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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君:中缅两国是如何解决边界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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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君:中缅两国是如何解决边界问题的

于洪君:中缅两国是如何解决边界问题的
2019-02-21 09:40:37
来源:察哈尔学会 作者: 于洪君
缅甸是新中国成立后最先与中国解决边界问题的国家。中缅边界问题的成功解决,为新中国后来妥善解决与其他一些邻国的边界问题,开创了良好的范例。

  中方认识到,中缅边界问题由来已久,十分复杂。这一方面是因为,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同边沿地区各民族的关系性质不一,联系程度不同,四至疆界一直模糊不清;另一方面还在于,数十年来国内外对中缅边界的画法十分混乱,各方看法很不统一。有鉴于此,周恩来提出,解决中缅边界问题,“必须认真地对待历史资料,必须以正确的立场和观点对历史资料进行科学的分析和判断,把可以作为法理依据的历史资料同由于情况变化只有参考价值的历史资料加以区别。同时,更要注意到中缅两国已经发生的具有历史意义的根本变化,那就是,中国和缅甸已经分别摆脱了原来的半殖民地和殖民地的地位,成为独立的和互相友好的国家。”他强调,处理中缅边界问题,“必须注意到这些历史变化,同时也要按照一般国际惯例来对待过去签订的有关中缅边界的条约。”考虑到边界问题直接关系到两国边民的利益,因此,还要特别照顾边境地区的民族利益,要同缅甸政府进行协商,“使将来划定的边界成为和平友好的边界,进一步发展两国边民之间的亲密联系。”

  出于这些认识和考虑,中方对中缅边界问题一开始“就采取了谨慎从事的态度,有准备、有步骤地寻求这个问题的解决。”1955年11月,就在双方为解决边界问题而各自积极努力时,两国军人因误会在黄果园地区发生流血冲突。这件事情经过双方努力,得到了适当处理。但两国政府通过这一事件,进一步感受到了及早解决中缅边界问题的必要性。1956年初,中缅边界谈判正式提上日程。当年11-12月间,中方利用缅甸总理吴努访华之机,就两国边界悬而未决的三个地段提出了原则性的解决办法。

TIM截图20190221094614.jpg

  1954年6月,周恩来访问缅甸时同缅甸总理吴努在一起

  根据周恩来总理1957年7月在第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所做的报告,这三项建议的具体内容是:关于阿佤山区一段,缅方在谈判中表示,理解中方对“1941年线”的不满,但考虑到这段边界已由当时的中英政府以换文方式所划定,因此要求中方予以承认。缅方同时还要求中方撤回1952年因追剿国民党残军而进入的“1941年线”以西地区。对此,中方立场是,在边界问题上,根据正式条约提出的要求应按一般国际惯例予以尊重,但这并不排除两国政府通过和平商谈求得对双方都是公平合理的解决办法。因而,中方主张,中国从“1941年线”以西地区撤军,但在双方没有达成最后协议并树立界桩之前,缅军不得进入中方撤军后空出的地区,缅方政府人员可进入。

  关于南畹三角地区,中方明确表示,缅方继续维持当年英国获得的所谓“永租”权,与当前中缅两国已经形成的平等友好关系不相称,中方愿意与缅方商定废除这种“永租”关系的具体步骤,实际上就是要求终止缅甸对该地区的“永租”关系。

  关于尖高山以北地区,中方建议,从伊索拉希山口以北到尖高山一段,除片马、岗房、古浪地区应归还中国外,双方原则上可按怒江、瑞丽江、太平江为一方和以恩梅开江为另一方的分水岭来划定边界。中方同时要求缅方,在中国军队撤出“1941年线”以西地区的同一时期,缅军应撤出片马、岗房、古浪地区。而在这段边界正式划定之前,缅方可以在片马、岗房、古浪继续从事行政管理,中国军队在边界线正式划定前,不进驻该地区。

  对于中国政府的这些积极的和负责任的建议,缅甸方面表示满意。吴努总理在会谈时确认,这是照顾双方利益的公平合理的建议。两国总理在会谈后发表的联合新闻公报宣布:中缅两国政府取得谅解,从1956年11月底到1956年年底,中国军队撤出“1941年线”以西地区,缅甸军队撤出片马、岗房、古浪。正如周恩来所说,1956年年底前“中缅两国政府分别完成了撤军的工作,这就为中缅边界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在这一过程中,为慎重考虑,周恩来总理曾代表政府,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会上作专题报告,听取人大代表、政府成员和特邀专家的意见,并到云南省听取各界人士和各民族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统一思想和认识。此外,为了做好边境地区老百姓的工作,1956年3月和12月,双方还共同举办了两次边民联欢大会,以增进民众对两国政府立场的理解和支持。

