥部等进行攻击的可能性可能会促使朝鲜在被迫放弃核战斗力和导弹战斗力前就动用这些武器(loose them or use them)[41]。第二,朝鲜以对本国有利的形式来结束纷争为目标,想要阻止美国插手朝鲜半岛事务,从而尝试提高核等级,这也是有可能的。

  还有一点需要留意的就是朝鲜核攻击和威胁的第一目标并不是美国和韩国,而是日本。当然,朝鲜的第一威慑对象还是美国,因为美国介入朝鲜半岛事务,对于朝鲜非常关键。驻韩美军的存在以及美国插手朝鲜半岛自不必说,朝鲜关于自己发动核攻击的期待是希望美国回避参与,实行对韩威慑和自我威慑。然而,朝鲜对美国的核攻击能力是有限的、初步的,很难对美国构成威慑。通过短程或中程弹道导弹对驻韩美军进行核攻击是有可能的,但精确制导攻击还达不到可能的精度,而且针对属于同一个民族的韩国使用核武器的可能性也不高。

  在这种情况之下,朝鲜对日本发动核攻击还是存在着现实的可能性。如果朝鲜半岛事态不断升级,驻韩美军、驻日美军以及美国本土军队的支援都是很重要的,也会用到驻日美军基地和自卫队基地。此次安保改革需要日本的后方支援,集体行使自卫权也是有可能的,日本在朝鲜半岛事态中为韩国提供防御的比重会增加。作为强化对朝鲜威慑态势的副作用,朝鲜对日本的核攻击威胁也是不可避免的。

  朝鲜半岛危机不断升级,对于重要事态(会导致朝鲜行使武力的事态)的认定,日本在1999年颁布的《周边事态安全确保法》中对支援的对象国、内容以及“重要影响事态安全确保法”提及的地域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是,日本将对《日美安保条约》涉及的美军活动以及其他签署联盟的外国军队提供支援、进行搜索营救和船舶检查。根据新的《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对日本和平所面临威胁的应对方案”包括参与非战斗人员撤离行动、海洋安全保障、难民应对措施、搜索、营救、设施与区域的保护、后方支援以及设施使用等。

  面对朝鲜半岛不断发生的武力纷争,如果战争规模扩大的话,“与我国有着密切联系的他国一旦遭受武力攻击,也将威胁我国的存在,对国民的生活、自由以及幸福追求都会带来危险”。2014年7月,内阁会议决定采用“自卫措施进行行使武力的新三要件”[42],在宪法上进行了集体自卫权的限定行使许可。一旦确立朝鲜半岛存在危险,日本将根据《武力攻击事态处理法》和《自卫队法》,与美国一起对弹道导弹进行防御,并进行自卫队防护(如“装备品防护”)、扫雷、战斗搜索和营救活动等一系列措施。

  如果朝鲜使用或是威胁使用核武器,或是武力冲突加剧,那么日本的上述活动能够从低层次开始对朝鲜构成军事威慑,维持各个阶段对朝鲜的优势,美韩也能加强对朝鲜的威慑。如果日本的行动减小了美国遭受的损害,美国遭受威慑的可能性会降低,这样美国向日本(包括韩国)提供的延伸威慑的可靠性就会提高。

  同时,朝鲜从美韩的角度来分析日本,会发现日本并非想要参与朝鲜半岛事务,而是被认为有着强烈的动机。基于这种分析,朝鲜会对日本进行核攻击与威胁。如果日本强行拒绝动用驻日美军基地处理朝鲜半岛问题,或者拒绝给予美军后方支援,拒绝行使集体自卫权等,情况可能会对朝鲜有利。对日本以及美韩的核攻击与威胁,都能表现出朝鲜核升级的强烈决心。虽然日本处于美国的保护之下,但不能排除朝鲜为对美国进行核报复而对日本发动攻击[43]。进一步说,朝鲜考虑到遭受过核危机的广岛、长崎对核攻击的抵御力较弱,加上可以通过日本战前对朝鲜进行殖民统治的缘由,增强对日本动用核武器的正当性。这样就能发现,朝鲜将日本作为美日韩中最合适的攻击目标也是相当可能的。

  实际上朝鲜对日本也在进行着一定的核威胁,并不比对美核威胁频率小。2013年3月,《劳动新闻》报道了朝鲜的“精密攻击手段能够达到惊人的距离”[44]。4月,日本受到了朝鲜的威胁,称如果与美国一道对朝鲜进行攻击的话将会遭到毁灭性打击[45]。7月,朝鲜再次表示要对冲绳进行攻击[46]。

  如果说朝鲜(按照西方国家的基准)是理性的行为方的话,那么他们会极为慎重地选择动用核武器。然而,不管原因如何,只要军事冲突不断升级,美国参战的可能性增加,那么对朝鲜而言,政权的存亡就面临着严重危机。虽然日本也处在美国的延伸威慑保护范围之内,但是考虑到美朝之间利益与决心上的差距,美国避免采取行动也不无可能[47]。

  对日的核攻击有多种方式,比如对日本的近海或是(驻日美军基地除外的)日本领土发动攻击,展现出核等级逐步升级的态势,让日本断绝对美国(和韩国)的支持。核武器所产生的电磁脉冲攻击具有相同的效果,如果不能满足朝鲜的要求,可能会导致核攻击逐步升级。

  自不必说,就2013至2015年的安保政策改革而言,为应对朝鲜的核攻击和导弹攻击威胁,努力构建有效的威慑态势是至关重要的。日本对安保的强化不能仅仅沿着线性发展,还要在强化威慑的同时,考虑“稳定-不稳定”悖论会导致的更多挑战。

  如果说日本和朝鲜之间因与他国的动向无关的原因爆发直接武力冲突的可能性很低的话,那么日本可能会因为与韩国以及美国的同盟关系而卷入朝核危机。当然,日本也有因回避风险而拒绝卷入的权利,不过如果那样的话,日本就会“抛弃”美国,这样一来日本所面临的安保形势将更加严峻,同时也增大了单独应对风险的困难。日美同盟对于日本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朝核问题仍在继续,那么日本也必须探讨强有力的对策。

  三、日本威慑态势面临的挑战

  (一)否定性威慑态势

  要探讨日本对朝鲜的威慑态势,需要在留意上述挑战的同时,考虑到政策、能力方面的现状和局限。从2013至2015年的安保政策改革,到现在对宪法和安保政策的解读,可以看出日本仍然继续保持着威慑态势[48],原因在于惩罚性威慑的延续依赖于美国的延伸威慑态势。此乃首要前提。

  通过否定性能力来阻止和击退敌人的攻击,从而达成目标,使敌人放弃攻击念头的否定性威慑(deterrence by denial),比起通过严厉的报复来增加敌人的成本,从而使其放弃攻击念头的惩罚性威慑(deterrence by punishment)来说,威慑方发动进攻的选择余地一般来说比较小,可靠性也要更高[49]。根据前文所述,有效的对朝鲜进行威慑实为不易,尽管如此,在威慑失败的时候,对于减少伤害而言,否定性威慑也能起到很大的作用。

  日本加强否定性威慑,也有利于提升延伸威慑的可靠性。决定延伸威慑可靠性的关键因素就是同盟国之间的政治关系,以及参与延伸威慑各国遭受伤害的程度。在构建否定性威慑姿态的同时,日本如果能够与美国展开安保合作,例如行使集体自卫权,那么两国之间的政治关系会得到进一步强化。此外,日本的威慑姿态也有助于减少美军和美国遭受的伤害,会降低美国因延伸威慑而遭到朝鲜反威慑的可能性。

  在威慑不起作用的情况下,否定性威慑的能力就成为应对核武器时不可或缺的手段。比如说,当朝鲜指挥部无法确切掌握关于自身核武器与导弹等战斗力准确数据的情况下,独裁政权的统治者有可能会夸大其“成果”,出现错误的自信。虽然不能明确得知朝鲜的核武器管理与运作机制,但至少伴随数量的增加,使用核武器的风险也会提高,会导致偶然亦或事故的发生。这样一来,最高指挥部也不可能不承认核武器的使用。朝鲜在政权崩溃时选择鱼死网破,使用核武器连累他国的可能性也是值得担忧的。朝鲜内部的不稳定导致反对派和新政权也有可能尝试夺取核武器,这一点同样需要加以注意。

  对日本而言,为了应对朝鲜的核威胁,强化否定性威慑态势是非常重要的。另一方面,也还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挑战。下面将会针对弹道导弹防御系统以及敌方基地的攻击能力进行探讨。

  (二)弹道导弹防御系统

  在当前的安保政策和形势下,日本能够应对朝鲜核攻击和导弹攻击的手段就是弹道导弹防御系统。弹道导弹防御系统的拦截率并不是100%,但对弹道导弹的高拦截率能够降低核攻击和导弹攻击的威胁“价值”,也有助于更加迅速地对朝鲜的武力行为作出回应。强化正在发展中的弹道导弹防御系统,对于日本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在此基础之上,首要挑战就是如何解决攻击方与防御方的不平衡问题。日本虽然没有正式公布所保有的、在日美遇到危机时在东北亚地区能够动用的防御导弹数目,但按照每艘神盾舰能够拦截8枚导弹、最多能够部署10艘神盾舰来计算,最多能够拦截80枚导弹。即使认为朝鲜仅拥有200枚核与导弹来考量,数量上也存在不小的差距。更何况朝鲜的核弹头不止这些,而且弹道导弹防御系统并不能区分核弹头和普通弹头,如何应对饱和攻击,依然是一个课题。同时,当攻击方采用圈套和雷达干扰箔片等对抗弹道导弹防御的措施时,也必须考虑寻求相应对策。继续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提高拦截能力依然是至关重要的。

  第二,采用巡航导弹应对突袭。随时保持应对突袭的迎战状态是非常必要的。日本根据《自卫队法》第82条第3款对弹道导弹的“破坏处置命令”的规定发布了5次命令,关于其他问题也发布过一次命令[50],对朝鲜发射卫星运载火箭作出了预警,还明确提及了弹道导弹发射试验的迹象。继续监视朝鲜弹道导弹部队,尽早探知异常变动的可能性,根据《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中“平时采取的合作措施”进行情报搜集、警戒监视、强化侦查,同样也是面临的挑战。

  第三,美国和美军对弹道导弹攻击的防御。当爆发危机和冲突时,加强对以美国为目标的弹道导弹的拦截,进一步强化日美同盟,无疑有助于增强延伸威慑的可靠性。在设施有限的情况下拦截导弹,便产生了日本乃至美军、美国的防卫应该如何分工,或者日美应该如何具有灵活性,是否能够建立一种管理结构等问题。根据《自卫队法》第82条第3款,在危机爆发之前,如果弹道导弹没有攻击日本,日本不能进行拦截[51]。因此,为了不让日美同盟产生裂痕,关于朝鲜在确认其国家安全受到威胁之前就毅然发动弹道导弹攻击这一问题,日美事前便展开沟通、探讨方案也是非常必要的。

