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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中缅油气管道改变的缅甸村庄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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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中缅油气管道改变的缅甸村庄生态

被中缅油气管道改变的缅甸村庄生态
2019-04-24 10:18:07
来源: 世界说 作者: 小世儿
关键词:中国外交 缅甸 能源 点击: 我要评论
缅甸政府本应将能源带来的丰厚收入回馈民生,但对于一些管道过境地区居民来说,生活水平却不升反降。而中方公司也因为本地合作方的腐败及不负责任的行为屡受指责,承担当地社区对管道项目的怨恨。

  本地代理

  攸关本地居民切身利益的征地及后续安置事项由缅方全权负责,当法律依据模糊、地方政府管理失位的状况下,外资项目不可避免地落下不得民心的印象。

  吴橄被两次请到地方官员办公室,缅甸油气公司(Myanma Oil and Gas Enterprise,简称MOGE)代表、土地部和林业部的官员也在场。他要求项目公司按每英亩650万的价格支付村民共计1.3亿缅元(约56.7万人民币)的土地赔偿金。

  与军方有密切关系的缅甸油气公司是缅甸国家能源垄断公司,代表能源部掌管整个国家的油气行业命脉,所有计划进入缅甸市场的国际公司必须与其合作,其也是中缅油气管道的本地合作方。

  地方官员提到曾给村民发放森林归社群所有的土地使用证,因此从所有权上,森林属于国家,不属于吴橄代表的村民。阿休钦少数民族曾成立委员会,向林业部提交在森林保护区建立100英亩共有林的申请,以阻止过度采伐,于2006年3月获得批文。村民们与政府签署的土地租赁合同为30年期限,到期可再延续。

  在管道进入村庄之前,政府从未介入过与本地人的土地所有权纠纷,也从未就土地征过税。林业部在保林方面曾与本地村民保持着互信,并提供许多技术支持。委员会认为自己并非林业部的下属机构,有权独立运营共有林。

  但在管道项目带来的丰厚报偿面前,官方机构与本地居民分道扬镳。林业部滥用委员会的长期信任,不但无视村民对管道穿过共有林的抗议,还瞒着委员会与项目方进行“谄媚的”协商。他们告诉管道分包印度公司,山区人没受过教育、不会讲英语,还以极低价格估算共有林中珍贵的柚木。

  因此当挖掘机进入森林时,毫不知情的村民才意识到利益被出卖。缅甸油气公司的官员透露,项目方已将管道占用的20英亩土地的4000万缅元(约17万人民币)土地赔偿金直接付给了林业部门。

  中缅油气管道经过的21个缅甸城镇所使用的土地与农作物赔偿协议文件格式并不统一,甚至相邻村庄的赔偿金标准都不一致。

  马圭省仁安羌坤素村的丁温(Tin Win)与缅甸油气公司交涉赔偿金的经历从来就没愉快过。他耕种的3英亩土地因管道经过要被征用30年,油气公司的负责人口头承诺会支付30年土地及农作物赔偿金。2011年,丁温和大部分村民们收到三年赔偿金;2013年,他又收到两年赔偿金,但听闻村中有人没有收到第二次赔偿;之后便再无下文。

  直到2018年4月,他才从缅甸油气公司那里收到赔偿合同的复印件,此前的七年时间里,对方常以给合同会带来麻烦为由反复推脱。村里没有拿到赔偿金的人只能各显神通,各自寻求解决办法。有人因曾在军队服役认识丹瑞将军的朋友,靠关系层层施压才拿到属于自己那份的赔偿金。

  中缅油气管道在仁安羌穿过缅甸“母亲河”——伊洛瓦底江河床下方,铺设两条主管道和两条辅助管道。全长5.6千米的伊江定向钻穿越是中缅油气管道最为艰难的工程段之一,而在每年6到9月的雨季,伊洛瓦底江经常泛滥。2017年8月,由于密集降水影响,伊江河流改道造成穿越处河床下切、河岸东移,油气管道有60米露出河床悬空江中,管道安全产生险情。

  2018年2月,中方施工机具设备和物资到达伊江两岸,进行备用管道切换作业。丁温回忆,这似乎是中方企业官员及工程师在管道建设完成后,又出现在村庄的少数几次之一。村民们将中国员工围起来抗议,质问为何他们只支付了五年赔偿金。不知所以的中方坚持解释,早已向缅甸有关部门一次性支付了30年全额赔偿金。这桩蹊跷戏剧的对峙因中间人的缺失而不了了之。

