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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将于11月30日在迪拜举行,紧随将在9月底的联合国气候雄心峰会。这两次大会面临着严峻的任务:启动可信的气候变化多国行动,此前的峰会都未能成功。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气候灾难即将来临,而且速度很快。刚刚过去的这个夏天,美国和南欧大片地区的气温超过了华氏110度,加拿大和南亚遭遇了罕见的野火和洪水。
2020年,联合国的科学家们仍然认为,世界平均气温不太可能比19世纪末的平均气温上升超过1.5摄氏度——一旦超过这个门槛,就会进入另一个阶段,变暖的规模和速度将超过世界预测或管理其影响的能力。现在,仅仅三年过去了,这些研究人员认为这种可能性是66%——可能性增加了很多。2015年巴黎气候峰会达成的协议要求将全球气温上升限制在1.5摄氏度以内,但全球排放量仍在继续上升。仅在这十年,预计就将有数百万人成为气候难民。世界卫生组织预测,在2030年至2050年间,每年将有25万人死于与气候变化有关的营养不良、疟疾、腹泻和热应激。
在气候变化峰会上,世界各国领导人往往会在几乎所有问题上达成一致,唯独没有就最有帮助的问题达成一致:通过提高排放国的碳排放成本,直接解决不断上升的碳排放问题。几十年来,科学家和经济学家得出结论,碳定价对于快速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对抗不可逆转的气候变化至关重要。然而,大多数政客忽视甚至害怕碳定价。尤其是化石燃料游说团体,散布着关于碳定价的危险说辞,包括它对发展中国家不利。
然而,到目前为止,有大量证据表明,碳定价可以显著降低排放,甚至有利于经济发展。迄今为止阻碍达成协议的技术和政治障碍可以通过正确的制度设计加以克服。达成全球碳定价协议的必要性不能再推迟了:没有全球碳定价协议,就不可能制定出应对气候变化的务实计划。
扩大碳排放交易体系
“碳价”是对单位碳排放收取的费用,旨在鼓励污染者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耶鲁大学经济学家威廉·诺德豪斯在20世纪70年代末首次提出了碳定价,将碳排放造成的环境破坏用货币来衡量。通过为温室气体排放定价,碳定价旨在将生产和消费转向温室气体密集度较低的活动,并鼓励技术创新。
一般来说,碳定价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根据实体使用的化石燃料的碳含量征收碳税。例如,征收每吨10美元的碳税意味着在一定时间内排放100吨二氧化碳的公司将支付1000美元的税款。
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很早就开始征收碳税:1990年,芬兰首次征收碳税。到1993年,丹麦、荷兰、挪威和瑞典都效仿了芬兰的做法。在过去的三十年里,阿根廷、智利、哥伦比亚、法国、德国、日本、墨西哥、波兰、新加坡、南非和乌拉圭,以及许多地方管辖区,如加拿大的阿尔伯塔省、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和魁北克省,都引入了碳税。
第二种碳定价的方法是建立一个排放交易系统——一个基于市场的机制,在这个机制中,政府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实体可以释放的排放总量设定限制。希望排放超过配额的公司可以从排放较少的公司购买排放配额。2005年,欧盟建立了首个碳排放交易体系;排放上限每年都在增加,供求关系决定了配额交易的价格。加拿大、中国、韩国、英国和美国的几个州现在都有类似的排放交易工具。
商定合适的碳价
截至2022年4月,已有46个国家实施了碳定价工具。到目前为止,几乎所有发达国家都采用了某种形式的碳定价,而自愿碳市场——由私人行为者买卖经认证的大气温室气体的清除量或减少量——仅在2021年至2023年之间就从10亿美元增长到20亿美元的产业。这是因为碳定价起了作用。
2018年,诺德豪斯获得了诺贝尔奖,除了其他成就外,他的分析也得到了认可,即在全球范围内推出碳税将是解决温室气体排放问题的最有效办法。在短期内,碳定价确实会导致一个国家能源价格的上涨和经济活动的暂时下降。但数据显示,它的长期收益远远超过这些最初的损失。
以瑞典为例,1991年该国引入碳税后,能源价格上涨,尤其依赖化石燃料的企业被迫关闭或裁员。但从那以后,瑞典的经济增长了50%,空气污染造成的死亡人数下降了50%。