  (三)武力打击(攻击敌方基地)

  如果弹道导弹防御系统没有达到100%的拦截能力的话,要降低朝鲜对日本的核与导弹攻击的威胁,就有必要采取弹道导弹防御系统之外的措施,形成综合而全面的应对态势[52]。比如说,关于消极的防御措施,可以提出在(驻日美军)基地等地方实现抗打击化,根据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中“平时就要采取合作的方针”,为提高灵活性和抗打击力,强化设施、区域的共同使用。

  另一方面,就积极防御措施而言,必须就日本对敌基地进行攻击的利弊展开讨论。通过攻击导弹发射基地,将敌军可能使用的弹道导弹数量降到最少,辅以弹道导弹防御系统拦截能力的改进,能够把敌军攻击的伤害最小化。满足了自卫权行使的三要素(紧急且不公的侵害、没有其他适当手段可用、必要的最小限度范围的措施),在宪法上也就可以对日本对敌基地的进攻进行解释[53]。

  然而,日本并没有能够对敌方领土进行攻击的平台、监视敌基地和敌移动式发射装置的设施,以及处理、传输情报的安全网;要想独自获得对敌基地的攻击能力,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成本。正如高桥杉雄所言:“我国进行单独的准备并不现实,需要以日美同盟及与美国的合作为基础,建设我国的对敌方区域攻击能力。”[54]与此同时,不难想象的是,当日本对朝鲜领土进行攻击时,会遭到韩国的强烈反对。

  出于这一原因,至少在当下,就对朝鲜弹道导弹及发射装置的攻击而言,日本不得不依靠美国乃至韩国。美国与韩国会在何种程度上降低朝鲜弹道导弹的威胁,成为了日本最关心的问题。和美韩一起降低威胁成为了作战时最优先考虑的事情;日本将怎样应对攻击、协调好其他两国的战力,成为了日本安保面临的直接问题。

  朝鲜还在增加移动式弹道导弹的数量,执行强化导弹基地的措施。只通过常规战斗力可能难以对此作出回应。采用低烈度或者地下贯通型核武器进行攻击是非常重要的,但美国常规战斗力的精确制导能力、地下贯通能力乃至爆炸威力都不是很充分。需要通过保持这种能力,来强化对朝鲜的威慑效果。尽管奥巴马采取了不开发新核武器的政策[55],但2017年上任的新一届美国政府可能会考虑进一步开发核能力,并采取更具攻击性的核姿态。加强威慑的效果对于日本的安保十分重要,但另一方面,强化核武器的政策可能与核裁军等立场相背。对于相关问题的应对方法,也有必要进行探讨。

  (四)日美韩的协议与合作

  面对朝鲜不断引发的核攻击与导弹攻击威胁,并不仅仅是日本一国需要加强防卫。日本的惩罚性威慑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美国,对于否定性威慑而言,来自美国与韩国的合作也是不可或缺的。虽然“完美的威慑”并不存在,但必须尽可能限制朝鲜核武器的使用与威胁,由低层次向高层次扩展,全方位强化日美韩合作。为此,加强日美韩安保方面的日常合作显得非常必要。

  根据新的《日美防卫合作方针》中“强化同盟内部的协调”来设置同盟协调的机构,对高层次的行动进行协调,制订共同计划,在和平时期就开始执行这些措施是非常重要的。关于朝鲜核问题,与美国和韩国一起就安保进行共同合作,制定密切的协议,也是不可缺少的。在朝鲜半岛不稳定的形势下,美韩同盟的作战方针,以及日美同盟中日本的参与及合作都有着重要作用。对于日韩双方而言,日美韩的安保合作非常重要。

  需要加以考虑的还包括日美韩的威慑态势,危机不断升级时的应对措施,韩国、美韩同盟乃至美日同盟之间作战计划的协调,等等。弹道导弹防御系统有助于提升三国的拦截能力。这方面的进展对于日韩之间的《军事情报保护协定》都是非常必要的。从2012年6月以来,由于韩国国内原因,该协定一直没有实现缔结[56]。然而,在2014年12月时,三国签署了共享与朝鲜核武器及导弹相关信息的谅解备忘录。随着美国的介入,日韩两国实现了情报的共享[57]。在2016年1月22日朝鲜进行第四次核试验之后,韩国表示希望加强与美国的军事情报共享。此外,美军的介入推动了日美韩之间情报共享的实现。日美韩国防当局达成了密切协议。安保方面的此类合作并不是在朝鲜核与导弹试验后才产生的现象,而是持续存在的[58]。《相互提供物品与服务协定》的签署将成为解决《军事情报保护协定》这一悬而未决问题的出发点。

  结语

  朝鲜违背了其无核化的约定,继续研制核武器,2016年相继进行核试验并发射卫星运载火箭。如果不能找到解决朝核问题的突破口,核与导弹的开发对日本(以及美韩)的威胁都会大幅增加,与此相对的威慑强化就成为了重要课题。需要留意朝鲜的能力、想法、意图、认知的不透明性和流动性,以及由此导致威慑失败的可能性。因此,威慑姿态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就成了关键所在。同时,按照“稳定-不稳定悖论”逐步升级的核纷争,使得日本很有可能成为朝鲜威胁使用核武器的首要目标。日本需要加强安保政策之下的否定性威慑态势。单独进行准备是不切实际的,必须要与美国保持同盟关系,进一步发展日美韩之间的安保协定,以此来构建从低层次到高层次的威慑态势。

  不能容忍朝鲜的挑衅行为以及不断升级的核威胁,需要明确地向朝鲜传达出严肃反对此类行为的强烈信息,并采取相关行动。当然,也存在着导致威慑失败的重要潜在因素。毫无疑问,日美韩加强威慑态势是极为重要的。虽然对于朝鲜的挑衅行为需要采取行动,但对日美韩而言,第一选择还是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朝核问题。必须明确表明,如果朝鲜不进行挑衅行为,日美韩就不会动用军事力量。不过,过度地安抚被威慑国,很有可能会导致被威慑国更加放纵,或是使得延伸威慑的受益国感到自己受到的保护不够。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威慑和安抚的平衡,是强化威慑态势面临的不可避免的挑战。

  (相关简介:户﨑洋史,日本国际问题研究所裁军和不扩散促进中心主任研究员。本文的日文原文完稿于2016年2月24日,发表于日本国际问题研究所网站(网址为http://www2.jiia.or.jp/pdf/research/H27_Korean_Peninsula/13-tosaki.pdf)。)

  注释

  [1] “Law on Consolidating Position of Nuclear Weapons State Adopted”, KCNA, April 1, 2013, http://www.kcna.co.jp/item/2013/201304/news01/20130401-25ee.html.

  [2] Kim Jong Un, “The Cause of the Great Party of Comrades Kim Il Sung and Kim Jong Il Is Ever-Victorious”, KCNA, October 4, 2015, http://www.kcna.co.jp/item/2015/201510/news06/20151006-20ee.html.

  [3] 神保谦:《安倍政权下无缝连接的安全保障体制探索——防卫计划大纲、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安全保障法制》,《问题与研究》第44卷第2号(2015年4、5、6月)第34页。

  [4] 进一步说,如果威慑的根本是“被威慑方的认知”,那么为了让威慑发挥正确的效用,了解被威慑方的目标、战略、指导人的特征喜好、思维决定的过程、价值观、战略文化等相关知识非常重要。

  [5] Stockholm International Peace Research Institute, SIPRI Yearbook 2015: Armaments, Disarmament and International Securit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5), chapter 11.

  [6] David Albright, “Future Directions in the DPRK’s Nuclear Weapons Program: Three Scenarios For 2020”, US-Korea Institute at SAIS, 2015. Albright认为,根据一处铀浓缩设施的运转情况,分析推断出15枚核武器需要的武器级可裂变物质,以及两处铀浓缩设施中22枚核武器需要的武器级可裂变物质已被生产出来的可能性。关于已经用武器级钚生产出的核武器数量,作者与SIPRI一样,估计为6-8枚。

  [7] David Albright and Serena Kelleher-Vergantini, “Yongbyon: A Better Insight into the Status of the 5MWe Reactor”, Imagery Brief, Institute for Science and International Security, April 29, 2015; William Mugford, “North Korea’s Yongbyon Nuclear Facility: Sporadic Operations at the 5 MWe Reactor But Construction Elsewhere Moves Forward”, 38 North, July 24, 2015, http://38north.org/2015/07/yongbyon072415/.

  [8] Siegfried S. Hecker, “Extraordinary Visits, Lessons Learned form Engaging with North Korea”, Nonproliferation Review, Vol. 18, No. 2 (July 2011), 445-455.

  [9] Jethro Mullen and Brian Todd, “New North Korean uranium enrichment hall likely up and running”, CNN, August 12, 2015, http://edition.cnn.com/2015/08/12/asia/north-korea-yongbyon-uranium-enrichment-report/.

  [10] Jeffrey Lewis, “Recent Imagery Suggests Increased Uranium Production in North Korea, Probably for Expanding Nuclear Weapons Stockpile and Reactor Fuel”, 38 North, August 12, 2015, http://38north.org/2015/08/jlewis081215/; Mugford, “North Korea’s Yongbyon Nuclear Facility”.

  [11] Joel S. Wit and Sun Young Ahn, “North Korea’s Nuclear Futures Project: Technology and Strategy”, US-Korea Institute at SAIS, February 2015.以及参见Albright, “Future Directions in the DPRK’s Nuclear Weapons Program”。

  [12] “DPRK Proves Successful in H-bomb Test”, KCNA, January 6, 2016, http://www.kcna.co.jp/item/2016/201601/news06/20160106-12ee.html.

  [13] 朝鲜反应堆型核裂变炮弹所使用的氚的生产可能性,参见David Albright and Serena Kelleher-Vergantini, “Update on North Korea’s Yongbyon Nuclear Site”, Imagery Brief, Institute for Science and International Security, September 15, 2015。

  [14] Barbara Starr, “North Korea May Have Tested Components of a Hydrogen Bomb”, CNN, January 29, 2016, http://edition.cnn.com/2016/01/28/politics/north-korea-hydrogen-bomb-test/.

  [15] “Underwater Test-fi re of Ballistic Missile Is Legitimate Exercise of Right to Self-defence: DPRK”, KCNA, May 20, 2015, http://www.kcna.co.jp/item/2015/201505/news20/20150520-13ee.html.

  [16] 比如,David Albright, “North Korean Miniaturization”, 38 North, February 13, 2013, http://38north.org/2013/02/albright021313/.