  1957年3月,中缅两国总理又在缅甸仰光和中国昆明就边界问题举行了进一步磋商,双方澄清了彼此的观点,在总的方面取得一致意见。此后,双方经过多次协商和谈判,最终取得了一致意见。1957年7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同意了中国向缅甸提出的建议。

  1958年9月,缅甸政局发生变化。缅甸边防军参谋长奈温取代吴努就任政府总理。但中缅双方的边界谈判没有停止。1960年1月,周恩来邀请奈温总理访华。奈温在会谈中主动提议,将双方拟签署的关于边界问题的“换文”改为“协定”,同时签订《中缅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中方表示完全赞同。1月28日,周恩来和奈温分别代表中缅两政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两国边界问题的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之间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上签了字。中缅之间的边界问题和缔结友好条约问题,就这样同时得到了解决。

  中缅边界问题解决后,双方都非常满意。作为友好表示,缅方向中国百万边民赠送了二千吨大米和一千吨盐。作为回报,中方向缅甸一百二十万边民赠送了花布和瓷盘。此事一时传为国际佳话。1960年9月29日,重新出任缅甸总理的吴努再次访华。毛泽东与他会见时表示:“现在签订中缅边界条约了,只要双方友好,边界问题就好解决。”吴努也表示:“中缅边界条约能很快地完成,这完全是由于两国的友好,不然是完不成的。”毛泽东在会见中还谈到,为缓和边界地区的紧张局势,“双方军队都驻扎在边界上,不如后退一些好,何必那样紧张呢?”他主张双方在边界地区各隔20公里,当场得到吴努的赞同和支持。

  缅甸是新中国成立后最先与中国解决边界问题的国家。中缅边界问题的成功解决,为新中国后来妥善解决与其他一些邻国的边界问题,开创了良好的范例。

  作者系察哈尔学会首席研究员、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委员、中国前驻乌兹别克斯坦大使

责任编辑:昀舒
于洪君:中缅两国是如何解决边界问题的

于洪君:中缅两国是如何解决边界问题的

2019-02-21 09:40:37
来源:察哈尔学会 作者: 于洪君
缅甸是新中国成立后最先与中国解决边界问题的国家。中缅边界问题的成功解决,为新中国后来妥善解决与其他一些邻国的边界问题,开创了良好的范例。

  近日,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徒步巡查中缅边境,并为中国国界第一桩描红填色的消息引起了国内外广泛关注。为飨读者需要,下面笔者将介绍一下中缅边界谈判的来龙去脉及其重大意义。

TIM截图20190221094601.jpg

  2019年2月17日,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徒步沿边界线踏勘中缅边界,查看新中国第一块界碑。图为王毅部长为中国国界第一桩描红填色

  中国地域广博,幅员辽阔,陆地边界达2.2万多公里。但是,由于极其复杂的历史原因,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中国与所有邻国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边界争议。妥善解决与邻国的领土主权纠纷,对于新中国争取良好的周边环境,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安全,顺利开展社会主义建设,意义特别重大。

  中国与缅甸是山水相依的友好邻邦,双方1950年6月正式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当年8月7日,毛泽东主席接受缅甸首任驻新中国大使时说:“中缅两国,国境毗连,不但在历史、文化上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且在两国人民间更存在着兄弟般的浓厚友谊。”他还说:“现在中缅两国新的外交关系的建立,无疑将使已存在于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更加发展,我并相信其将有助于亚洲及世界的持久和平。”

  1954年6月下旬,中国政府总理周恩来访问缅甸,就缅甸政府担心中方为缅甸共产党和克钦族军人提供培训等事,深入细致地做了释疑解惑工作。针对缅甸总理吴努希望中方尊重缅甸领土完整问题,周恩来建议双方发表联合声明,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确立为指导为两国关系的基本原则,得到缅方认可。当年11月底至12月16日,吴努回访中国,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等中方领导人与吴努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广泛深入地交换了意见。当时毛泽东对吴努表示:“我们应该想出各种办法来解决我们之间的问题,这样可以增加我们的互信。也许有些问题现在还不能解决,例如边界问题,不过将来是要解决的,可以留到以后解决。总之要使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此外,毛泽东还明确表示,中缅之间已经确立了相互关系五项原则,其中包括互不干涉内政和平等互利,就由两国总理商谈如何缓解中缅边境地区紧张局势的问题。双方于12月12日发表政府总理会谈公报,就共同关心的问题阐明了原则立场和看法,其中特别强调,有必要根据友好精神,“在适当时机内,通过正常的外交途径”解决两国的边界问题。

