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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路独舞:美国历史上那些著名的Whistleblower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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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路独舞:美国历史上那些著名的Whistleblower们

心路独舞:美国历史上那些著名的Whistleblower们
2019-09-25 09:33:55
来源:心路独舞 作者: 心路独舞
关键词:美国 点击: 我要评论
纵观美国历史,虽然美国宪法赋予了公民做Whistleblower的自由,有些甚至会因此得到巨额奖励(譬如揭发偷税漏税者),但是公民对自由的捍卫从来都不是没有代价的,而且这代价有时还很昂贵,水门事件是,五角大楼文件也是,棱镜事件亦如是。

   Whistleblower这个词最近有点躺着中枪,我看到有人常把它翻译成告密人、告密者或者举报人什么的,前者完全不搭,后者稍稍有点靠谱。严格来讲,直译Whistleblower是“吹哨人”的意思,确切的意译则应该是“揭黑幕者”,通常指的是揭露一个组织、机构或政府机关等内部不诚实、不正当、甚至非法行为,包括但不局限于违反企业或组织内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或对公众及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构成欺诈的行为。

  最近,就有Whistleblower爆料现任总统特朗普涉嫌向乌克兰施压来打压竞争对手拜登,导致可能面临被弹劾的风险,特朗普9月24日亦承认今年7月的确与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VolodymyrZelensky)通过话,也的确提及到前副总统拜登及其儿子亨特,但否认向泽连斯基施压。但据《华尔街日报》报道,特朗普在电话中“大约八次”试图引起泽连斯基对拜登活动的关注,并以威胁扣留向乌克兰提供的2.5亿美元援助款作为筹码。目前,Nancy Pelosi带领的民主党已发出严正声明要求特朗普政府交出whistleblower的全部报告,今天在众议院已经正式宣布启动弹劾调查,众议院情报委员会主席Adam Schiff也计划本周四举行公众听证。

  揭露特朗普通外的Whistleblower应该还算幸运的,目前至少无恙,因为多数的Whistleblower在揭露黑幕的同时自己也可能违反了某些法律,不得不面对法律诉讼,甚至刑事指控,如果被“吹哨”的人很有势力的话,也难保Whistleblower不遭受报复性或暂时的处罚等。写到这里我想起了斯诺登和五年前我曾写过的题为《斯诺登会被特赦吗?》的文章,2013年6月6日美国国家安全局合约外包商员工爱德华·斯诺登向媒体泄露了美国国家安全局的棱镜计划(PRISM),这是一项自2007年开始实施的绝密级网络监控计划,能够对即时通信和既存资料进行深度的监听,许可的监听对象包括任何在美国以外地区使用参与计划公司服务的客户,或是任何与国外人士通信的美国公民。这个计划一被揭出便遭到了美国上下的广泛批评,因其合法性并未经过外国情报监视法庭的批准而受到质疑,2013年底,美国法官对美国国家安全局搜集民众电话记录判决违宪。但斯诺登并没有因为这个判决而得到任何好处,因为他之前的身份是国防合同商,在履行合同前签过保密文件,因此以泄露机密文件罪而遭到美国和英国的通缉,最后只有避难俄罗斯,如果没有什么突发转机的话,斯诺登被特赦的可能性不大,最后很可能客死异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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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诺登

  相比斯诺登,更容易被美国人接受并钦佩的是“五角大楼文件案”的Whistleblower丹尼尔·爱尔斯伯格(Daniel Ellsberg)。爱尔斯伯格曾是美国军事分析家,1971年他在受雇于兰德(Rand)公司期间,向《纽约时报》等媒体泄露了绝密的“五角大楼文件”,这些文件证实了以约翰逊和尼克松为首的政府在决策越南战争方面有意向公众和国会撒了谎,不仅这场战争缺乏正义性,而且在战争伊始政府就知道这是一场不大可能取胜的战争。爱尔斯伯格在向媒体公布这些文件前,也曾试图说服一些美国参议员中的同情派在参议院会议上公布这些文件,因为这样做的话谁也不会违法,但未果。1971年6月13日起《纽约时报》开始公开发表这些文件中的一部分,但旋即被政府通过法院下令停止。随后,爱尔斯伯格把文件泄露给了《华盛顿邮报》等17家媒体,6月30日,美国最高法院判决《纽约时报》有刊登这些文件的自由。在最高法院作出判决的前两天,爱尔斯伯格主动自首,承认是自己泄露的这些文件,他在声明中称,“作为美国公民,而且是负责任的公民,我无法继续向美国公众隐瞒这些文件,我知道这样做对自己不利,但我准备承担全部的后果”。爱尔斯伯格被指控叛国罪、盗窃和阴谋等,若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可能会导致长达115年的监禁。对他的审判于1973年在洛杉矶开始,但“水门事件”让政府的掌控急转直下,指控最终流产。此后,爱尔斯伯格一直致力于和平反战事业,并获得美国著名的Right Livelihood 奖。