  [17] “N. Korea Yet to Miniaturize Nukes: Seoul”, Korea Herald, February 26, 2015, http://www.koreaherald.com/view.php?ud=20150226000661;《北(朝鲜)短、中程导弹无法进行核搭载 美国国防部的官方立场》,《产经新闻》2015年5月23日,http://www.sankei.com/world/news/150523/wor1505230020-n1.html。

  [18] David Francis, “North Korea’s Nuclear Program Advancing, U.S. Military Leader Says”, Foreign Policy, October 24, 2014, http://thecable.foreignpolicy.com/posts/2014/10/24/north_korea_s_nuclear_program_advancing_us_military_leader_says.

  [19] 防卫省,《防卫白皮书平成27年版——日本的防卫》,2015年,第19页。

  [20] 关于朝鲜弹道导弹的能力与开发,参见John Schilling and Henry Kan,“The Future of North Korean Nuclear Delivery Systems”, US-Korea Institute at SAIS, 2015。

  [21] 同上,第11-12页。

  [22] “NORAD Commander: North Korean KN-08 Missile Operational”, Stars and Stripes, April 7, 2015, http://www.stripes.com/news/norad-commander-north-korean-kn-08-missile-operational-1.338909.

  [23] 《朝鲜:SLBM,完成4-5年,水中射击韩军》,《每日新闻》,2015年5月12日,http://mainichi.jp/shimen/news/20150512ddm002030091000c.html?inb=ra。

  [24] 朝鲜的目的,除了本文所列举的之外,还有引出他国政治、外交上让步的手段,强化威慑相关资源高效性的使用,将核导弹等相关器材和技术转移到其他国家来获取外汇等。加上通过进行核武器和远程弹道导弹之类的实验,实现开发武器、(通过增强威慑力)提升性能等军事目的,以此显示实力、强化政治基础等。

  [25] 关于朝鲜的核战略,参见Shane Smith, “North Korea’s Evolving Nuclear Strategy”, North Korea’s Nuclear Future Series, US-Korea Institute at SAIS, August 2015; Vipin Narang, “Nuclear Strategies of Emerging Nuclear Powers: North Korea and Iran”, Washington Quarterly, Vol. 38, No. 1 (Spring 2015), p.80等。

  [26] “Law on Consolidating Position of Nuclear Weapons State Adopted.”

  [27] 延伸威慑是根据“稳定-不稳定悖论”得出的结论,参见Robert Jervis, “Deterrence, Rogue States, and the U.S. Policy”, T. V. Paul, Patrick M. Morgan and James J. Wirtz, eds., Complex Deterrence: Strategy in the Global Age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9), p.138。

  [28] 仓田秀也,《美中关系和朝鲜半岛》,美中关系报告(US-China Relations Report)第5期,2015年9月15日,http://www2.jiia.or.jp/RESR/column_page.php?id=246。

  [29] Robert Carlin and Robert Jervis, “Nuclear North Korea: How Will It Behave?” North Korea’s Nuclear Futures Series, US-Korea Institute at SAIS, October 2015, pp. 7-8.他们认为,因为核力量增强,朝鲜转而主动进攻也是有可能的,进行克制也是有可能的。同上,第10-13页。

  [30] Ken Watman and Dean A. Wilkening, U.S. Regional Deterrence Strategy (Santa Monica: RAND, 1995).

  [31] 参见Robert Jervis, “Deterrence Theory Revisited”, World Politics, Vol. 31 No. 2 (January 1979), pp. 312-314等。

  [32] 对沟通问题进行威慑复杂化探讨,参见Michael Tkacik, “Regional Nuclear Powers and U.S. Policy: A Study in Asymmetries”, Owen C.W. Price and Jenifer Mackby, eds., Debating 21st Century Nuclear Issues (Washington, D.C.: Center for St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 2007), pp. 14-23; T. V. Paul, “Complex Deterrence: An Introduction”, T. V. Paul, Patrick M. Morgan and James J. Wirtz, eds., Complex Deterrence: Strategy in the Global Age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9), p.9等。

  [33] 关于认知的偏见可能会造成威慑的失败,参见Jervis, “Deterrence Theory Revisited”, pp. 305-310等。

  [34] 韩国在2012年10月,与美国合议将弹道导弹射程的限制从300km延长至800km(投射重量在500kg以内),同年7月发布了射程距离为1500km的新型巡航导弹玄武3C的配备。

  [35] 《韩国国防改革基本计划 5年内作战体系改编》,《联合新闻》2014年3月6日,http://japanese.yonhapnews.co.kr/headline/2014/03/06/0200000000AJP20140306001000882.HTML。

  [36] 《朝鲜实行核设施之类的破坏任务 整编特殊部队=韩国陆军》,《联合新闻》2015年9月23日,http://japanese.yonhapnews.co.kr/Politics2/2015/09/23/0900000000AJP20150923002700882.HTML。

  [37] “Joint Statement of the 2014 United States-Republic of Korea Foreign and Defense Ministers’ Meeting”, October 24, 2014, http://www.state.gov/r/pa/prs/ps/2014/10/233340.htm.

  [38] “金养建《收拾吧》,总参谋部《军事行动》——朝鲜的两面战术”,《中央日报》,2015年8月21日,http://japanese.joins.com/article/706/204706.html。朝鲜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安明勋(An Myong Hun)21日,前往联合国本部,做出严重警告,“韩国如果不回应我们的最后通告,将不可避免采用军事行动。这次军事行动将非常强力”。另一方面,朝鲜劳动党统一战线部部长(负责南北关系)金养建以自己的名义给韩国青瓦台(总统府)的国家安保室长金宽镇传达“要处理好当前的事态,从而努力寻找改善关系的突破口”。

  [39] “Joint Press Release from the Inter-Korean High-Level Meeting”, August 25, 2015, http://english1.president.go.kr/activity/briefing.php?srh%5Bboard_no%5D=21&srh%5Bview_mode%5D=detail&srh%5Bseq%5D=11845&srh%5Bdetail_no%5D=365.

  [40] 朝鲜劳动党第一书记金正恩回避(对方)和朝鲜的军事冲突,8月25日向对方显示出朝鲜所拥有的核武器,“Kim Jong Un Guides Enlarged Meeting of WPK Central Military Commission”, KCNA, August 28, 2015, http://www.kcna.co.jp/item/2015/201508/news28/20150828-01ee.html。

  [41] 精确制导武器攻击之下某指挥者陷入恐慌,为不失去有限核力量而选择动用的可能,与弱的核武器拥有国相对应,使常规战能力的强弱决定动用核武器门槛的高低,Michel Fortmann and Stefanie von Hlatky, “The Revolution in Military Affairs: Impact of Emerging Technologies on Deterrence”, Paul, Morgan and Wirtz, eds., Complex Deterrence, pp. 316-317。

  [42] 关于“保护国家的存在、守卫国民安全为目的的安全保障法制整备”的内阁决议,2014年7月1日。第一要义就是“当对我国发动武力攻击,或者是对与我国有着密切联系的他国发动武力攻击的时候,如果威胁到了我国的存在,将保障国民的生命安全、自由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

  [43] 关于美国克制对区域核拥有国使用核武器,对于敌方不断提高的核等级,强化禁止核武器的使用,抑制核报复的连锁反应,通过常规战能力的应对来获得良好的声誉等。Adam Mount, “The Strategic Logic of Nuclear Restraint”, Survival, Vol. 57, No. 4 (August-September 2015), pp. 53-76.

  [44] “Provokers Will Meet Miserable End: Rodong Sinmun”, KCNA, March 31, 2013, http://www.kcna.co.jp/item/2013/201303/news31/20130331-13ee.html.

  [45] “Rodong Sinmun Denounces Japan’s Hostile Moves against DPRK”, KCNA, April 10, 2013, http://www.kcna.co.jp/item/2013/201304/news10/20130410-14ee.html.

  [46] “Why Does U.S. Attaches So Great Importance to Okinawa”, KCNA, July 3, 2013, http://www.kcna.co.jp/item/2013/201307/news03/20130703-13ee.html.

  [47] 为防止核武装敌人从战争一开始就尝试逐步提高核等级,要采取战时威慑,这是美国面临的最重要的威慑挑战。Keir A. Lieber and Daryl G. Press, “Coercive Nuclear Campaigns in the 21st Century: Understanding Adversary Incentives and Options for Nuclear Escalation”, PASCC Report, March 2013.

  [48] 关于自卫权的新三要件,是根据“自卫需要的最小限度”战斗力的重要因素进行变更。在宪法上的解释,就是根据国际形势与军事技术水平等改变的,“在性能上为对对方国家国土进行毁灭性破坏而拥有武器,比起直接用于自卫,超过了最小限度,因此,不允许拥有以下任何武器,比如ICBM(洲际弹道导弹)、远程战略轰炸机或者攻击性航母”(昭和57年3月20日参议院预算委员会伊藤防卫厅长官答记者问),解释了宪法上不认可惩罚性威慑力。

  [49] Lawrence Freedman, Deterrence (Cambridge: Polity Press, 2004), p. 39.

  [50] 2009年3月、2012年3月、2012年12月以及2013年4月的命令对外发布,2014年4月没有正式发布,政府没有承认实施了破坏处置命令。2016年1月的命令,虽然当初没有正式发布,但2月时重新发布了破坏处置命令。

  [51] 神保谦:《安倍政权下无缝连接的安全保障体制探索——防卫计划大纲、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安全保障法制》,《问题与研究》第44卷第2期(2015年4、5、6月)第53页。

  [52] 金田秀昭、小林一雅、田岛洋、户洋史:《导弹防卫——战略环境转型下的外交、安全保障政策》,日本国际问题研究所,2006年。

  [53] 从这一点出发,等雄一郎撰写了“专守防卫讨论的现况——宪法9条、日美同盟、国际安全保障的原则”,参见《参考》第664号(2006年5月),31-34页。

  [54] 高桥杉雄:“关于专守防卫下对敌方区域攻击能力:应对弹道导弹威胁的一个方式”,《防卫研究所纪要》第8卷第1期(2005年10月)第118页。高桥认为,与此相比,更应该加强日美防卫合作的密切分工,日美的分工合作并不止是针对敌方区域作战,还有推进包含拦截系统在内的整个行动方案。为此,必须要提升我国的对敌方区域攻击力,可能会进行直接的攻击。还可以考虑比如日本给美军飞机空中加油、派遣直接援助战斗机、集中拦截系统等,对于导弹威胁探讨出“最合适的、混合的”应对方式也是非常重要的。

  [55] 自由落体式核炸弹B61系列统合基础上开发的B61-12,具有地下贯通的能力。参见Hans Kristensen, “Video Shows Earth-Penetrating Capability of B61-12 Nuclear Bomb”, Federation of American Scientists, January 14, 2016, https://fas.org/blogs/security/2016/01/b61-12_earth-penetration/。

  [56] 分析韩国缔结GSOMIA延期的因素等,林隆司:《日韩军事情报保护协定(日韩GSOMIA)缔结延期的因素分析——签署1小时前最后关头改变政策的背景》,《海干校战略探究》第4卷第2期(2014年12月),76-98页。

  [57] “S. Korea, U.S., Japan Sign Pact on Sharing N.K. Intel”, Yonhap News Agency, December 29, 2014, http://english.yonhapnews.co.kr/national/2014/12/29/59/0301000000AEN20141229004300315F.html.