截至2018年,瑞典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减少了27%,该国的经济增长比其他欧洲国家更快地摆脱了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到目前为止,碳税已经产生了55亿美元的收入,允许对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减税。
瑞典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投资也翻了一番,使其在可再生能源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方面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排放交易和碳税产生的收入已经开始在许多其他国家的经济中发挥关键作用。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这些收入通常会再投资于可持续发展项目,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目前,碳定价收入的近40%专门用于绿色支出。
利用碳定价产生的收入制定有针对性的财政政策,可以降低采用碳定价方案的初始经济成本。事实上,碳定价在作为“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所称的缓解气候变化的“政策驱动途径”的一部分时最为有效。这个委员会是隶属于联合国的一个科学家组织,负责就气候变化研究向各国政府提供建议。这些途径包括加速改变对化石燃料的依赖,部署新的低碳能源,提高能源效率,鼓励更可持续的消费习惯。
建立一个全球碳价格框架是必要的
尽管全球范围内的碳定价方案还在缓慢推出,但人们普遍认为,碳定价已经显著减少了温室气体排放。然而,这种进度还远远没有达到稳定气候所需的对排放的总体影响。2017年,在世界银行主持下召开的碳价格高级别委员会得出结论,为了充分限制气候变暖,各国必须在2030年之前将碳定价在每吨50至100美元之间。
但公共部门的碳定价工具目前只覆盖了全球排放量的23%。国际碳税的中位数价格是每吨26美元;碳交易系统中配额的中位数价格是每吨20美元。税收和贸易的中位数价格因国家的发展水平而有很大差异。在私营部门,世界各地的组织目前为自己的温室气体排放设定的中位数价格是每吨25美元;与公共部门的碳价格一样,私营部门的碳价格也相差很大,从每吨8美元到918美元不等。
这种变化通过诱导“碳泄漏”破坏了碳定价的有效性,在这种现像中,目标部门或实体将其业务转移到碳价格更低或监管更宽松的地方。要克服碳泄漏问题,并向企业发出一个强有力的信号,即它们必须投资于更清洁的技术,并在其经营的任何地方减少排放,建立一个全球碳价格框架是必要的。
诺德豪斯长期以来一直认为,要发挥作用,碳定价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更广泛的科学界支持经济学家,阐明了建立统一全球碳定价机制的必要性。两年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议建立一个全球碳价格下限,并制定一个循序渐进的最低碳价格时间表,从低收入国家每吨25美元开始,中等收入国家每吨50美元,高收入国家每吨75美元。
如果这项建议被采纳,可能会实质性减少排放。但在政治上,这是不可能的。它以高排放国为起点,表明碳定价可能成为一个由少数国家制定游戏规则的专属俱乐部。此外,报告为发展中经济体建议的高初始碳价可能会给它们带来难以控制的短期负担。
要寻求更多的国家加入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许多反对全球碳定价协议的国家是那些不成比例地承担气候变化成本的国家:发展中国家。一些国家已经建立了碳定价工具。印尼将在今年晚些时候推出,印度也在考虑这么做。然而,总的来说,发展中国家认为给碳定价是富裕国家首先要承担的任务。毕竟,这些富裕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更高,对工业化负有历史责任,也更有能力承受能源价格上涨可能带来的经济破坏。
对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按照理论要求的水平(每吨超过 100 美元)对碳进行定价以足够快地减少排放,实际上在政治和经济上都是不可能的。这一初始价格将使发展中国家难以满足其能源需求、在贸易中竞争和实现经济增长。
