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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一下,你妈妈因长期吸毒而被单位解雇,还无休止地离婚又再婚、换男友就像换衣服;你从小就居无定所、不停搬家,被迫与各种陌生人共处一室;你晚上听到的都是家具摇晃、重重跺脚、大吼大叫、玻璃破碎的声音。你有多大概率能获得幸福?
J.D.万斯在《乡下人的悲歌》里就讲述了这样一个非虚构故事:生长在白人中下阶层的他,每天的日常就是不停上演的荒诞剧和不断升级的家庭暴力——阿嬷在出轨酗酒的丈夫身上浇满汽油,然后把划着的火柴扔了上去。舅舅上到高中就辍学去闯荡,外婆、姨妈和母亲都是未婚先孕且多次流产。幼小的万斯,一度以为“互相侮辱和大喊大叫、甚至动手打架”就是沟通和解决问题的方式。他被物质和精神的双重贫困压得喘不过气来,数次濒临自我放弃的边缘。
但万斯的生活不是个案,而是hillbilly(垃圾白人、白人工人阶级)的真实写照。各种各样的统计显示,这个阶层的孩子长大后前景黯淡,依然会深陷吸毒、酗酒、奉子成婚、家庭暴力、婚姻破碎、工作不稳定、贫困甚至坐牢的绝望处境,子子孙孙都在这个恶性循环中无法自拔。
然而,J.D.万斯最终却考上了耶鲁大学法学院,成为一名专业人士,完成了阶层跳跃,其自传体回忆录《乡下人的悲歌》也风靡美国,两度占据《纽约时报》畅销书的榜首。hillbilly阶层正好是川普选票的主要来源。不凡经历带来的独特视角,让33岁的万斯被视为“Trumps-plainer”(能够解释川普现象的人)。他因而经常出现在各大媒体和电视节目,俨然成了共和党的政治新星,一时风头无两。
他们为什么把票投给川普?
Hillbilly阶层拥护川普,恐怕和向上流动带来的艰难密切相关。首先,在他们所处的环境中,信息极度匮乏,万斯表示自己完全不知道怎么成功。面试时不会穿得体的衣服,不知道怎么处理人际关系,面临机会的时候难以抉择。生活在这样一个混乱的社区,周围的人基本没有受过大学教育,没人给你示范努力读书的结果会是什么,你从未亲眼见过别样的人生可能性。小万斯只有在母亲因家暴被法庭传唤的时候,才一瞥了这种可能性:
“这是我第一次注意到电视口音,那些社会工作者、法官、律师都有着电视上新闻主持人的中性口音。他们穿着正装,从不在公共场合大喊大叫。而我的父母和外祖父母穿着运动裤、弹性裤、T恤,头发也是乱蓬蓬的。我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有电视口音。很明显,主持法庭的他们和被法庭管理的我们不一样。”
缺乏信息造成了Hillbilly阶层被很多想象出来的困难击垮:最早收到俄亥俄州立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时,因为不知道如何申请大学奖助学金,万斯选择了放弃。他总会忧虑,去读书欠下的债务足以在米德尔顿买下一栋房子,这究竟值不值得。同样的忧虑也阻止了他的好兄弟内特去芝加哥大学念本科。但事实却是,最贵的学校对低收入家庭的孩子来说反而性价比最高。哈佛、耶鲁貌似高昂的学费会被丰厚的补助抵消掉大半部分,远比一些普通大学便宜得多。
除了信息缺乏之外,第二重问题是社会资本的缺乏。万斯生长于美国东南部的大阿巴拉契山区。虽然是白人,却不属于像盎格鲁-撒克逊裔(WASP)那样控制社会的主流族群,而是较为边缘的苏格兰-爱尔兰后裔。贫穷是这个族群世世代代的传统——他们的祖先于18世纪时来到大阿巴拉契亚山区南部定居,曾是奴工,后来又成为佃农。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之后,重工业在美国中西部兴起,很多人沿着山脉往北迁徙,成为煤矿工、机械工人。万斯的外祖父母(书中称为阿公阿嬷)也加入了这个移民浪潮。