  [58] 关于美军在韩国领土上部署“萨德”导弹防御系统这一问题,韩国为了保持与中国的密切关系,对与弹道导弹防御系统相关的日美合作表现得并不太积极。在朝鲜实行核试验后,韩国总统和国防部就“萨德”发表了更进一步的言论,带有就朝鲜问题向中国施压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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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﨑洋史:朝鲜核问题与日本的威慑态势——现状与课题

户﨑洋史:朝鲜核问题与日本的威慑态势——现状与课题

2017-02-06 11:29:21
来源:钝角网 作者: 户﨑洋史
日本需要加强安保政策之下的否定性威慑态势。单独进行准备是不切实际的,必须要与美国保持同盟关系,进一步发展日美韩之间的安保协定,以此来构建从低层次到高层次的威慑态势。

  文/户﨑洋史(日本)

  前言

  在朝鲜进行“人造卫星发射”(又称为长距离弹道导弹实验)之后,美朝《闰日协议》(2012年2月)遭到了破坏,至今仍未寻求到一个良好的解决方案。在1990年代前半期发生第一次核危机以来,日美韩就一直通过“干预与压力”摸索通过外交来合理解决朝鲜核问题的方案。然而朝鲜无视美朝核问题框架协议(1994年),反复打破六方会谈共同声明中放弃核武器计划的承诺,仍然继续进行核武器的开发,并且通过了“进一步强化自卫的核保有国地位的相关法律”(2013年4月)[1]。2015年10月,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表示:“因为要多制造出强有力的最先进的武器,就必须不断强化自卫的核威慑力。”[2]同时还不断极力宣传核威慑力的保持与强化,并于2016年1月6日进行了第四次核试验,在2月7日实施了“人造卫星发射”。

  要想实现具有极强烈研制核武器意愿的国家放弃这一计划,往往需要其制度(或者至少是政治人物)发生变革。对于朝鲜核问题而言,要想解决,该国制度变革似乎是不可或缺的。然而,从外部颠覆其制度需要冒非常高的风险,现今内部的变革也很难期待。更不必说的是,考虑到朝鲜可能会发起严厉的反击,通过武力强制解除其武装也并不容易实现。目前,朝核问题的解决方案非常棘手,这段时期里,朝鲜仍然在继续开发核与导弹,日本、美国和韩国所采取的对策则是,从“干预与压力”后退到了“封锁和危机管理”,在期待局势好转的同时,针对朝鲜对核武器的使用及核威胁,必须强化适当的威慑态势。

  从《国家安全保障战略》(2013年12月)制定开始,到《关于保障国家存在,制定守护国民安全的保障法制》的内阁决定(2014年7月)、《日美防卫合作指针》的改定(2015年4月),以及和平安全法制的制定(2015年9月),日本进行了许多安保政策的相关改革。在冷战结束后,日本能够从容地应对国际、区域间各种各样的问题,渐进性地不断修正安保政策。在这之中,朝核问题是制定周边事态法和有事法制、引导进行弹道导弹防御(BMD)的最重要原因之一。进入2010年代,日本面临着更加多样化的安保危机,其中既包括中国秩序修正主义的挑动造成的危机感,也包括对日本安保而言日益重要的朝核问题。不过从短期来看,朝鲜仍然是对日本威胁程度最高的国家。2013至2015年日本的安保政策改革,构建了应对从日常到突发事件的安保体系,制定了新的适合安保环境的政策体系,在后冷战时代根据不断增加的渐进主义摸索了法律、政策方面的整备[3]。对朝核问题的反应是体现出了日本的威胁认知和重要考量之一。

  在安保政策改革之后的挑战,是如何将强化了的威慑态势以具体形式表现出来。然而,有效的对朝鲜进行威慑构建并非那么容易,更进一步地,还必须留意威慑态势的强化会导致日本安保面临新的不稳定因素这一悖论。本文将把与朝核问题相关的日本的威慑态势及其维护和强化所面临的挑战当作焦点,首先考察的是与朝鲜的威慑态势相关的不透明性、不确定性以及流动性;其次,根据稳定-不稳定悖论(stability-instability paradox)考察核风险等级不断升级的可能性,第三是对日本的能力和政策受到的制约进行考察。

  一、朝鲜的能力、想法、意图与认知

  针对不可接受的行为而采取的威慑姿态要想生效,基本要求在于令被威慑方面临的成本与风险超出收益,并且令被威慑方意识到威慑方的能力和意图。同时,要想有效地构建威慑态势,威慑方需要尽可能地把握被威慑方的能力、想法、意图与认知[4]。完美地把握住这些因素是不可能的,鉴于朝鲜的能力、想法、意图与认知都是不透明、不确切、流动度极高的,情况更是如此。这将成为难以对朝鲜进行有效的威慑态势构建的原因之一。

  (一)核及导弹能力

  朝鲜的核力量对日本日常和紧急状态下的安保构成了明显及潜在的威胁。这种威胁的形式和严重程度,取决于朝鲜的核武器能力、核战略与政策、朝鲜国内外的政治局势,以及安保状况的态势。其中最为重要的变量自不必说就是朝鲜的核武器能力。进行了四次核试验后,可以确定朝鲜已拥有核爆炸装置,但其具体的核武器能力并不一定很明朗。

  就数字而言,朝鲜核武器中可裂变物质的生产量以及每发核弹头中武器级可裂变物质的含量均不透明,根据估测,现在及将来所保有的核武器的“威力”是增强的。比如说,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以武器级钚预估生产量为基础,估算出朝鲜核武器的数量在2014年末会达到六至八枚的程度[5]。与此相对,根据朝鲜的铀浓缩设施的数量,以及远心分离机的数量、性能和运转情况等因素,可以推算出核武器的保有数在10至11枚或者是15至16枚[6]。

  核武器数量的增长速度主要取决于武器级可裂变物质的生产能力。生产钚所使用的五兆瓦石墨慢化反应堆的运转有限(机器数量少、产量低)[7],五十兆瓦实验用轻水反应堆也长期在建设之中。其中重要的担忧就是铀浓缩活动的动向。朝鲜在2010年11月邀请美国的科学家参观了包括约2000台离心分离机装置的铀浓缩设施[8]。有消息称还存在着其他秘密设施,并称2015年8月有两处设施可能已经开始进行铀浓缩试验了[9],这些浓缩设施可能都是在地下运行,设施的数量、拥有的离心分离机的数量、性能,以及运作情况都可能处于秘密状态,很难正确把握。推算预计朝鲜在2013年后有400万吨铀矿石,并强化了铀精炼技术,正在积极推进铀浓缩作业[10]。在这种情况下,乔尔•维特(Joel S. Wit)等人认为,朝鲜在2020年后会拥有20枚核武器;第二步就是制造50枚核武器,如果“最坏的情形”发生,数量会急速增长到100枚;然后推进第三步,根据技术的大幅度进步,将其作为武器投入战场使用。从目前的情形看,第二步计划实现的可能性比较大[11]。

  除了核武器数量的增加,其质量状况也是很重要的。朝鲜在第四次核试验之后的“特别重大报道”里,表示“用科学方式证明了小型氢弹的威力”[12]。《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等国际监督机构表示,能够监测到相当于五级地震的爆炸威力,推测为6千吨TNT当量(第三次核试验的爆炸威力推测为7.9千吨)。现在仍然对氢弹试验的可能性存在质疑,然而,助爆型裂变武器[13]或是氢弹的构成部分[14]的试验都是有可能的。虽然仍不清楚第四次核试验的详细情况,但是可以认为朝鲜核武器在质量上有所提高。

  这给日本安保带来的最大担忧在于核弹头小型化后弹道导弹的搭载问题。“朝鲜早已能够制造出更加多样化与更加小型的核武器”[15],这是朝鲜国防委员会政策局的新闻官的声明,他们一直保持着这一能力。至少经过20年以上持续核武器开发的朝鲜,拥有射程可达日本、能搭载核弹头的移动式准中程弹道导弹的可能性不低[16]。美韩两国对此同样态度谨慎[17],韩国在2014年版的国防白皮书中指出核弹头的小型化“达到了相当的水准”;2014年10月驻韩美军司令官柯蒂斯•斯卡帕罗蒂(Curtis Scaparrotti)指出,“可以认为朝鲜掌握了核弹头小型化的能力和运载技术”[18]。日本也在《2015年版防卫白皮书》中写道,“朝鲜从2006年进行核试验至今已经过去了八年,朝鲜进行了三次核试验,与美国、俄罗斯、英国、法国、中国的小型化、轻量化技术的开发相比较还不是很充分”[19]。在2016年1月19日的第四次核试验后,日本内阁在决议中表示,“考虑到一连串行动的话,不能排除朝鲜掌握了核武器小型化和弹头化的可能性”。

  就弹道导弹[20]而言,中程弹道导弹的准确配备数和运用情况不明,导弹数量在200枚以上,移动式发射装置有50部,可以说这样的储备数量并不弱,甚至已经做好了一定程度的准备。朝鲜正在积极推进和开发具有对美攻击能力的弹道导弹,以俄罗斯的R-27潜射弹道导弹为基础开发的移动式中程弹道导弹很可能能够到达关岛。2016年2月,银河3号运载火箭发射的大浦洞2号固定式洲际弹道导弹,射程可以达到美国本土——据分析,该导弹的可靠性低,但可以在紧急状态下加以运用[21]。关于KN-08移动式洲际弹道导弹,2015年4月,北美空防司令部的司令官比尔•戈特尼(Bill Gortney)表达了对其实战配备的看法[22]。朝鲜着手于开发“北极星”潜射弹道导弹,于2015年2月后反复进行弹出实验,韩国军队相关人员报道说:“如果可能的话,两至三年就能使搭载潜射弹道导弹的新型潜艇形成战斗力,四至五年就能完成导弹的开发。”[23]朝鲜的洲际弹道导弹、潜射弹道导弹能力在现阶段是初步的、脆弱性较高的,但如果继续进行开发和试验,进一步提升对美攻击能力的话,美国可能会重新考虑自己向日本提供的延伸威慑措施是否可靠。