  中石油曾在2013年8月罕见地就中缅管道征地争议提出回应。其发给国际非营利组织企业责任资源中心的中文声明称,征地严格遵循缅甸相关法律法规,程序与赔偿标准明确、严谨、规范,经过多级政府部门的审批。土地赔偿标准关系到土地所处位置、土地类型、作物种类等多重因素, 不能简单的类比高低。所有土地赔偿款均由土地所有者以缅币现金的形式亲自领取,土地赔偿协议的签署也是公开的。

  中石油曾在2013年8月罕见地就中缅管道征地争议提出回应,但村民仍认为,“他们夺走了我们的天然气和石油,对我们的国家是一种损失”。

  该声明另指出,即使在2012年底缅甸新土地法颁布后,永久征地的青苗赔偿年限从原本的五年降为三年,针对尚未完成手续的部分村民,中石油仍按照原有标准赔付。

  “这个项目不会让任何人受益,不会是缅甸,也不会是我们地区,”吴橄说,“他们夺走了我们的天然气和石油,对我们的国家是一种损失,那些资源本应为缅甸人所用,但现在他们卖给了其他国家。”

  利益分配

  吴橄的想法,大体代表普通缅甸人对外国人涉足本国能源生意的敌意。但中缅油气管道的情况则复杂得多,缅甸在其中的角色既是输气管道的天然气供应国,也是输油管道的原油中转过境国,利益层次轻重有别。

  管道原油来自中东和非洲,与吴橄的设想不同,这些原油非但不是从缅甸获取,反而要在缅甸境内分输口每年下载不超过200万吨,即设计能力2200万吨/年的9%,以满足缅甸本国能源需求和经济发展目的。

  而天然气来源是由韩国、印度、泰国等多国外方公司在缅甸印度洋大陆架若开盆地A1、A3海上气田共同开发,其中韩国大宇国际公司对气田拥有51%的股份,中国不参与上游资源开发。按协定天然气在缅甸下载不超过20亿立方米,而天然气管道设计年输气能力为120亿立方米,下载量达到16.7%。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是两条管道的控股股东。在中石油旗下,负责中缅油气管道设计、施工、执行、扩建和维护的单位是注册于北京的“东南亚管道公司”。2010年6月,中石油通过东南亚管道公司,同其他国家股东,在香港分别为天然气管道与原油管道注册了项目公司,随后在缅甸登记为主营“陆路运输与管道运输”的外资公司。

  “东南亚原油管道有限公司”股权较为单纯,中石油持股50.9%,缅甸油气公司持股49.1%。

  “东南亚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则是由“四国六方”持股,中石油持有50.9%股份,韩国浦项钢铁大宇集团持有25.041%股权,印度石油天然气公司通过旗下负责国际油气探勘的子公司持有8.347%股权,缅甸油气公司持有7.365%股权,印度最大天然气加工销售企业GAIL与韩国垄断企业韩国天然气公社各持有4.1735%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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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在亚洲金融风暴后私有化的浦项钢铁,两条管道的其他股东都是所属国家能源领域主要的国营企业。

  原油管道采用分段建设运营模式,而天然气管道采用独立运营模式。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杨振发在2014年4月的期刊文章中指出,两种模式并行有利于中国稳定原油运输的长期稳定,提高中国对原油过境费的议价能力,但不可忽视“双刃剑”的另一面,即天然气供应掌握在他人手中,以及原油运输过程中存在不合理要价空间和额外纳税环节。

  另外,“四国六方”的多国股权安排也应规避政治风险诉求而生,通过共同利益体捆绑而提高议价砝码。东南亚管道公司副总经理陈湘球在2017年6月撰文提到,将中方与韩方绑在一起,可以合力向缅甸政府争取外汇、税收、路权等优惠政策。另一方面,缅甸当地的非政府组织组织如果反对中缅管道,也必须考虑到其他两个国家的利益。

  但中缅油气管道目前的运量离设计运量有显著差距,分别受上游供给方和下游消费市场联合掣肘。2017年6月投产至2018年7月17日,原油管道实际运量刚过1000万吨,约为管道设计运量的一半。2018年天然气管道实际运量为31亿立方米,为设计量的四分之一。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副教授、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中国进口油气运输安全研究”主持人舒源向世界说解释,天然气管道运量不足主要是因为缅甸天然气开发未达预计数量,此外缅方为应对国内能源需求增长和环保诉求,将内部的能源发展重点也放在天然气,并上马投产诸多天然气发电项目,消化了部分本会运往国外的天然气产量。而国内云南、贵州天然气消费市场尚未得到充分开发,且电力供给过剩;广西、广东存在海运进口液化天然气(LNG)的竞争。因此短时间内,输气量难以满负荷。