借着二战后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机,阿公阿嬷享受了几年优渥的小中产生活。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重工业越来越不景气,他们所在的钢铁城市也慢慢腐蚀,变成了铁锈地带(Rust Belt)——工厂关门,工作岗位不断流失,由收入差距造成的居住隔离日益严重,受过良好教育的、有钱的、有关系的人纷纷逃走,没有选择只能留下的穷人们逐渐失去希望,他们不仅不能靠自己找到好工作,也不能从周围的社区得到人脉资源或者社会支持。
这就使得白人工人阶级存在两种不同的道德观念和社会压力:万斯的阿公阿嬷代表的是一种,万斯的母亲代表的是另一种。前者老派、重视荣誉、自力更生、勤奋努力;后者与世隔绝、过度消费、及时行乐、每份工作都干不长久、愤怒、不相信政府,也不再相信自己。他们眼巴巴地看着精英主导的美国走向繁华,自己却像是个美国梦的局外人,向上流动的旋转门停止运转了;他们亲眼目睹福利政策养出来的懒汉,比勤恳的自己过得要好——吃牛排,买手机,有昂贵的圣诞礼物,倒卖食品券换来的汽水赚取差价。愤懑不平和疏离感与日俱增,于是他们不自觉会产生一种“我再怎么努力也没用”的心态,随即选择破罐子破摔。
从外祖父母到母亲,正好是一代人的差距。很多人都被周围这种越来越多的悲观限制了信心和闯劲,紧接着就是放弃自律,也不进行理财,很少规划未来的职业生涯,然后报复性地选出一个能帮他们打主流社会一巴掌的领导者——川普。川普的种种言论方案,恰恰回应了这些人的愤怒和焦虑。
社会在溃败,你如何突破阶层固化
面对社会阶层的固化,如何能拒绝糟糕的人生命运呢?万斯突围的关键,恰恰是用上述老派的道德观念来对抗新派的颓废自弃,开启能动性,然后借助每个机遇来锻造自己。他不止一次在书中提到阿嬷的乐观是如何影响了自己,即使艰难到啜泣哽咽也依然相信“上帝爱着自己”,即使有点盲目也不会怀疑伟大的国家和时代总会给自己机会,这样才能一直保持精神向上的劲头。
当然这种昂扬的精神也需要外部条件的保证。首当其冲的就是稳定、相对和平的居住环境。万斯能专心于学业,开始于高中一年级他得以搬离母亲家、去和阿嬷居住。告别了颠沛流离的日子,有一个可以做家庭作业的安定空间,不用听到大吵大闹(阿公已经去世了),不用担心母亲混乱的爱情决定影响自己的生活,不用再害怕放学的铃声。万斯对滥用药物失去了兴趣,得到了一份照看小孩子的兼职,专注于同一所房子、同一个人,也能够和同学保持长久的友谊。
但这远远不够,他还需要一个更加强大的外缘。那就是加入海军陆战队,这是一个全新的环境,有着完全不同于hillbilly的人群。这群人帮助他亲身体验到只在阿嬷口头听过的老派价值观究竟有什么好处。比如“全力以赴、不要给自己寻找借口”这个老生常谈的口号,在海军陆战队就具体化成一种生活方式——每次跑完3英里应该有上气不接下气的强烈恶心感。
海军陆战队教给万斯关于怎样饮食和健身、怎样保持个人卫生、怎样平衡支票簿、怎样存钱以及投资的知识,弥补了其信息匮乏的短板。经济独立也使他不仅自己有了消费能力,而且能帮助和庇护家人。阿嬷一直教导的“要有责任感,要好好努力,还要有所成就”,落实成每个月寄往家里的300美元医疗保险。此前万斯一直没有钱帮助别人,总在最坏情况下的恐惧感和最好时候的安全感之间徘徊。另外,严苛的训练让他开始自律,从控制体重获得一种对生活的掌控感,从而挺立自信。
万斯从未感觉自己是如此强大,彻底告别了“习得性无助”,一路去到耶鲁法学院。写到这里不得不提一句hillbilly阶层的新生成员中弥漫开来的“考学无用论”。因为缺乏身边的典范、看不到读书的长远价值,也因为过于高昂的教育成本,有多少短视的人当起了阿Q、自我放逐。万斯认为,耶鲁的意义在于进一步更新了自己的社会资本。社会资本/关系网络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帮忙投递简历、找到工作,更重要的是崭新的视角理念。那些朋友能帮助你分析问题,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做出正确的抉择。
我已逃离统计学的魔爪,却为何仍唱起挽歌?