  必须要正确地把握核武器以及作为其运载手段的弹道导弹现在的数量、质量以及发展的速度,威慑方才能做好进行威慑的准备。

  (二)想法、意图

  探讨威慑态势的准备和强化,必须掌握朝鲜开发核武器的目的,或者是与核武器使用相关的想法和意图。自不必说,朝鲜的目的是通过攻击实现朝鲜半岛统一及其他[24]。短期内还有必要加入对其他问题的考虑,使得复杂度增加[25]。

  朝鲜保持着“核威慑力”,威慑了美国和韩国的攻击,明确表明这是保证本国体制存续的防御手段。如前所述,“自卫的核保有国地位强化的相关法”,“朝鲜的核武器,是对美国持续增大的敌对政策的威胁所采用的正当防卫手段”,“在世界无核化期间,威慑乃至击退对朝鲜进行侵略的敌人的攻击,是对侵略者老巢的致命的报复打击”[26]。

  朝鲜的核攻击能力(特别是对美国)是极其有限的,如果说进行生存威慑(existential deterrence)——即迫使被威慑国在保有核武器的背景下采取谨慎的行动——那么从防御方面考虑的话,这种核战略就是合理的。然而,这并不是说威慑力就减弱了。在朝鲜问题上,如果朝鲜直接判断国家和体制的生死存亡面临危机的话,就会有使用核武器的强烈决心。与此相对的是,朝鲜半岛问题并不事关美国己任,这种“利益之差别”,会导致与核武器使用相关的“决心之差别”,结果就会使美国被评论为可能会威慑朝鲜。朝鲜也会针对美韩压倒性的常规军力弥补自己的劣势,发展核武器来实现能力对等。

  为达成朝鲜半岛的统一,或者其他的限定目标,朝鲜有着主动发动核攻击的可能。后者在“稳定-不稳定悖论”中已经有所体现[27]。如果将“稳定-不稳定悖论”运用于朝鲜问题,那就是如果朝鲜保持着核攻击力(特别是对美),那么高层次的威慑关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低层次的挑衅行为则会导致不稳定。2010年韩国“天安舰”沉没和延坪岛炮击事件,是“朝鲜试图改变美朝关系框架的‘主轴’……有着寻求对美协议的意图”[28]。第二次核试验之后朝鲜对于“核威慑力强化”的自信,以及朝鲜关于美韩对其核武器状况认知的估测,被认为是朝鲜决定采取此类挑衅行为的原因。朝鲜(特别是对美)核攻击力的强化,伴随着“低层次”的军事挑衅次数与强度的不断增加,令人担忧朝鲜的目标在于美国、日本和韩国。

  另一方面,罗伯特•卡林(Robert Carlin)和罗伯特•杰维斯(Robert Jervis)认为朝鲜的挑衅行为并不是“稳定-不稳定悖论”造成的,而是由朝鲜国内政治的态势所引发的[29]。肯•沃特曼(Ken Watman)认为,很多地域性敌对国都像朝鲜一样在国内政治上存在着不稳定性,从而威胁到了体制的存续;为了避免这一点,这些国家很有可能愿意冒险引发危机[30]。不管攻击与防御的目的是什么,都必须正确地解读朝鲜挑衅行为的意图。

  同时,核武器使用的选择也是如此。现在人们还是不确定朝鲜的核态度。一种可能是,朝鲜希望通过核武器来进行恐吓,乃至警告、示威,展示发动核战争的决心,美国和韩国不希望局势进一步升级,希望在中国等国家介入或是朝鲜政权崩溃之前,在对自己有利的情况下解决问题。也就是说,核姿态既可以用于攻势,也可以用于防御。

  在核武器开发的初级阶段,数量和质量上的变化都很大,能力方面的变化有可能会促使使用核武器的目的和方式也发生变化。正确把握“想法、意图”的变化对于威慑的成败起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朝鲜“想法、意图”的不透明性和不确定性,会使得日本、美国和韩国的战略决策复杂化,增加恰当构建和调整威慑姿态的难度,提高威慑失败的风险。

  如果朝鲜核战略是以防御为目的,日本、美国和韩国对朝鲜的能力、想法、意图的讨论是以不确切的情报为基础的,导致被威慑方的能力、想法、意图的不透明性和不确定性极高,日美韩就会选择采取提升与强化威慑态势的方针和行动。如果朝鲜以为日美韩的目的是先发制人与颠覆政权,那么就很容易增大自己的受威胁感和危机感,结果会导致朝鲜增强核力量,更有甚者可能会为打破脆弱局面而采取进攻性行动。因此,为了降低安保和威慑面临的风险,诱使对方顺从威慑方的意图,在威慑的同时安抚朝鲜是非常必要的[31]。相较之下,如果朝鲜核战略是进攻性的,那么日本、美国和韩国再强调安抚朝鲜,会被朝鲜认为是在示弱,反而会增加其采取挑衅行为的可能性。

  被威慑方能力、想法、意图的不透明性、不确定性以及流动性极高,会导致威慑与安抚之间的平衡很难把握。这种情况下进行威慑态势的构建与强化,反而很有可能导致威慑失败。同时,朝鲜继续维持着能力、想法、意图的不透明,会让日本、美国和韩国产生是面对着“最糟糕事态”的悲观想法,从而很有可能增加双方的误解与怀疑。

  与此同时,在战略问题上,日本、美国、韩国和朝鲜缺乏沟通,会对与威慑相关的认知造成不利影响[32]。对于己不利的情报进行阻拦,以及历史误解引发的认知差异[33],都会导致威慑关系的不稳定,甚至造成威慑的失败。

  二、核等级不断提升的可能性

  对上述与威慑相关的结构性问题,理性判断的相互作用可能导致朝鲜核等级逐步提升这一非理性结果,容易给日本、美国和韩国带来威慑失败的风险。特别是朝鲜正在加强自己的核能力和导弹能力,调整威慑态势还需要一定的过渡期,威慑关系的不稳定性很大。此外,从2010年以来的趋势看,日本、美国和韩国需要强化针对朝鲜攻势行动的威慑态势。在强化非对称威慑态势的同时,还要考虑到朝鲜核等级不断提高的可能性。

  在此之中,韩国主张的美韩同盟,以及前文所述的“天安舰”沉没和延坪岛炮击事件,是对“稳定-不稳定悖论”的缓和和威慑态势的再构造。如果对朝鲜的制造既成事实、进行试探、强行贯彻自己想法、在国内炫耀自己权力等挑衅行为不加以反对,而是容忍和默认,那么朝鲜会反复实施这种挑衅,并不断提高其核等级。重新建立威慑态势,对于韩国乃至美韩同盟而言都是理所应当的应对措施。

  笔者将在其他稿件阐述具体情况。在“天安舰”事件之后的2010年5月,韩国首度表示无法容忍朝鲜的挑衅行为,表明会进行“积极的威慑”,采取严厉的报复手段。2012年,得知朝鲜要进行核与导弹和远程火炮试验后,韩国准备了应对方案,其中包括由多功能卫星、高空无人侦察机、弹道导弹、巡航导弹等[34]构成的导弹防御系统。2014年3月,根据《国防改革基本计划(2014-2030年)》,韩国针对朝鲜的多重威胁进行了富有实效的威慑,将面对挑衅进行自卫这一“积极威慑”姿态列为了核心军事战略[35]。2015年9月,陆军特种作战司令部对国防委员会提出了特别报告,其中提到“对敌战略性核心目标的打击,必须要编成特种部队”,“战略性的核心目标”是指“核武器和远程导弹设施等具有战略意义的军事设施”[36]。

  至于美韩同盟对朝鲜的作战计划,1990年代初期所制定的“5026”里有着对朝鲜核设施进行精确制导攻击的措施。2013年3月,制定了与朝鲜局部攻击对策相关的《美韩共同应对局部地区挑衅计划》(U.S.-ROK Counter Provocation Plan)。2014年10月,美韩安全保障协议会议发布了《同盟全面反导作战概念与原则》(Concept and Principles of ROK-U.S. Alliance Comprehensive Counter-missile Operation),针对朝鲜的导弹攻击制定了探测、防御、扰乱、破怀(Detect, Defend, Disrupt and Destroy)的方针[37]。

  2015年8月,朝韩发生冲突。在韩国领土内的非武装地带,朝鲜军设置的地雷造成两名韩国军人受伤。为了进行报复,韩国时隔11年之久重新开始对朝宣传广播。朝鲜采取的回应是进行一发高射炮和数发76.2毫米直射炮射击,朝鲜总参谋部还表示,“如果韩国不在自20日17时开始的48小时内对朝鲜停止心理战广播,就要采取军事行动”[38]。朝鲜的前线部队也做好了战时准备,火力部队向前线移动,并派出了远程导弹和发射车辆以及50余艘潜艇。为应对朝鲜的炮击,韩国向朝鲜领土内的非武装地带发射了数十发155毫米炮弹,韩国总统朴槿惠对军队做出了“果断应对”的指示。然而48小时后朝鲜并没有采取军事行动。8月23日,双方在板门店举行了南北官员会议,这次事件以25日发布的《南北高官级会晤联合新闻公报》[39]告终。

  这次危机之后,韩国针对朝鲜的军事挑衅行为制定了计划,强调美韩同盟进行威慑。正如前面所说,朝鲜的核与导弹能力强化后,一旦在高层次拥有威慑力自信的话,就会在低层次上进行挑衅,对韩国乃至美韩的报复行为实施再报复,有可能会达到目的[40]。朝鲜会解释说是针对美韩报复式颠覆政权行为采取的反制行动,是为求政权生存而采取的果断的、以防御为目的的再报复行为。在这种事态下,面对朝鲜再报复行为的韩国乃至美韩,如果再次采取军事行动以重建威慑、击退攻势,那么报复与再报复的纷争规模就会超出原先的预定。

  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思考核等级的提升。第一,在纷争规模扩大的过程中,韩国乃至美韩同盟对于朝鲜的核与导弹能力、指挥控制系统、指挥部等进行攻击的可能性可能会促使朝鲜在被迫放弃核战斗力和导弹战斗力前就动用这些武器(loose them or use them)[41]。第二,朝鲜以对本国有利的形式来结束纷争为目标,想要阻止美国插手朝鲜半岛事务,从而尝试提高核等级,这也是有可能的。

  还有一点需要留意的就是朝鲜核攻击和威胁的第一目标并不是美国和韩国,而是日本。当然,朝鲜的第一威慑对象还是美国,因为美国介入朝鲜半岛事务,对于朝鲜非常关键。驻韩美军的存在以及美国插手朝鲜半岛自不必说,朝鲜关于自己发动核攻击的期待是希望美国回避参与,实行对韩威慑和自我威慑。然而,朝鲜对美国的核攻击能力是有限的、初步的,很难对美国构成威慑。通过短程或中程弹道导弹对驻韩美军进行核攻击是有可能的,但精确制导攻击还达不到可能的精度,而且针对属于同一个民族的韩国使用核武器的可能性也不高。