  舒源说,原油管道最初配套规划是在重庆和昆明各建一个1000万吨炼油项目,因此确定管道运量是2200万吨/年,但现在重庆项目前景不明。云南安宁炼化项目的运行存在一个逐步调试的过程,之后才能实现满负荷运行且“消化”管道输送来的原油,因此管道运量自然不会超过1000万。此外,中石油在容量有限的云南成品油市场还面临中石化的强力竞争。但在中石化成品油管道和中石油中缅管道的竞争中,云南成品油供应增多,十年前昆明加油站外排长队的景观已一去不复返。

  舒源认为,管道建设的根本原因是加强运输安全,同时能够提供一定冗余以应不时之需。他按目前情形分析,中缅油气管道预期的盈利应该难以实现,但亏损的幅度也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但其产生的综合效益却不能忽视。面对中石化茂名炼油厂和昆明成品油管道的竞争,中石油借此占据了市场先机。管道在解决就业、地方发展、产业升级和加强中缅关系方面产生的效益难以估量。

  中缅油气管道为缅甸政府提供了丰厚的财政收入。缅甸政府将直接从该管道获得每年1360万美元的油气管道路权费,以及每进口1吨原油就抽取1美元的过境费。

  中缅油气管道为缅甸政府提供了丰厚的财政收入。根据2015年初项目试运行期间的官方声明,在一项30年的特许协议中,缅甸政府将直接从该管道获得每年1360万美元的油气管道路权费,以及每进口1吨原油就抽取1美元的过境费。缅甸还将从管道相关的土地租赁、海港及邮轮的使用中获得收入。

  但这些缅族军政府高层争取而来的庞大利益,经官僚体系层层饱其私囊,落到吴橄这样“底层”原住民身上的实惠有限,或者根本所剩无几。吴橄的直接感受是,家门口那片舒适自给的生计环境,被不舒服地、不可逆转地打破了。治理环境的成本转嫁给了管道经过地区承受能力较弱的本地社区,而资源收入却直接进入政府腰包。

  中缅油气管道这条将缅甸“一分为二”的带状线在地图上画出的一刻,其被赋予的象征意义就溢出了设计本身的逻辑,被中国人和缅甸人在官方民间多个维度上各自阐释。有本地非政府组织将管道横穿缅甸的地图做了简单标识,涂成上红下绿两个色块,反复提醒人们管道对这个国家做了“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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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中缅油气管道改变的缅甸村庄生态

2019-04-24 10:18:07
来源: 世界说 作者: 小世儿
缅甸政府本应将能源带来的丰厚收入回馈民生,但对于一些管道过境地区居民来说,生活水平却不升反降。而中方公司也因为本地合作方的腐败及不负责任的行为屡受指责,承担当地社区对管道项目的怨恨。

   当中国人主导修建的油气管道要穿过缅甸村民吴橄(U Kan)的村庄时,他对这个相邻的大国还所知甚少。

  世代生活在缅甸中西部密林深处的阿休钦族农民 ,生计仰仗自然馈赠,日子清贫传统。村庄在夜里坠入黑暗,树杈末梢繁星作伴,也会有人家拉动小户型发电机,制造唯一有节奏感的现代机械噪音。

  而当运送天然气和原油的并行管道要穿过马圭省唵培地区,两条巨龙叩响了美拉村(Myay Latt)的柴扉,要突进吴橄和邻舍们脚下的土地,并继续昂首北上。

  当他带领村民站在没有事先通知,就轰隆开进村庄的推土机和挖沟机前试图阻挠施工时,地方官员带着威胁的口吻说道:这是政府的项目,你在干扰政府的项目!