显然,万斯的这曲挽歌是对hillbilly阶层新派人群的一次呐喊。他希望家乡的人过得好,所以在自己挣脱统计学魔爪之后依然关注着他们。他对自己和自己原生阶层都有着难能可贵的自省意识,除了呼吁家乡人自立之外,他还谈到了为什么美国的公共政策会失效。
关键在于家庭环境。社工介入虽然是帮助小万斯离开恶劣环境的一个途径,但却不了解孩子们的需求——他想和亲近的阿公阿嬷待在一起,而不是有专业护理执照的陌生人。所以孩子们对好心前来帮助改善生活的社工和法官撒谎,说没有受到母亲的虐待。
这也和美国法律对于家庭的定义密切相关。一个以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为本位的社会,对于家庭的理解还是亲子核心的小家庭,所以容易忽略在hillbilly阶层中发挥了巨大作用的家族亲戚们——阿公阿嬷、表亲、堂亲、叔叔阿姨等等。
万斯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尊重孩子的选择,政府适当创造机会让低收入家庭的孩子接触到其他阶层的家庭,如同他小时候在法庭的一瞥那样,唤醒这群人沉睡于身的希望。
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不是乡下人的挽歌。川普崛起后,全世界的学术界、金融界、企业界、政界、科技界的领军者纷纷开始阅读万斯的这本小书,瞩目hillbilly阶层。这或许是改变的开始。
想象一下,你妈妈因长期吸毒而被单位解雇,还无休止地离婚又再婚、换男友就像换衣服;你从小就居无定所、不停搬家,被迫与各种陌生人共处一室;你晚上听到的都是家具摇晃、重重跺脚、大吼大叫、玻璃破碎的声音。你有多大概率能获得幸福?
J.D.万斯在《乡下人的悲歌》里就讲述了这样一个非虚构故事:生长在白人中下阶层的他,每天的日常就是不停上演的荒诞剧和不断升级的家庭暴力——阿嬷在出轨酗酒的丈夫身上浇满汽油,然后把划着的火柴扔了上去。舅舅上到高中就辍学去闯荡,外婆、姨妈和母亲都是未婚先孕且多次流产。幼小的万斯,一度以为“互相侮辱和大喊大叫、甚至动手打架”就是沟通和解决问题的方式。他被物质和精神的双重贫困压得喘不过气来,数次濒临自我放弃的边缘。
但万斯的生活不是个案,而是hillbilly(垃圾白人、白人工人阶级)的真实写照。各种各样的统计显示,这个阶层的孩子长大后前景黯淡,依然会深陷吸毒、酗酒、奉子成婚、家庭暴力、婚姻破碎、工作不稳定、贫困甚至坐牢的绝望处境,子子孙孙都在这个恶性循环中无法自拔。
然而,J.D.万斯最终却考上了耶鲁大学法学院,成为一名专业人士,完成了阶层跳跃,其自传体回忆录《乡下人的悲歌》也风靡美国,两度占据《纽约时报》畅销书的榜首。hillbilly阶层正好是川普选票的主要来源。不凡经历带来的独特视角,让33岁的万斯被视为“Trumps-plainer”(能够解释川普现象的人)。他因而经常出现在各大媒体和电视节目,俨然成了共和党的政治新星,一时风头无两。
他们为什么把票投给川普?