  在这种情况之下,朝鲜对日本发动核攻击还是存在着现实的可能性。如果朝鲜半岛事态不断升级,驻韩美军、驻日美军以及美国本土军队的支援都是很重要的,也会用到驻日美军基地和自卫队基地。此次安保改革需要日本的后方支援,集体行使自卫权也是有可能的,日本在朝鲜半岛事态中为韩国提供防御的比重会增加。作为强化对朝鲜威慑态势的副作用,朝鲜对日本的核攻击威胁也是不可避免的。

  朝鲜半岛危机不断升级,对于重要事态(会导致朝鲜行使武力的事态)的认定,日本在1999年颁布的《周边事态安全确保法》中对支援的对象国、内容以及“重要影响事态安全确保法”提及的地域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是,日本将对《日美安保条约》涉及的美军活动以及其他签署联盟的外国军队提供支援、进行搜索营救和船舶检查。根据新的《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对日本和平所面临威胁的应对方案”包括参与非战斗人员撤离行动、海洋安全保障、难民应对措施、搜索、营救、设施与区域的保护、后方支援以及设施使用等。

  面对朝鲜半岛不断发生的武力纷争,如果战争规模扩大的话,“与我国有着密切联系的他国一旦遭受武力攻击,也将威胁我国的存在,对国民的生活、自由以及幸福追求都会带来危险”。2014年7月,内阁会议决定采用“自卫措施进行行使武力的新三要件”[42],在宪法上进行了集体自卫权的限定行使许可。一旦确立朝鲜半岛存在危险,日本将根据《武力攻击事态处理法》和《自卫队法》,与美国一起对弹道导弹进行防御,并进行自卫队防护(如“装备品防护”)、扫雷、战斗搜索和营救活动等一系列措施。

  如果朝鲜使用或是威胁使用核武器,或是武力冲突加剧,那么日本的上述活动能够从低层次开始对朝鲜构成军事威慑,维持各个阶段对朝鲜的优势,美韩也能加强对朝鲜的威慑。如果日本的行动减小了美国遭受的损害,美国遭受威慑的可能性会降低,这样美国向日本(包括韩国)提供的延伸威慑的可靠性就会提高。

  同时,朝鲜从美韩的角度来分析日本,会发现日本并非想要参与朝鲜半岛事务,而是被认为有着强烈的动机。基于这种分析,朝鲜会对日本进行核攻击与威胁。如果日本强行拒绝动用驻日美军基地处理朝鲜半岛问题,或者拒绝给予美军后方支援,拒绝行使集体自卫权等,情况可能会对朝鲜有利。对日本以及美韩的核攻击与威胁,都能表现出朝鲜核升级的强烈决心。虽然日本处于美国的保护之下,但不能排除朝鲜为对美国进行核报复而对日本发动攻击[43]。进一步说,朝鲜考虑到遭受过核危机的广岛、长崎对核攻击的抵御力较弱,加上可以通过日本战前对朝鲜进行殖民统治的缘由,增强对日本动用核武器的正当性。这样就能发现,朝鲜将日本作为美日韩中最合适的攻击目标也是相当可能的。

  实际上朝鲜对日本也在进行着一定的核威胁,并不比对美核威胁频率小。2013年3月,《劳动新闻》报道了朝鲜的“精密攻击手段能够达到惊人的距离”[44]。4月,日本受到了朝鲜的威胁,称如果与美国一道对朝鲜进行攻击的话将会遭到毁灭性打击[45]。7月,朝鲜再次表示要对冲绳进行攻击[46]。

  如果说朝鲜(按照西方国家的基准)是理性的行为方的话,那么他们会极为慎重地选择动用核武器。然而,不管原因如何,只要军事冲突不断升级,美国参战的可能性增加,那么对朝鲜而言,政权的存亡就面临着严重危机。虽然日本也处在美国的延伸威慑保护范围之内,但是考虑到美朝之间利益与决心上的差距,美国避免采取行动也不无可能[47]。

  对日的核攻击有多种方式,比如对日本的近海或是(驻日美军基地除外的)日本领土发动攻击,展现出核等级逐步升级的态势,让日本断绝对美国(和韩国)的支持。核武器所产生的电磁脉冲攻击具有相同的效果,如果不能满足朝鲜的要求,可能会导致核攻击逐步升级。

  自不必说,就2013至2015年的安保政策改革而言,为应对朝鲜的核攻击和导弹攻击威胁,努力构建有效的威慑态势是至关重要的。日本对安保的强化不能仅仅沿着线性发展,还要在强化威慑的同时,考虑“稳定-不稳定”悖论会导致的更多挑战。

  如果说日本和朝鲜之间因与他国的动向无关的原因爆发直接武力冲突的可能性很低的话,那么日本可能会因为与韩国以及美国的同盟关系而卷入朝核危机。当然,日本也有因回避风险而拒绝卷入的权利,不过如果那样的话,日本就会“抛弃”美国,这样一来日本所面临的安保形势将更加严峻,同时也增大了单独应对风险的困难。日美同盟对于日本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朝核问题仍在继续,那么日本也必须探讨强有力的对策。

  三、日本威慑态势面临的挑战

  (一)否定性威慑态势

  要探讨日本对朝鲜的威慑态势,需要在留意上述挑战的同时,考虑到政策、能力方面的现状和局限。从2013至2015年的安保政策改革,到现在对宪法和安保政策的解读,可以看出日本仍然继续保持着威慑态势[48],原因在于惩罚性威慑的延续依赖于美国的延伸威慑态势。此乃首要前提。

  通过否定性能力来阻止和击退敌人的攻击,从而达成目标,使敌人放弃攻击念头的否定性威慑(deterrence by denial),比起通过严厉的报复来增加敌人的成本,从而使其放弃攻击念头的惩罚性威慑(deterrence by punishment)来说,威慑方发动进攻的选择余地一般来说比较小,可靠性也要更高[49]。根据前文所述,有效的对朝鲜进行威慑实为不易,尽管如此,在威慑失败的时候,对于减少伤害而言,否定性威慑也能起到很大的作用。

  日本加强否定性威慑,也有利于提升延伸威慑的可靠性。决定延伸威慑可靠性的关键因素就是同盟国之间的政治关系,以及参与延伸威慑各国遭受伤害的程度。在构建否定性威慑姿态的同时,日本如果能够与美国展开安保合作,例如行使集体自卫权,那么两国之间的政治关系会得到进一步强化。此外,日本的威慑姿态也有助于减少美军和美国遭受的伤害,会降低美国因延伸威慑而遭到朝鲜反威慑的可能性。

  在威慑不起作用的情况下,否定性威慑的能力就成为应对核武器时不可或缺的手段。比如说,当朝鲜指挥部无法确切掌握关于自身核武器与导弹等战斗力准确数据的情况下,独裁政权的统治者有可能会夸大其“成果”,出现错误的自信。虽然不能明确得知朝鲜的核武器管理与运作机制,但至少伴随数量的增加,使用核武器的风险也会提高,会导致偶然亦或事故的发生。这样一来,最高指挥部也不可能不承认核武器的使用。朝鲜在政权崩溃时选择鱼死网破,使用核武器连累他国的可能性也是值得担忧的。朝鲜内部的不稳定导致反对派和新政权也有可能尝试夺取核武器,这一点同样需要加以注意。

  对日本而言,为了应对朝鲜的核威胁,强化否定性威慑态势是非常重要的。另一方面,也还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挑战。下面将会针对弹道导弹防御系统以及敌方基地的攻击能力进行探讨。

  (二)弹道导弹防御系统

  在当前的安保政策和形势下,日本能够应对朝鲜核攻击和导弹攻击的手段就是弹道导弹防御系统。弹道导弹防御系统的拦截率并不是100%,但对弹道导弹的高拦截率能够降低核攻击和导弹攻击的威胁“价值”,也有助于更加迅速地对朝鲜的武力行为作出回应。强化正在发展中的弹道导弹防御系统,对于日本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在此基础之上,首要挑战就是如何解决攻击方与防御方的不平衡问题。日本虽然没有正式公布所保有的、在日美遇到危机时在东北亚地区能够动用的防御导弹数目,但按照每艘神盾舰能够拦截8枚导弹、最多能够部署10艘神盾舰来计算,最多能够拦截80枚导弹。即使认为朝鲜仅拥有200枚核与导弹来考量,数量上也存在不小的差距。更何况朝鲜的核弹头不止这些,而且弹道导弹防御系统并不能区分核弹头和普通弹头,如何应对饱和攻击,依然是一个课题。同时,当攻击方采用圈套和雷达干扰箔片等对抗弹道导弹防御的措施时,也必须考虑寻求相应对策。继续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提高拦截能力依然是至关重要的。

  第二,采用巡航导弹应对突袭。随时保持应对突袭的迎战状态是非常必要的。日本根据《自卫队法》第82条第3款对弹道导弹的“破坏处置命令”的规定发布了5次命令,关于其他问题也发布过一次命令[50],对朝鲜发射卫星运载火箭作出了预警,还明确提及了弹道导弹发射试验的迹象。继续监视朝鲜弹道导弹部队,尽早探知异常变动的可能性,根据《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中“平时采取的合作措施”进行情报搜集、警戒监视、强化侦查,同样也是面临的挑战。

  第三,美国和美军对弹道导弹攻击的防御。当爆发危机和冲突时,加强对以美国为目标的弹道导弹的拦截,进一步强化日美同盟,无疑有助于增强延伸威慑的可靠性。在设施有限的情况下拦截导弹,便产生了日本乃至美军、美国的防卫应该如何分工,或者日美应该如何具有灵活性,是否能够建立一种管理结构等问题。根据《自卫队法》第82条第3款,在危机爆发之前,如果弹道导弹没有攻击日本,日本不能进行拦截[51]。因此,为了不让日美同盟产生裂痕,关于朝鲜在确认其国家安全受到威胁之前就毅然发动弹道导弹攻击这一问题,日美事前便展开沟通、探讨方案也是非常必要的。

  (三)武力打击(攻击敌方基地)

  如果弹道导弹防御系统没有达到100%的拦截能力的话,要降低朝鲜对日本的核与导弹攻击的威胁,就有必要采取弹道导弹防御系统之外的措施,形成综合而全面的应对态势[52]。比如说,关于消极的防御措施,可以提出在(驻日美军)基地等地方实现抗打击化,根据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中“平时就要采取合作的方针”,为提高灵活性和抗打击力,强化设施、区域的共同使用。