  抗议无济于事,施工队推倒了村民拥有的100英亩(注:1英亩 =0.404686公顷)土地中20英亩的树林为管道开道,其中就有一棵村民们敬奉的百年参天大树。

  村里世代信奉原始神灵宗教的阿休钦族人会在这棵特殊的大树下操办祭葬仪式。每当村中有人去世,亲眷会先将遗体在家中停放三四日待尸体开始腐烂,用实心柚木做担架运至树下,采用祖辈遗传的特殊技巧焚化死者,实现骨肉分离,只将完好的骨头取出放入名为“要土”(当地语言Yout Tu)的盆中。

  存放死者骨头的盆都会摆在“骨杆”(当地语言A Yoe Tie,缅甸语Bone Pole)旁边,意味着落叶归根。骨杆雕刻着精美的神灵和恶魔,这些令人悚然又惊诧的死亡作品有种精致的怪诞美,以致常被盗窃至泰国如普吉岛一带,被偷偷贩卖。致敬死者的骨杆仪式是本地人一代代传承的传统。

  这棵百年大树数年来行使着村落高堂庙宇般的圣地职责。当大树被砍掉后,村民们被迫分散到其他地方祭祀祈祷,甚至有人到邻村“借”别人的百年大树来进行复杂又盛大的祭祀仪式。人们感到属于本村独有的“根”被切断了,迷信灵魂的钦族祖先流传一种说法,如果将焚化地点转移至他处,将会给死者的在世亲属带来厄运。

  “这片丛林是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传统,我们的文化,我们的宗教以及我们的信仰。”

  施工队离开后,依赖森林资源维持生计的阿休钦族农民发现,溪水中的鱼虾慢慢在减少,百种生物只剩下二三十种,后来湍湍水流也消失在松动的土壤里。于是,人们更将每况愈下的生活归咎于大树没了,好运也没有了。

  “这片丛林是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传统,我们的文化,我们的宗教以及我们的信仰。”身为社群领袖的吴橄说。

  各层级的官员告诉他,这项中国和缅甸政府层面联合的庞大项目是无法停止的,他也无权索要赔偿金,因为这些钱属于缅甸政府下的林业部。他在整个施工建设过程中没有见到任何一个中方代表来与他沟通。

  他感到村民们的利益被残酷攫取,远在中国西南省份的县市将享受到油气管道高效输送来的能源,而万家灯火的背后,则是吴橄和他所在村庄做出巨大牺牲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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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层设计

  从2004年就开始酝酿的中缅油气管道,是继中国西北的中亚油气管道、东北的中俄原油管道、东部的海上通道之后的第四大能源进口战略通道,从项目设计伊始,就带有自上而下的战略意义,以期形成中国原油进口渠道的多元化及网状化。

  中缅天然气管道始从皎漂港,原油管道起自马德岛,随后并行建设,从云南瑞丽58号界碑进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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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缅油气管道示意图 / 世界说

  管道近800公里的缅甸段从西向东穿越遍布寺庙和千年塔林的佛国,经过若开邦、马圭省、曼德勒省、掸邦四个缅族与少数族群不均聚居的省邦,以及克钦独立军、巴郎国家解放阵线、南北掸邦军等多个战火频仍的“民地武”控制地区。

  外界理解这条管道意义时,常提及中国希望藉此破解过于依赖马六甲海峡运输进口石油的困局。但实际上,不论在过去还是未来,马六甲海峡的运输功能都不可能被取代。

  2017年,经过马六甲进入中国的石油占总进口量的85%,天然气约10%。中缅油气管道的分流对比中国整体石油及天然气进口增长而言只是杯水车薪,2018年中国天然气进口1254亿立方米,石油4.6亿吨,而同年海关总署中缅油气站申报进口天然气31亿立方米,原油管道从2017年6月投产一年后输油1000万吨。

  而部分观察人士则从宏观地缘战略意义出发,强调中缅油气管道的潜在价值。有研究人员直言,与缅甸的同盟关系堪比朝鲜对中国的“屏障”作用,为中国在南海问题上同东盟国家周旋提供砝码,并确保在印度洋的长远利益。

  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前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在著书中提供中缅油气管道修建的另一个国内缘由:中国西南部省份地区没有原油供应和炼油厂,所需油品全靠兰成渝成品油管道以及沿长江逆流而上的船只,运输安全问题在汶川地震救灾中更加突出,险些决口的唐家山堰塞湖就有冲垮这条能源动脉的危险。

  国家发改委要求中石化、中石油及中海油调研分别撰写原油管道前期研究报告。2005年,时任缅甸能源部部长伦迪(Lun Thi)准将提议中国应一并考虑开展天然气管道。2006年1月,缅甸总理梭温访华并签署天然气贸易备忘录。同年全国“两会”上,91名来自云南的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云南省代表团关于修建中缅石油管道和在云南建设石油炼化基地的建议》。

  发改委向国务院呈递开展中缅油气管道工作请示报告,后者批准同意后,责成中石油一家公司承担业主单位角色。报告中提及这样做的原因是“该项目政治上较敏感”,且相比之下,资金、技术、生产管理经验更强的中石油更能胜任。