  上世纪七十年代著名的“五角大楼文件案”中的Whistleblower丹尼尔·爱尔斯伯格毕竟是幸运的,他遇到了水门事件这个转机,因此得以在美国的法律体系内解决问题。而相对来说斯诺登却要不幸的多,毕竟他被指控的是泄露国家机密文件罪,而这和国安局做法的对错无关,即使在支持斯诺登做法的人当中,很大一部分也并不赞成他跑到俄罗斯避难,而应该像爱尔斯伯格那样在体制内寻求解决办法。不过相比二者,最老谋深算的应该是“水门事件”的Whistleblower,他几乎一生保持神秘,人们对其身份虽有猜测,但直到91岁时他自己才肯承认Whistleblower的身份,他就是老威廉姆斯·马克·费尔特(William Mark Felt, Sr.,1913年8月17日-2008年12月18日),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他曾任美国联邦调查局副局长,是水门事件中向《华盛顿邮报》记者提供内部消息的来源,被后来人称“深喉”,2008年12月18日他在加州自宅睡梦中因心血管疾病离世,终年95岁。

  纵观美国历史,虽然美国宪法赋予了公民做Whistleblower的自由,有些甚至会因此得到巨额奖励(譬如揭发偷税漏税者),但是公民对自由的捍卫从来都不是没有代价的,而且这代价有时还很昂贵,水门事件是,五角大楼文件也是,棱镜事件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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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5 09:33:55
来源:心路独舞 作者: 心路独舞
关键词:美国 我要评论
纵观美国历史,虽然美国宪法赋予了公民做Whistleblower的自由,有些甚至会因此得到巨额奖励(譬如揭发偷税漏税者),但是公民对自由的捍卫从来都不是没有代价的,而且这代价有时还很昂贵,水门事件是,五角大楼文件也是,棱镜事件亦如是。

   Whistleblower这个词最近有点躺着中枪,我看到有人常把它翻译成告密人、告密者或者举报人什么的,前者完全不搭,后者稍稍有点靠谱。严格来讲,直译Whistleblower是“吹哨人”的意思,确切的意译则应该是“揭黑幕者”,通常指的是揭露一个组织、机构或政府机关等内部不诚实、不正当、甚至非法行为,包括但不局限于违反企业或组织内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或对公众及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构成欺诈的行为。

  最近,就有Whistleblower爆料现任总统特朗普涉嫌向乌克兰施压来打压竞争对手拜登,导致可能面临被弹劾的风险,特朗普9月24日亦承认今年7月的确与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VolodymyrZelensky)通过话,也的确提及到前副总统拜登及其儿子亨特,但否认向泽连斯基施压。但据《华尔街日报》报道,特朗普在电话中“大约八次”试图引起泽连斯基对拜登活动的关注,并以威胁扣留向乌克兰提供的2.5亿美元援助款作为筹码。目前,Nancy Pelosi带领的民主党已发出严正声明要求特朗普政府交出whistleblower的全部报告,今天在众议院已经正式宣布启动弹劾调查,众议院情报委员会主席Adam Schiff也计划本周四举行公众听证。