  另一方面,就积极防御措施而言,必须就日本对敌基地进行攻击的利弊展开讨论。通过攻击导弹发射基地,将敌军可能使用的弹道导弹数量降到最少,辅以弹道导弹防御系统拦截能力的改进,能够把敌军攻击的伤害最小化。满足了自卫权行使的三要素(紧急且不公的侵害、没有其他适当手段可用、必要的最小限度范围的措施),在宪法上也就可以对日本对敌基地的进攻进行解释[53]。

  然而,日本并没有能够对敌方领土进行攻击的平台、监视敌基地和敌移动式发射装置的设施,以及处理、传输情报的安全网;要想独自获得对敌基地的攻击能力,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成本。正如高桥杉雄所言:“我国进行单独的准备并不现实,需要以日美同盟及与美国的合作为基础,建设我国的对敌方区域攻击能力。”[54]与此同时,不难想象的是,当日本对朝鲜领土进行攻击时,会遭到韩国的强烈反对。

  出于这一原因,至少在当下,就对朝鲜弹道导弹及发射装置的攻击而言,日本不得不依靠美国乃至韩国。美国与韩国会在何种程度上降低朝鲜弹道导弹的威胁,成为了日本最关心的问题。和美韩一起降低威胁成为了作战时最优先考虑的事情;日本将怎样应对攻击、协调好其他两国的战力,成为了日本安保面临的直接问题。

  朝鲜还在增加移动式弹道导弹的数量,执行强化导弹基地的措施。只通过常规战斗力可能难以对此作出回应。采用低烈度或者地下贯通型核武器进行攻击是非常重要的,但美国常规战斗力的精确制导能力、地下贯通能力乃至爆炸威力都不是很充分。需要通过保持这种能力,来强化对朝鲜的威慑效果。尽管奥巴马采取了不开发新核武器的政策[55],但2017年上任的新一届美国政府可能会考虑进一步开发核能力,并采取更具攻击性的核姿态。加强威慑的效果对于日本的安保十分重要,但另一方面,强化核武器的政策可能与核裁军等立场相背。对于相关问题的应对方法,也有必要进行探讨。

  (四)日美韩的协议与合作

  面对朝鲜不断引发的核攻击与导弹攻击威胁,并不仅仅是日本一国需要加强防卫。日本的惩罚性威慑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美国,对于否定性威慑而言,来自美国与韩国的合作也是不可或缺的。虽然“完美的威慑”并不存在,但必须尽可能限制朝鲜核武器的使用与威胁,由低层次向高层次扩展,全方位强化日美韩合作。为此,加强日美韩安保方面的日常合作显得非常必要。

  根据新的《日美防卫合作方针》中“强化同盟内部的协调”来设置同盟协调的机构,对高层次的行动进行协调,制订共同计划,在和平时期就开始执行这些措施是非常重要的。关于朝鲜核问题,与美国和韩国一起就安保进行共同合作,制定密切的协议,也是不可缺少的。在朝鲜半岛不稳定的形势下,美韩同盟的作战方针,以及日美同盟中日本的参与及合作都有着重要作用。对于日韩双方而言,日美韩的安保合作非常重要。

  需要加以考虑的还包括日美韩的威慑态势,危机不断升级时的应对措施,韩国、美韩同盟乃至美日同盟之间作战计划的协调,等等。弹道导弹防御系统有助于提升三国的拦截能力。这方面的进展对于日韩之间的《军事情报保护协定》都是非常必要的。从2012年6月以来,由于韩国国内原因,该协定一直没有实现缔结[56]。然而,在2014年12月时,三国签署了共享与朝鲜核武器及导弹相关信息的谅解备忘录。随着美国的介入,日韩两国实现了情报的共享[57]。在2016年1月22日朝鲜进行第四次核试验之后,韩国表示希望加强与美国的军事情报共享。此外,美军的介入推动了日美韩之间情报共享的实现。日美韩国防当局达成了密切协议。安保方面的此类合作并不是在朝鲜核与导弹试验后才产生的现象,而是持续存在的[58]。《相互提供物品与服务协定》的签署将成为解决《军事情报保护协定》这一悬而未决问题的出发点。

  结语

  朝鲜违背了其无核化的约定,继续研制核武器,2016年相继进行核试验并发射卫星运载火箭。如果不能找到解决朝核问题的突破口,核与导弹的开发对日本(以及美韩)的威胁都会大幅增加,与此相对的威慑强化就成为了重要课题。需要留意朝鲜的能力、想法、意图、认知的不透明性和流动性,以及由此导致威慑失败的可能性。因此,威慑姿态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就成了关键所在。同时,按照“稳定-不稳定悖论”逐步升级的核纷争,使得日本很有可能成为朝鲜威胁使用核武器的首要目标。日本需要加强安保政策之下的否定性威慑态势。单独进行准备是不切实际的,必须要与美国保持同盟关系,进一步发展日美韩之间的安保协定,以此来构建从低层次到高层次的威慑态势。

  不能容忍朝鲜的挑衅行为以及不断升级的核威胁,需要明确地向朝鲜传达出严肃反对此类行为的强烈信息,并采取相关行动。当然,也存在着导致威慑失败的重要潜在因素。毫无疑问,日美韩加强威慑态势是极为重要的。虽然对于朝鲜的挑衅行为需要采取行动,但对日美韩而言,第一选择还是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朝核问题。必须明确表明,如果朝鲜不进行挑衅行为,日美韩就不会动用军事力量。不过,过度地安抚被威慑国,很有可能会导致被威慑国更加放纵,或是使得延伸威慑的受益国感到自己受到的保护不够。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威慑和安抚的平衡,是强化威慑态势面临的不可避免的挑战。

  (相关简介:户﨑洋史,日本国际问题研究所裁军和不扩散促进中心主任研究员。本文的日文原文完稿于2016年2月24日,发表于日本国际问题研究所网站(网址为http://www2.jiia.or.jp/pdf/research/H27_Korean_Peninsula/13-tosaki.pdf)。)

  注释

  [1] “Law on Consolidating Position of Nuclear Weapons State Adopted”, KCNA, April 1, 2013, http://www.kcna.co.jp/item/2013/201304/news01/20130401-25ee.html.

  [2] Kim Jong Un, “The Cause of the Great Party of Comrades Kim Il Sung and Kim Jong Il Is Ever-Victorious”, KCNA, October 4, 2015, http://www.kcna.co.jp/item/2015/201510/news06/20151006-20ee.html.

  [3] 神保谦:《安倍政权下无缝连接的安全保障体制探索——防卫计划大纲、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安全保障法制》,《问题与研究》第44卷第2号(2015年4、5、6月)第34页。

  [4] 进一步说,如果威慑的根本是“被威慑方的认知”,那么为了让威慑发挥正确的效用,了解被威慑方的目标、战略、指导人的特征喜好、思维决定的过程、价值观、战略文化等相关知识非常重要。

  [5] Stockholm International Peace Research Institute, SIPRI Yearbook 2015: Armaments, Disarmament and International Securit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5), chapter 11.

  [6] David Albright, “Future Directions in the DPRK’s Nuclear Weapons Program: Three Scenarios For 2020”, US-Korea Institute at SAIS, 2015. Albright认为,根据一处铀浓缩设施的运转情况,分析推断出15枚核武器需要的武器级可裂变物质,以及两处铀浓缩设施中22枚核武器需要的武器级可裂变物质已被生产出来的可能性。关于已经用武器级钚生产出的核武器数量,作者与SIPRI一样,估计为6-8枚。

  [7] David Albright and Serena Kelleher-Vergantini, “Yongbyon: A Better Insight into the Status of the 5MWe Reactor”, Imagery Brief, Institute for Science and International Security, April 29, 2015; William Mugford, “North Korea’s Yongbyon Nuclear Facility: Sporadic Operations at the 5 MWe Reactor But Construction Elsewhere Moves Forward”, 38 North, July 24, 2015, http://38north.org/2015/07/yongbyon072415/.

  [8] Siegfried S. Hecker, “Extraordinary Visits, Lessons Learned form Engaging with North Korea”, Nonproliferation Review, Vol. 18, No. 2 (July 2011), 445-455.

  [9] Jethro Mullen and Brian Todd, “New North Korean uranium enrichment hall likely up and running”, CNN, August 12, 2015, http://edition.cnn.com/2015/08/12/asia/north-korea-yongbyon-uranium-enrichment-report/.

  [10] Jeffrey Lewis, “Recent Imagery Suggests Increased Uranium Production in North Korea, Probably for Expanding Nuclear Weapons Stockpile and Reactor Fuel”, 38 North, August 12, 2015, http://38north.org/2015/08/jlewis081215/; Mugford, “North Korea’s Yongbyon Nuclear Facility”.

  [11] Joel S. Wit and Sun Young Ahn, “North Korea’s Nuclear Futures Project: Technology and Strategy”, US-Korea Institute at SAIS, February 2015.以及参见Albright, “Future Directions in the DPRK’s Nuclear Weapons Program”。

  [12] “DPRK Proves Successful in H-bomb Test”, KCNA, January 6, 2016, http://www.kcna.co.jp/item/2016/201601/news06/20160106-12ee.html.

  [13] 朝鲜反应堆型核裂变炮弹所使用的氚的生产可能性,参见David Albright and Serena Kelleher-Vergantini, “Update on North Korea’s Yongbyon Nuclear Site”, Imagery Brief, Institute for Science and International Security, September 15, 2015。

  [14] Barbara Starr, “North Korea May Have Tested Components of a Hydrogen Bomb”, CNN, January 29, 2016, http://edition.cnn.com/2016/01/28/politics/north-korea-hydrogen-bomb-test/.

  [15] “Underwater Test-fi re of Ballistic Missile Is Legitimate Exercise of Right to Self-defence: DPRK”, KCNA, May 20, 2015, http://www.kcna.co.jp/item/2015/201505/news20/20150520-13ee.html.

  [16] 比如,David Albright, “North Korean Miniaturization”, 38 North, February 13, 2013, http://38north.org/2013/02/albright021313/.

  [17] “N. Korea Yet to Miniaturize Nukes: Seoul”, Korea Herald, February 26, 2015, http://www.koreaherald.com/view.php?ud=20150226000661;《北(朝鲜)短、中程导弹无法进行核搭载 美国国防部的官方立场》,《产经新闻》2015年5月23日,http://www.sankei.com/world/news/150523/wor1505230020-n1.html。

  [18] David Francis, “North Korea’s Nuclear Program Advancing, U.S. Military Leader Says”, Foreign Policy, October 24, 2014, http://thecable.foreignpolicy.com/posts/2014/10/24/north_korea_s_nuclear_program_advancing_us_military_leader_says.

  [19] 防卫省,《防卫白皮书平成27年版——日本的防卫》,2015年,第19页。

  [20] 关于朝鲜弹道导弹的能力与开发,参见John Schilling and Henry Kan,“The Future of North Korean Nuclear Delivery Systems”, US-Korea Institute at SAIS, 2015。

  [21] 同上,第11-12页。

  [22] “NORAD Commander: North Korean KN-08 Missile Operational”, Stars and Stripes, April 7, 2015, http://www.stripes.com/news/norad-commander-north-korean-kn-08-missile-operational-1.338909.