  中缅两国拥有2000多公里的共同边界。由于历史原因,其中有三段边界始终没有划定:一是阿佤山区,二是尖高山以北地区,三是南畹三角地区。

  在阿佤地区,中英两国政府1894年和1897年曾经签订两个有关中缅边界的条约,做过相应规定。但因文本自身存在相互矛盾之处,这段边界并没有真正划定。1934年,英军进攻班洪、班老两部落所辖地区,制造了历史上有名的“班洪事件”。1941年6月,英国利用中国忙于抗日战争之机,以封锁滇缅公路相要挟,迫使当时的国民党政府以换文方式,在阿佤山区划定了有利于英方的边界线,即所谓的“1941年线”。由于中方对此边界线并不满意,双方并没有正式树立界桩。

  在南畹三角,即南畹河与瑞丽河交汇的勐卯三角地区,双方争议面积约250平方公里。历史上,该地区一直属中国所有,英方曾以条约方式予以承认。但是,早在1894年中英签订有关中缅边界条约之前,英方就已经强行修通经过该地区的八莫—南坎公路。1897年中英再签中缅边界条约时,英方以“永租”名义控制了该地区。缅甸独立后,新政权承继了这一“永租”权。

  在尖高山以北地区,中缅边界从未划定。历史上,英国为扩大殖民统治范围,曾在该地区多次制造事端,其中最著名的是1911年初英军对片马地区的武装侵犯。此事激起了全体人民的义愤,由此引发的抗议运动风起云涌。英国政府近于压力,当年4月照会中国政府,正式承认片马以及岗房、古浪三处各寨属于中国,但却继续无理霸占这些地区。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缅甸已摆脱英国殖民统治和日本的军事占领,成为对华友好的独立主权国家。但中缅边境地区的形势当时非常混乱。在两千多公里共同边境没有明确划界、因而无法正式设防的情况下,部分国民党残军退到缅甸境内,严重滋扰两国的边境秩序。中国军队不得不进入缅甸境内开展围剿作战,使两国关系面临重大隐患。此外,双方跨界而居的边民常常随意来往,其中不乏各自国家的反政府分子。两国边民之间亦不时发生冲突,有时甚至发生严重的流血冲突。

  中方认识到,中缅边界问题由来已久,十分复杂。这一方面是因为,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同边沿地区各民族的关系性质不一,联系程度不同,四至疆界一直模糊不清;另一方面还在于,数十年来国内外对中缅边界的画法十分混乱,各方看法很不统一。有鉴于此,周恩来提出,解决中缅边界问题,“必须认真地对待历史资料,必须以正确的立场和观点对历史资料进行科学的分析和判断,把可以作为法理依据的历史资料同由于情况变化只有参考价值的历史资料加以区别。同时,更要注意到中缅两国已经发生的具有历史意义的根本变化,那就是,中国和缅甸已经分别摆脱了原来的半殖民地和殖民地的地位,成为独立的和互相友好的国家。”他强调,处理中缅边界问题,“必须注意到这些历史变化,同时也要按照一般国际惯例来对待过去签订的有关中缅边界的条约。”考虑到边界问题直接关系到两国边民的利益,因此,还要特别照顾边境地区的民族利益,要同缅甸政府进行协商,“使将来划定的边界成为和平友好的边界,进一步发展两国边民之间的亲密联系。”

  出于这些认识和考虑,中方对中缅边界问题一开始“就采取了谨慎从事的态度,有准备、有步骤地寻求这个问题的解决。”1955年11月,就在双方为解决边界问题而各自积极努力时,两国军人因误会在黄果园地区发生流血冲突。这件事情经过双方努力,得到了适当处理。但两国政府通过这一事件,进一步感受到了及早解决中缅边界问题的必要性。1956年初,中缅边界谈判正式提上日程。当年11-12月间,中方利用缅甸总理吴努访华之机,就两国边界悬而未决的三个地段提出了原则性的解决办法。