但是,半个多世纪的经济分析和三十年的经验证据表明,从长远来看,即使对最贫穷的国家来说,碳定价在政治、经济和社会上都是有益的。它推动清洁能源技术的创新,并产生可以减轻贫困的收入。它还促进双边、区域和全球合作。
发展中国家的领导人和公民通常认为,化石燃料是减轻贫困和发展经济的最便宜、最快捷的途径。几十年来,化石燃料游说团体有效地灌输了这一想法。但是发展中国家对碳定价的反对正在伤害他们。缺乏全球标准使得富裕国家,即使是那些有碳定价计划的国家,继续以比贫穷国家高得多的水平排放温室气体。2021年,北美人均能源相关碳排放量是非洲人均的11倍。一个全球定价框架将大大减少这些差异。
不仅如此,全球碳定价框架还可以为发展中国家创造收入,用于帮助其国民适应气候变化。自欧盟建立碳交易体系以来的18年里,其碳价上涨了两倍;韩国的碳价在过去8年翻了一番,新西兰的碳价在过去5年翻了一番。总体而言,全球碳定价计划的收入现已达到近1000亿美元。这一收入远远高于其他现有气候融资机制产生的收入。即使这些收入的5%用于发展中国家,也可以极大地促进发展中国家减缓和适应这一框架的努力。
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
如果各国领导人把在全球范围内实施碳定价作为首要任务,就可以在今年的气候峰会上达成一项协议。之前建立全球碳定价协议的努力将目标价格定得太高,使得框架看起来令人望而生畏,在政治上也不受欢迎。但是在理想的碳价格(每吨100美元)和发达国家的实际中位数价格(每吨40美元)和发展中国家的中位数价格(每吨10美元左右)之间可以寻求一个现实的起点。世界各国领导人必须从这个现实的角度出发:关键是要表明,任何一种全球定价机制都是可以商定的。
在建立一个由联合国秘书长主持、并包括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跨国金融机构的国际委员会来设计全球碳定价下限时,政策制定者应首先区分发达市场和新兴市场。他们应该根据这些市场当前的趋势来设定价格,而不是把重点放在区分高排放国和低排放国上。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现有碳价格中位数水平的基础上,2024年的最低价格可以设定为发展中国家10美元,发达国家40美元。
尽管并不理想,但这一定价方案的目标是到2030年实现全球碳排放量至少减少100亿吨的目标。这一目标将为碳定价开辟一条清晰、经济上可行、政治上可接受的道路。定价框架应附带一项协议,每两年提高最低价格,到2030年,发展中国家的最低价格达到每吨50美元,发达国家的最低价格达到每吨100美元。
拟议的最低标准应首先针对三个排放最高的领域:能源、交通和其他工业流程。这些领域的减排目标可由行业工作组提出,并由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或个别国家制定。世界领导人还必须表明,碳定价是更广泛的解决方案网络的一部分,如实施现有的减排承诺和新法规,以及提高能源效率。协议的设计者应该确保他们的计划与其他工具相吻合,包括欧盟、美国和其他实体正在考虑的对抗碳泄漏的措施。
需要激励发展中国家,使其同意建立一个全球融资机制。其中之一可能是成立一个新的碳基金,投资于扩大发展中国家的碳定价基础设施。如果发达国家从其国家机制中贡献哪怕是年收入的一小部分,并由中国、印度和南非等高排放国自愿参与,那么该基金的可用资金将高达100亿美元。
许多国家深切关注人口下降问题;从安卡拉到首尔再到新加坡,各国政府都在斥巨资鼓励本国公民多生孩子。但要拯救子孙后代,没有什么比将全球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1.5摄氏度以下更重要的了。我们有实现这一目标的工具和财政资源。构建全球碳定价框架可能是鼓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努力保护地球气候之旅的开始。
作者简介:扎伊德·拉阿德·侯赛因(Zeid Ra‘ad Al Hussein)是国际和平研究所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也是宾夕法尼亚大学佩里世界之家法律与人权实践教授。法鲁克·伊克巴尔·汗(Farrukh Iqbal Khan)是巴基斯坦外交部总干事,也是国际和平研究所的非常驻顾问。本文由“钝角网”节选译自《外交事务》网站。