Hillbilly阶层拥护川普,恐怕和向上流动带来的艰难密切相关。首先,在他们所处的环境中,信息极度匮乏,万斯表示自己完全不知道怎么成功。面试时不会穿得体的衣服,不知道怎么处理人际关系,面临机会的时候难以抉择。生活在这样一个混乱的社区,周围的人基本没有受过大学教育,没人给你示范努力读书的结果会是什么,你从未亲眼见过别样的人生可能性。小万斯只有在母亲因家暴被法庭传唤的时候,才一瞥了这种可能性:
“这是我第一次注意到电视口音,那些社会工作者、法官、律师都有着电视上新闻主持人的中性口音。他们穿着正装,从不在公共场合大喊大叫。而我的父母和外祖父母穿着运动裤、弹性裤、T恤,头发也是乱蓬蓬的。我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有电视口音。很明显,主持法庭的他们和被法庭管理的我们不一样。”
缺乏信息造成了Hillbilly阶层被很多想象出来的困难击垮:最早收到俄亥俄州立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时,因为不知道如何申请大学奖助学金,万斯选择了放弃。他总会忧虑,去读书欠下的债务足以在米德尔顿买下一栋房子,这究竟值不值得。同样的忧虑也阻止了他的好兄弟内特去芝加哥大学念本科。但事实却是,最贵的学校对低收入家庭的孩子来说反而性价比最高。哈佛、耶鲁貌似高昂的学费会被丰厚的补助抵消掉大半部分,远比一些普通大学便宜得多。
除了信息缺乏之外,第二重问题是社会资本的缺乏。万斯生长于美国东南部的大阿巴拉契山区。虽然是白人,却不属于像盎格鲁-撒克逊裔(WASP)那样控制社会的主流族群,而是较为边缘的苏格兰-爱尔兰后裔。贫穷是这个族群世世代代的传统——他们的祖先于18世纪时来到大阿巴拉契亚山区南部定居,曾是奴工,后来又成为佃农。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之后,重工业在美国中西部兴起,很多人沿着山脉往北迁徙,成为煤矿工、机械工人。万斯的外祖父母(书中称为阿公阿嬷)也加入了这个移民浪潮。
借着二战后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机,阿公阿嬷享受了几年优渥的小中产生活。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重工业越来越不景气,他们所在的钢铁城市也慢慢腐蚀,变成了铁锈地带(Rust Belt)——工厂关门,工作岗位不断流失,由收入差距造成的居住隔离日益严重,受过良好教育的、有钱的、有关系的人纷纷逃走,没有选择只能留下的穷人们逐渐失去希望,他们不仅不能靠自己找到好工作,也不能从周围的社区得到人脉资源或者社会支持。
这就使得白人工人阶级存在两种不同的道德观念和社会压力:万斯的阿公阿嬷代表的是一种,万斯的母亲代表的是另一种。前者老派、重视荣誉、自力更生、勤奋努力;后者与世隔绝、过度消费、及时行乐、每份工作都干不长久、愤怒、不相信政府,也不再相信自己。他们眼巴巴地看着精英主导的美国走向繁华,自己却像是个美国梦的局外人,向上流动的旋转门停止运转了;他们亲眼目睹福利政策养出来的懒汉,比勤恳的自己过得要好——吃牛排,买手机,有昂贵的圣诞礼物,倒卖食品券换来的汽水赚取差价。愤懑不平和疏离感与日俱增,于是他们不自觉会产生一种“我再怎么努力也没用”的心态,随即选择破罐子破摔。
从外祖父母到母亲,正好是一代人的差距。很多人都被周围这种越来越多的悲观限制了信心和闯劲,紧接着就是放弃自律,也不进行理财,很少规划未来的职业生涯,然后报复性地选出一个能帮他们打主流社会一巴掌的领导者——川普。川普的种种言论方案,恰恰回应了这些人的愤怒和焦虑。
社会在溃败,你如何突破阶层固化
面对社会阶层的固化,如何能拒绝糟糕的人生命运呢?万斯突围的关键,恰恰是用上述老派的道德观念来对抗新派的颓废自弃,开启能动性,然后借助每个机遇来锻造自己。他不止一次在书中提到阿嬷的乐观是如何影响了自己,即使艰难到啜泣哽咽也依然相信“上帝爱着自己”,即使有点盲目也不会怀疑伟大的国家和时代总会给自己机会,这样才能一直保持精神向上的劲头。