TIM截图20190221094614.jpg

  1954年6月,周恩来访问缅甸时同缅甸总理吴努在一起

  根据周恩来总理1957年7月在第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所做的报告,这三项建议的具体内容是:关于阿佤山区一段,缅方在谈判中表示,理解中方对“1941年线”的不满,但考虑到这段边界已由当时的中英政府以换文方式所划定,因此要求中方予以承认。缅方同时还要求中方撤回1952年因追剿国民党残军而进入的“1941年线”以西地区。对此,中方立场是,在边界问题上,根据正式条约提出的要求应按一般国际惯例予以尊重,但这并不排除两国政府通过和平商谈求得对双方都是公平合理的解决办法。因而,中方主张,中国从“1941年线”以西地区撤军,但在双方没有达成最后协议并树立界桩之前,缅军不得进入中方撤军后空出的地区,缅方政府人员可进入。

  关于南畹三角地区,中方明确表示,缅方继续维持当年英国获得的所谓“永租”权,与当前中缅两国已经形成的平等友好关系不相称,中方愿意与缅方商定废除这种“永租”关系的具体步骤,实际上就是要求终止缅甸对该地区的“永租”关系。

  关于尖高山以北地区,中方建议,从伊索拉希山口以北到尖高山一段,除片马、岗房、古浪地区应归还中国外,双方原则上可按怒江、瑞丽江、太平江为一方和以恩梅开江为另一方的分水岭来划定边界。中方同时要求缅方,在中国军队撤出“1941年线”以西地区的同一时期,缅军应撤出片马、岗房、古浪地区。而在这段边界正式划定之前,缅方可以在片马、岗房、古浪继续从事行政管理,中国军队在边界线正式划定前,不进驻该地区。

  对于中国政府的这些积极的和负责任的建议,缅甸方面表示满意。吴努总理在会谈时确认,这是照顾双方利益的公平合理的建议。两国总理在会谈后发表的联合新闻公报宣布:中缅两国政府取得谅解,从1956年11月底到1956年年底,中国军队撤出“1941年线”以西地区,缅甸军队撤出片马、岗房、古浪。正如周恩来所说,1956年年底前“中缅两国政府分别完成了撤军的工作,这就为中缅边界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在这一过程中,为慎重考虑,周恩来总理曾代表政府,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会上作专题报告,听取人大代表、政府成员和特邀专家的意见,并到云南省听取各界人士和各民族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统一思想和认识。此外,为了做好边境地区老百姓的工作,1956年3月和12月,双方还共同举办了两次边民联欢大会,以增进民众对两国政府立场的理解和支持。

  1957年3月,中缅两国总理又在缅甸仰光和中国昆明就边界问题举行了进一步磋商,双方澄清了彼此的观点,在总的方面取得一致意见。此后,双方经过多次协商和谈判,最终取得了一致意见。1957年7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同意了中国向缅甸提出的建议。

  1958年9月,缅甸政局发生变化。缅甸边防军参谋长奈温取代吴努就任政府总理。但中缅双方的边界谈判没有停止。1960年1月,周恩来邀请奈温总理访华。奈温在会谈中主动提议,将双方拟签署的关于边界问题的“换文”改为“协定”,同时签订《中缅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中方表示完全赞同。1月28日,周恩来和奈温分别代表中缅两政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两国边界问题的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之间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上签了字。中缅之间的边界问题和缔结友好条约问题,就这样同时得到了解决。

  中缅边界问题解决后,双方都非常满意。作为友好表示,缅方向中国百万边民赠送了二千吨大米和一千吨盐。作为回报,中方向缅甸一百二十万边民赠送了花布和瓷盘。此事一时传为国际佳话。1960年9月29日,重新出任缅甸总理的吴努再次访华。毛泽东与他会见时表示:“现在签订中缅边界条约了,只要双方友好,边界问题就好解决。”吴努也表示:“中缅边界条约能很快地完成,这完全是由于两国的友好,不然是完不成的。”毛泽东在会见中还谈到,为缓和边界地区的紧张局势,“双方军队都驻扎在边界上,不如后退一些好,何必那样紧张呢?”他主张双方在边界地区各隔20公里,当场得到吴努的赞同和支持。

  缅甸是新中国成立后最先与中国解决边界问题的国家。中缅边界问题的成功解决,为新中国后来妥善解决与其他一些邻国的边界问题,开创了良好的范例。

  作者系察哈尔学会首席研究员、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委员、中国前驻乌兹别克斯坦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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