第28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将于11月30日在迪拜举行,紧随将在9月底的联合国气候雄心峰会。这两次大会面临着严峻的任务:启动可信的气候变化多国行动,此前的峰会都未能成功。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气候灾难即将来临,而且速度很快。刚刚过去的这个夏天,美国和南欧大片地区的气温超过了华氏110度,加拿大和南亚遭遇了罕见的野火和洪水。
2020年,联合国的科学家们仍然认为,世界平均气温不太可能比19世纪末的平均气温上升超过1.5摄氏度——一旦超过这个门槛,就会进入另一个阶段,变暖的规模和速度将超过世界预测或管理其影响的能力。现在,仅仅三年过去了,这些研究人员认为这种可能性是66%——可能性增加了很多。2015年巴黎气候峰会达成的协议要求将全球气温上升限制在1.5摄氏度以内,但全球排放量仍在继续上升。仅在这十年,预计就将有数百万人成为气候难民。世界卫生组织预测,在2030年至2050年间,每年将有25万人死于与气候变化有关的营养不良、疟疾、腹泻和热应激。
在气候变化峰会上,世界各国领导人往往会在几乎所有问题上达成一致,唯独没有就最有帮助的问题达成一致:通过提高排放国的碳排放成本,直接解决不断上升的碳排放问题。几十年来,科学家和经济学家得出结论,碳定价对于快速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对抗不可逆转的气候变化至关重要。然而,大多数政客忽视甚至害怕碳定价。尤其是化石燃料游说团体,散布着关于碳定价的危险说辞,包括它对发展中国家不利。
然而,到目前为止,有大量证据表明,碳定价可以显著降低排放,甚至有利于经济发展。迄今为止阻碍达成协议的技术和政治障碍可以通过正确的制度设计加以克服。达成全球碳定价协议的必要性不能再推迟了:没有全球碳定价协议,就不可能制定出应对气候变化的务实计划。
扩大碳排放交易体系
“碳价”是对单位碳排放收取的费用,旨在鼓励污染者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耶鲁大学经济学家威廉·诺德豪斯在20世纪70年代末首次提出了碳定价,将碳排放造成的环境破坏用货币来衡量。通过为温室气体排放定价,碳定价旨在将生产和消费转向温室气体密集度较低的活动,并鼓励技术创新。
一般来说,碳定价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根据实体使用的化石燃料的碳含量征收碳税。例如,征收每吨10美元的碳税意味着在一定时间内排放100吨二氧化碳的公司将支付1000美元的税款。
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很早就开始征收碳税:1990年,芬兰首次征收碳税。到1993年,丹麦、荷兰、挪威和瑞典都效仿了芬兰的做法。在过去的三十年里,阿根廷、智利、哥伦比亚、法国、德国、日本、墨西哥、波兰、新加坡、南非和乌拉圭,以及许多地方管辖区,如加拿大的阿尔伯塔省、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和魁北克省,都引入了碳税。
第二种碳定价的方法是建立一个排放交易系统——一个基于市场的机制,在这个机制中,政府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实体可以释放的排放总量设定限制。希望排放超过配额的公司可以从排放较少的公司购买排放配额。2005年,欧盟建立了首个碳排放交易体系;排放上限每年都在增加,供求关系决定了配额交易的价格。加拿大、中国、韩国、英国和美国的几个州现在都有类似的排放交易工具。
商定合适的碳价
截至2022年4月,已有46个国家实施了碳定价工具。到目前为止,几乎所有发达国家都采用了某种形式的碳定价,而自愿碳市场——由私人行为者买卖经认证的大气温室气体的清除量或减少量——仅在2021年至2023年之间就从10亿美元增长到20亿美元的产业。这是因为碳定价起了作用。
2018年,诺德豪斯获得了诺贝尔奖,除了其他成就外,他的分析也得到了认可,即在全球范围内推出碳税将是解决温室气体排放问题的最有效办法。在短期内,碳定价确实会导致一个国家能源价格的上涨和经济活动的暂时下降。但数据显示,它的长期收益远远超过这些最初的损失。
以瑞典为例,1991年该国引入碳税后,能源价格上涨,尤其依赖化石燃料的企业被迫关闭或裁员。但从那以后,瑞典的经济增长了50%,空气污染造成的死亡人数下降了50%。