  揭露特朗普通外的Whistleblower应该还算幸运的,目前至少无恙,因为多数的Whistleblower在揭露黑幕的同时自己也可能违反了某些法律,不得不面对法律诉讼,甚至刑事指控,如果被“吹哨”的人很有势力的话,也难保Whistleblower不遭受报复性或暂时的处罚等。写到这里我想起了斯诺登和五年前我曾写过的题为《斯诺登会被特赦吗?》的文章,2013年6月6日美国国家安全局合约外包商员工爱德华·斯诺登向媒体泄露了美国国家安全局的棱镜计划(PRISM),这是一项自2007年开始实施的绝密级网络监控计划,能够对即时通信和既存资料进行深度的监听,许可的监听对象包括任何在美国以外地区使用参与计划公司服务的客户,或是任何与国外人士通信的美国公民。这个计划一被揭出便遭到了美国上下的广泛批评,因其合法性并未经过外国情报监视法庭的批准而受到质疑,2013年底,美国法官对美国国家安全局搜集民众电话记录判决违宪。但斯诺登并没有因为这个判决而得到任何好处,因为他之前的身份是国防合同商,在履行合同前签过保密文件,因此以泄露机密文件罪而遭到美国和英国的通缉,最后只有避难俄罗斯,如果没有什么突发转机的话,斯诺登被特赦的可能性不大,最后很可能客死异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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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诺登

  相比斯诺登,更容易被美国人接受并钦佩的是“五角大楼文件案”的Whistleblower丹尼尔·爱尔斯伯格(Daniel Ellsberg)。爱尔斯伯格曾是美国军事分析家,1971年他在受雇于兰德(Rand)公司期间,向《纽约时报》等媒体泄露了绝密的“五角大楼文件”,这些文件证实了以约翰逊和尼克松为首的政府在决策越南战争方面有意向公众和国会撒了谎,不仅这场战争缺乏正义性,而且在战争伊始政府就知道这是一场不大可能取胜的战争。爱尔斯伯格在向媒体公布这些文件前,也曾试图说服一些美国参议员中的同情派在参议院会议上公布这些文件,因为这样做的话谁也不会违法,但未果。1971年6月13日起《纽约时报》开始公开发表这些文件中的一部分,但旋即被政府通过法院下令停止。随后,爱尔斯伯格把文件泄露给了《华盛顿邮报》等17家媒体,6月30日,美国最高法院判决《纽约时报》有刊登这些文件的自由。在最高法院作出判决的前两天,爱尔斯伯格主动自首,承认是自己泄露的这些文件,他在声明中称,“作为美国公民,而且是负责任的公民,我无法继续向美国公众隐瞒这些文件,我知道这样做对自己不利,但我准备承担全部的后果”。爱尔斯伯格被指控叛国罪、盗窃和阴谋等,若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可能会导致长达115年的监禁。对他的审判于1973年在洛杉矶开始,但“水门事件”让政府的掌控急转直下,指控最终流产。此后,爱尔斯伯格一直致力于和平反战事业,并获得美国著名的Right Livelihood 奖。

  上世纪七十年代著名的“五角大楼文件案”中的Whistleblower丹尼尔·爱尔斯伯格毕竟是幸运的,他遇到了水门事件这个转机,因此得以在美国的法律体系内解决问题。而相对来说斯诺登却要不幸的多,毕竟他被指控的是泄露国家机密文件罪,而这和国安局做法的对错无关,即使在支持斯诺登做法的人当中,很大一部分也并不赞成他跑到俄罗斯避难,而应该像爱尔斯伯格那样在体制内寻求解决办法。不过相比二者,最老谋深算的应该是“水门事件”的Whistleblower,他几乎一生保持神秘,人们对其身份虽有猜测,但直到91岁时他自己才肯承认Whistleblower的身份,他就是老威廉姆斯·马克·费尔特(William Mark Felt, Sr.,1913年8月17日-2008年12月18日),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他曾任美国联邦调查局副局长,是水门事件中向《华盛顿邮报》记者提供内部消息的来源,被后来人称“深喉”,2008年12月18日他在加州自宅睡梦中因心血管疾病离世,终年95岁。

  纵观美国历史,虽然美国宪法赋予了公民做Whistleblower的自由,有些甚至会因此得到巨额奖励(譬如揭发偷税漏税者),但是公民对自由的捍卫从来都不是没有代价的,而且这代价有时还很昂贵,水门事件是,五角大楼文件也是,棱镜事件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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