  [23] 《朝鲜:SLBM,完成4-5年,水中射击韩军》,《每日新闻》,2015年5月12日,http://mainichi.jp/shimen/news/20150512ddm002030091000c.html?inb=ra。

  [24] 朝鲜的目的,除了本文所列举的之外,还有引出他国政治、外交上让步的手段,强化威慑相关资源高效性的使用,将核导弹等相关器材和技术转移到其他国家来获取外汇等。加上通过进行核武器和远程弹道导弹之类的实验,实现开发武器、(通过增强威慑力)提升性能等军事目的,以此显示实力、强化政治基础等。

  [25] 关于朝鲜的核战略,参见Shane Smith, “North Korea’s Evolving Nuclear Strategy”, North Korea’s Nuclear Future Series, US-Korea Institute at SAIS, August 2015; Vipin Narang, “Nuclear Strategies of Emerging Nuclear Powers: North Korea and Iran”, Washington Quarterly, Vol. 38, No. 1 (Spring 2015), p.80等。

  [26] “Law on Consolidating Position of Nuclear Weapons State Adopted.”

  [27] 延伸威慑是根据“稳定-不稳定悖论”得出的结论,参见Robert Jervis, “Deterrence, Rogue States, and the U.S. Policy”, T. V. Paul, Patrick M. Morgan and James J. Wirtz, eds., Complex Deterrence: Strategy in the Global Age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9), p.138。

  [28] 仓田秀也,《美中关系和朝鲜半岛》,美中关系报告(US-China Relations Report)第5期,2015年9月15日,http://www2.jiia.or.jp/RESR/column_page.php?id=246。

  [29] Robert Carlin and Robert Jervis, “Nuclear North Korea: How Will It Behave?” North Korea’s Nuclear Futures Series, US-Korea Institute at SAIS, October 2015, pp. 7-8.他们认为,因为核力量增强,朝鲜转而主动进攻也是有可能的,进行克制也是有可能的。同上,第10-13页。

  [30] Ken Watman and Dean A. Wilkening, U.S. Regional Deterrence Strategy (Santa Monica: RAND, 1995).

  [31] 参见Robert Jervis, “Deterrence Theory Revisited”, World Politics, Vol. 31 No. 2 (January 1979), pp. 312-314等。

  [32] 对沟通问题进行威慑复杂化探讨,参见Michael Tkacik, “Regional Nuclear Powers and U.S. Policy: A Study in Asymmetries”, Owen C.W. Price and Jenifer Mackby, eds., Debating 21st Century Nuclear Issues (Washington, D.C.: Center for St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 2007), pp. 14-23; T. V. Paul, “Complex Deterrence: An Introduction”, T. V. Paul, Patrick M. Morgan and James J. Wirtz, eds., Complex Deterrence: Strategy in the Global Age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9), p.9等。

  [33] 关于认知的偏见可能会造成威慑的失败,参见Jervis, “Deterrence Theory Revisited”, pp. 305-310等。

  [34] 韩国在2012年10月,与美国合议将弹道导弹射程的限制从300km延长至800km(投射重量在500kg以内),同年7月发布了射程距离为1500km的新型巡航导弹玄武3C的配备。

  [35] 《韩国国防改革基本计划 5年内作战体系改编》,《联合新闻》2014年3月6日,http://japanese.yonhapnews.co.kr/headline/2014/03/06/0200000000AJP20140306001000882.HTML。

  [36] 《朝鲜实行核设施之类的破坏任务 整编特殊部队=韩国陆军》,《联合新闻》2015年9月23日,http://japanese.yonhapnews.co.kr/Politics2/2015/09/23/0900000000AJP20150923002700882.HTML。

  [37] “Joint Statement of the 2014 United States-Republic of Korea Foreign and Defense Ministers’ Meeting”, October 24, 2014, http://www.state.gov/r/pa/prs/ps/2014/10/233340.htm.

  [38] “金养建《收拾吧》,总参谋部《军事行动》——朝鲜的两面战术”,《中央日报》,2015年8月21日,http://japanese.joins.com/article/706/204706.html。朝鲜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安明勋(An Myong Hun)21日,前往联合国本部,做出严重警告,“韩国如果不回应我们的最后通告,将不可避免采用军事行动。这次军事行动将非常强力”。另一方面,朝鲜劳动党统一战线部部长(负责南北关系)金养建以自己的名义给韩国青瓦台(总统府)的国家安保室长金宽镇传达“要处理好当前的事态,从而努力寻找改善关系的突破口”。

  [39] “Joint Press Release from the Inter-Korean High-Level Meeting”, August 25, 2015, http://english1.president.go.kr/activity/briefing.php?srh%5Bboard_no%5D=21&srh%5Bview_mode%5D=detail&srh%5Bseq%5D=11845&srh%5Bdetail_no%5D=365.

  [40] 朝鲜劳动党第一书记金正恩回避(对方)和朝鲜的军事冲突,8月25日向对方显示出朝鲜所拥有的核武器,“Kim Jong Un Guides Enlarged Meeting of WPK Central Military Commission”, KCNA, August 28, 2015, http://www.kcna.co.jp/item/2015/201508/news28/20150828-01ee.html。

  [41] 精确制导武器攻击之下某指挥者陷入恐慌,为不失去有限核力量而选择动用的可能,与弱的核武器拥有国相对应,使常规战能力的强弱决定动用核武器门槛的高低,Michel Fortmann and Stefanie von Hlatky, “The Revolution in Military Affairs: Impact of Emerging Technologies on Deterrence”, Paul, Morgan and Wirtz, eds., Complex Deterrence, pp. 316-317。

  [42] 关于“保护国家的存在、守卫国民安全为目的的安全保障法制整备”的内阁决议,2014年7月1日。第一要义就是“当对我国发动武力攻击,或者是对与我国有着密切联系的他国发动武力攻击的时候,如果威胁到了我国的存在,将保障国民的生命安全、自由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

  [43] 关于美国克制对区域核拥有国使用核武器,对于敌方不断提高的核等级,强化禁止核武器的使用,抑制核报复的连锁反应,通过常规战能力的应对来获得良好的声誉等。Adam Mount, “The Strategic Logic of Nuclear Restraint”, Survival, Vol. 57, No. 4 (August-September 2015), pp. 53-76.

  [44] “Provokers Will Meet Miserable End: Rodong Sinmun”, KCNA, March 31, 2013, http://www.kcna.co.jp/item/2013/201303/news31/20130331-13ee.html.

  [45] “Rodong Sinmun Denounces Japan’s Hostile Moves against DPRK”, KCNA, April 10, 2013, http://www.kcna.co.jp/item/2013/201304/news10/20130410-14ee.html.

  [46] “Why Does U.S. Attaches So Great Importance to Okinawa”, KCNA, July 3, 2013, http://www.kcna.co.jp/item/2013/201307/news03/20130703-13ee.html.

  [47] 为防止核武装敌人从战争一开始就尝试逐步提高核等级,要采取战时威慑,这是美国面临的最重要的威慑挑战。Keir A. Lieber and Daryl G. Press, “Coercive Nuclear Campaigns in the 21st Century: Understanding Adversary Incentives and Options for Nuclear Escalation”, PASCC Report, March 2013.

  [48] 关于自卫权的新三要件,是根据“自卫需要的最小限度”战斗力的重要因素进行变更。在宪法上的解释,就是根据国际形势与军事技术水平等改变的,“在性能上为对对方国家国土进行毁灭性破坏而拥有武器,比起直接用于自卫,超过了最小限度,因此,不允许拥有以下任何武器,比如ICBM(洲际弹道导弹)、远程战略轰炸机或者攻击性航母”(昭和57年3月20日参议院预算委员会伊藤防卫厅长官答记者问),解释了宪法上不认可惩罚性威慑力。

  [49] Lawrence Freedman, Deterrence (Cambridge: Polity Press, 2004), p. 39.

  [50] 2009年3月、2012年3月、2012年12月以及2013年4月的命令对外发布,2014年4月没有正式发布,政府没有承认实施了破坏处置命令。2016年1月的命令,虽然当初没有正式发布,但2月时重新发布了破坏处置命令。

  [51] 神保谦:《安倍政权下无缝连接的安全保障体制探索——防卫计划大纲、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安全保障法制》,《问题与研究》第44卷第2期(2015年4、5、6月)第53页。

  [52] 金田秀昭、小林一雅、田岛洋、户洋史:《导弹防卫——战略环境转型下的外交、安全保障政策》,日本国际问题研究所,2006年。

  [53] 从这一点出发,等雄一郎撰写了“专守防卫讨论的现况——宪法9条、日美同盟、国际安全保障的原则”,参见《参考》第664号(2006年5月),31-34页。

  [54] 高桥杉雄:“关于专守防卫下对敌方区域攻击能力:应对弹道导弹威胁的一个方式”,《防卫研究所纪要》第8卷第1期(2005年10月)第118页。高桥认为,与此相比,更应该加强日美防卫合作的密切分工,日美的分工合作并不止是针对敌方区域作战,还有推进包含拦截系统在内的整个行动方案。为此,必须要提升我国的对敌方区域攻击力,可能会进行直接的攻击。还可以考虑比如日本给美军飞机空中加油、派遣直接援助战斗机、集中拦截系统等,对于导弹威胁探讨出“最合适的、混合的”应对方式也是非常重要的。

  [55] 自由落体式核炸弹B61系列统合基础上开发的B61-12,具有地下贯通的能力。参见Hans Kristensen, “Video Shows Earth-Penetrating Capability of B61-12 Nuclear Bomb”, Federation of American Scientists, January 14, 2016, https://fas.org/blogs/security/2016/01/b61-12_earth-penetration/。

  [56] 分析韩国缔结GSOMIA延期的因素等,林隆司:《日韩军事情报保护协定(日韩GSOMIA)缔结延期的因素分析——签署1小时前最后关头改变政策的背景》,《海干校战略探究》第4卷第2期(2014年12月),76-98页。

  [57] “S. Korea, U.S., Japan Sign Pact on Sharing N.K. Intel”, Yonhap News Agency, December 29, 2014, http://english.yonhapnews.co.kr/national/2014/12/29/59/0301000000AEN20141229004300315F.html.

  [58] 关于美军在韩国领土上部署“萨德”导弹防御系统这一问题,韩国为了保持与中国的密切关系,对与弹道导弹防御系统相关的日美合作表现得并不太积极。在朝鲜实行核试验后,韩国总统和国防部就“萨德”发表了更进一步的言论,带有就朝鲜问题向中国施压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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