当然这种昂扬的精神也需要外部条件的保证。首当其冲的就是稳定、相对和平的居住环境。万斯能专心于学业,开始于高中一年级他得以搬离母亲家、去和阿嬷居住。告别了颠沛流离的日子,有一个可以做家庭作业的安定空间,不用听到大吵大闹(阿公已经去世了),不用担心母亲混乱的爱情决定影响自己的生活,不用再害怕放学的铃声。万斯对滥用药物失去了兴趣,得到了一份照看小孩子的兼职,专注于同一所房子、同一个人,也能够和同学保持长久的友谊。
但这远远不够,他还需要一个更加强大的外缘。那就是加入海军陆战队,这是一个全新的环境,有着完全不同于hillbilly的人群。这群人帮助他亲身体验到只在阿嬷口头听过的老派价值观究竟有什么好处。比如“全力以赴、不要给自己寻找借口”这个老生常谈的口号,在海军陆战队就具体化成一种生活方式——每次跑完3英里应该有上气不接下气的强烈恶心感。
海军陆战队教给万斯关于怎样饮食和健身、怎样保持个人卫生、怎样平衡支票簿、怎样存钱以及投资的知识,弥补了其信息匮乏的短板。经济独立也使他不仅自己有了消费能力,而且能帮助和庇护家人。阿嬷一直教导的“要有责任感,要好好努力,还要有所成就”,落实成每个月寄往家里的300美元医疗保险。此前万斯一直没有钱帮助别人,总在最坏情况下的恐惧感和最好时候的安全感之间徘徊。另外,严苛的训练让他开始自律,从控制体重获得一种对生活的掌控感,从而挺立自信。
万斯从未感觉自己是如此强大,彻底告别了“习得性无助”,一路去到耶鲁法学院。写到这里不得不提一句hillbilly阶层的新生成员中弥漫开来的“考学无用论”。因为缺乏身边的典范、看不到读书的长远价值,也因为过于高昂的教育成本,有多少短视的人当起了阿Q、自我放逐。万斯认为,耶鲁的意义在于进一步更新了自己的社会资本。社会资本/关系网络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帮忙投递简历、找到工作,更重要的是崭新的视角理念。那些朋友能帮助你分析问题,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做出正确的抉择。
我已逃离统计学的魔爪,却为何仍唱起挽歌?
显然,万斯的这曲挽歌是对hillbilly阶层新派人群的一次呐喊。他希望家乡的人过得好,所以在自己挣脱统计学魔爪之后依然关注着他们。他对自己和自己原生阶层都有着难能可贵的自省意识,除了呼吁家乡人自立之外,他还谈到了为什么美国的公共政策会失效。
关键在于家庭环境。社工介入虽然是帮助小万斯离开恶劣环境的一个途径,但却不了解孩子们的需求——他想和亲近的阿公阿嬷待在一起,而不是有专业护理执照的陌生人。所以孩子们对好心前来帮助改善生活的社工和法官撒谎,说没有受到母亲的虐待。
这也和美国法律对于家庭的定义密切相关。一个以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为本位的社会,对于家庭的理解还是亲子核心的小家庭,所以容易忽略在hillbilly阶层中发挥了巨大作用的家族亲戚们——阿公阿嬷、表亲、堂亲、叔叔阿姨等等。
万斯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尊重孩子的选择,政府适当创造机会让低收入家庭的孩子接触到其他阶层的家庭,如同他小时候在法庭的一瞥那样,唤醒这群人沉睡于身的希望。
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不是乡下人的挽歌。川普崛起后,全世界的学术界、金融界、企业界、政界、科技界的领军者纷纷开始阅读万斯的这本小书,瞩目hillbilly阶层。这或许是改变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