截至2018年,瑞典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减少了27%,该国的经济增长比其他欧洲国家更快地摆脱了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到目前为止,碳税已经产生了55亿美元的收入,允许对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减税。
瑞典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投资也翻了一番,使其在可再生能源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方面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排放交易和碳税产生的收入已经开始在许多其他国家的经济中发挥关键作用。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这些收入通常会再投资于可持续发展项目,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目前,碳定价收入的近40%专门用于绿色支出。
利用碳定价产生的收入制定有针对性的财政政策,可以降低采用碳定价方案的初始经济成本。事实上,碳定价在作为“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所称的缓解气候变化的“政策驱动途径”的一部分时最为有效。这个委员会是隶属于联合国的一个科学家组织,负责就气候变化研究向各国政府提供建议。这些途径包括加速改变对化石燃料的依赖,部署新的低碳能源,提高能源效率,鼓励更可持续的消费习惯。
建立一个全球碳价格框架是必要的
尽管全球范围内的碳定价方案还在缓慢推出,但人们普遍认为,碳定价已经显著减少了温室气体排放。然而,这种进度还远远没有达到稳定气候所需的对排放的总体影响。2017年,在世界银行主持下召开的碳价格高级别委员会得出结论,为了充分限制气候变暖,各国必须在2030年之前将碳定价在每吨50至100美元之间。
但公共部门的碳定价工具目前只覆盖了全球排放量的23%。国际碳税的中位数价格是每吨26美元;碳交易系统中配额的中位数价格是每吨20美元。税收和贸易的中位数价格因国家的发展水平而有很大差异。在私营部门,世界各地的组织目前为自己的温室气体排放设定的中位数价格是每吨25美元;与公共部门的碳价格一样,私营部门的碳价格也相差很大,从每吨8美元到918美元不等。
这种变化通过诱导“碳泄漏”破坏了碳定价的有效性,在这种现像中,目标部门或实体将其业务转移到碳价格更低或监管更宽松的地方。要克服碳泄漏问题,并向企业发出一个强有力的信号,即它们必须投资于更清洁的技术,并在其经营的任何地方减少排放,建立一个全球碳价格框架是必要的。
诺德豪斯长期以来一直认为,要发挥作用,碳定价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更广泛的科学界支持经济学家,阐明了建立统一全球碳定价机制的必要性。两年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议建立一个全球碳价格下限,并制定一个循序渐进的最低碳价格时间表,从低收入国家每吨25美元开始,中等收入国家每吨50美元,高收入国家每吨75美元。
如果这项建议被采纳,可能会实质性减少排放。但在政治上,这是不可能的。它以高排放国为起点,表明碳定价可能成为一个由少数国家制定游戏规则的专属俱乐部。此外,报告为发展中经济体建议的高初始碳价可能会给它们带来难以控制的短期负担。
要寻求更多的国家加入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许多反对全球碳定价协议的国家是那些不成比例地承担气候变化成本的国家:发展中国家。一些国家已经建立了碳定价工具。印尼将在今年晚些时候推出,印度也在考虑这么做。然而,总的来说,发展中国家认为给碳定价是富裕国家首先要承担的任务。毕竟,这些富裕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更高,对工业化负有历史责任,也更有能力承受能源价格上涨可能带来的经济破坏。
对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按照理论要求的水平(每吨超过 100 美元)对碳进行定价以足够快地减少排放,实际上在政治和经济上都是不可能的。这一初始价格将使发展中国家难以满足其能源需求、在贸易中竞争和实现经济增长。
但是,半个多世纪的经济分析和三十年的经验证据表明,从长远来看,即使对最贫穷的国家来说,碳定价在政治、经济和社会上都是有益的。它推动清洁能源技术的创新,并产生可以减轻贫困的收入。它还促进双边、区域和全球合作。
发展中国家的领导人和公民通常认为,化石燃料是减轻贫困和发展经济的最便宜、最快捷的途径。几十年来,化石燃料游说团体有效地灌输了这一想法。但是发展中国家对碳定价的反对正在伤害他们。缺乏全球标准使得富裕国家,即使是那些有碳定价计划的国家,继续以比贫穷国家高得多的水平排放温室气体。2021年,北美人均能源相关碳排放量是非洲人均的11倍。一个全球定价框架将大大减少这些差异。
不仅如此,全球碳定价框架还可以为发展中国家创造收入,用于帮助其国民适应气候变化。自欧盟建立碳交易体系以来的18年里,其碳价上涨了两倍;韩国的碳价在过去8年翻了一番,新西兰的碳价在过去5年翻了一番。总体而言,全球碳定价计划的收入现已达到近1000亿美元。这一收入远远高于其他现有气候融资机制产生的收入。即使这些收入的5%用于发展中国家,也可以极大地促进发展中国家减缓和适应这一框架的努力。
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
如果各国领导人把在全球范围内实施碳定价作为首要任务,就可以在今年的气候峰会上达成一项协议。之前建立全球碳定价协议的努力将目标价格定得太高,使得框架看起来令人望而生畏,在政治上也不受欢迎。但是在理想的碳价格(每吨100美元)和发达国家的实际中位数价格(每吨40美元)和发展中国家的中位数价格(每吨10美元左右)之间可以寻求一个现实的起点。世界各国领导人必须从这个现实的角度出发:关键是要表明,任何一种全球定价机制都是可以商定的。
在建立一个由联合国秘书长主持、并包括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跨国金融机构的国际委员会来设计全球碳定价下限时,政策制定者应首先区分发达市场和新兴市场。他们应该根据这些市场当前的趋势来设定价格,而不是把重点放在区分高排放国和低排放国上。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现有碳价格中位数水平的基础上,2024年的最低价格可以设定为发展中国家10美元,发达国家40美元。
尽管并不理想,但这一定价方案的目标是到2030年实现全球碳排放量至少减少100亿吨的目标。这一目标将为碳定价开辟一条清晰、经济上可行、政治上可接受的道路。定价框架应附带一项协议,每两年提高最低价格,到2030年,发展中国家的最低价格达到每吨50美元,发达国家的最低价格达到每吨100美元。
拟议的最低标准应首先针对三个排放最高的领域:能源、交通和其他工业流程。这些领域的减排目标可由行业工作组提出,并由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或个别国家制定。世界领导人还必须表明,碳定价是更广泛的解决方案网络的一部分,如实施现有的减排承诺和新法规,以及提高能源效率。协议的设计者应该确保他们的计划与其他工具相吻合,包括欧盟、美国和其他实体正在考虑的对抗碳泄漏的措施。
需要激励发展中国家,使其同意建立一个全球融资机制。其中之一可能是成立一个新的碳基金,投资于扩大发展中国家的碳定价基础设施。如果发达国家从其国家机制中贡献哪怕是年收入的一小部分,并由中国、印度和南非等高排放国自愿参与,那么该基金的可用资金将高达100亿美元。
许多国家深切关注人口下降问题;从安卡拉到首尔再到新加坡,各国政府都在斥巨资鼓励本国公民多生孩子。但要拯救子孙后代,没有什么比将全球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1.5摄氏度以下更重要的了。我们有实现这一目标的工具和财政资源。构建全球碳定价框架可能是鼓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努力保护地球气候之旅的开始。
作者简介:扎伊德·拉阿德·侯赛因(Zeid Ra‘ad Al Hussein)是国际和平研究所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也是宾夕法尼亚大学佩里世界之家法律与人权实践教授。法鲁克·伊克巴尔·汗(Farrukh Iqbal Khan)是巴基斯坦外交部总干事,也是国际和平研究所的非常驻顾问。本文由“钝角网”节选译自《外交事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