  经过四年的项目设计及与缅方反复的协商沟通,2010年6月3日,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缅甸联邦政府总理登盛共同宣布造价50亿美元的中缅油气管道正式开工建设。

  项目从孕育到开工,无不体现“高层路线”运转和思维模式,与东道国民间社群的沟通从设计初始就是缺位的。

  而这一年11月7日,缅甸举办20年来首次议会选举,军政府组建的巩发党在这场昂山素季所在政党抵制的大选中赢得压倒性胜利。深度参与中缅油气管道项目的伦迪准将,也一夜间转变了身份,成为仰光坤仰公镇(Kungyangon)的国会议员。

  管道的地面工程甫一开启,就卷入了缅甸蹒跚起步又历经反复的政治经济转型改革进程中。被视作管道项目在缅甸政府内最关键支持者副总统丁昂敏乌(Tin Aung Myint Oo),在2012年不堪压力被迫以健康为由辞职出家。这位强硬的丹瑞亲信的出局,挫伤中方重视军政府要员为项目背书的路径。

  缅甸政府本应将能源带来的丰厚收入回馈民生,但对于一些管道过境地区居民来说,生活水平却不升反降。

  脱下军装的登盛总统提出“以人为本的发展战略”,希望全面的市场化改革惠及当地社区,但改革步伐分布不一。地方行政及关键部门的经济活动,仍习惯于以陈旧的、压制的行事逻辑来实施国家名头的项目——土地强征、官员腐败、信息缺乏透明度等指责不绝于耳。

  缅甸政府本应将能源带来的丰厚收入回馈民生,但对于一些管道过境地区居民来说,生活水平却不升反降。而中方公司也因为本地合作方的腐败及不负责任的行为屡受指责,承担当地社区对管道项目的怨恨。

  本地代理

  攸关本地居民切身利益的征地及后续安置事项由缅方全权负责,当法律依据模糊、地方政府管理失位的状况下,外资项目不可避免地落下不得民心的印象。

  吴橄被两次请到地方官员办公室,缅甸油气公司(Myanma Oil and Gas Enterprise,简称MOGE)代表、土地部和林业部的官员也在场。他要求项目公司按每英亩650万的价格支付村民共计1.3亿缅元(约56.7万人民币)的土地赔偿金。

  与军方有密切关系的缅甸油气公司是缅甸国家能源垄断公司,代表能源部掌管整个国家的油气行业命脉,所有计划进入缅甸市场的国际公司必须与其合作,其也是中缅油气管道的本地合作方。

  地方官员提到曾给村民发放森林归社群所有的土地使用证,因此从所有权上,森林属于国家,不属于吴橄代表的村民。阿休钦少数民族曾成立委员会,向林业部提交在森林保护区建立100英亩共有林的申请,以阻止过度采伐,于2006年3月获得批文。村民们与政府签署的土地租赁合同为30年期限,到期可再延续。

  在管道进入村庄之前,政府从未介入过与本地人的土地所有权纠纷,也从未就土地征过税。林业部在保林方面曾与本地村民保持着互信,并提供许多技术支持。委员会认为自己并非林业部的下属机构,有权独立运营共有林。

  但在管道项目带来的丰厚报偿面前,官方机构与本地居民分道扬镳。林业部滥用委员会的长期信任,不但无视村民对管道穿过共有林的抗议,还瞒着委员会与项目方进行“谄媚的”协商。他们告诉管道分包印度公司,山区人没受过教育、不会讲英语,还以极低价格估算共有林中珍贵的柚木。

  因此当挖掘机进入森林时,毫不知情的村民才意识到利益被出卖。缅甸油气公司的官员透露,项目方已将管道占用的20英亩土地的4000万缅元(约17万人民币)土地赔偿金直接付给了林业部门。

  中缅油气管道经过的21个缅甸城镇所使用的土地与农作物赔偿协议文件格式并不统一,甚至相邻村庄的赔偿金标准都不一致。

  马圭省仁安羌坤素村的丁温(Tin Win)与缅甸油气公司交涉赔偿金的经历从来就没愉快过。他耕种的3英亩土地因管道经过要被征用30年,油气公司的负责人口头承诺会支付30年土地及农作物赔偿金。2011年,丁温和大部分村民们收到三年赔偿金;2013年,他又收到两年赔偿金,但听闻村中有人没有收到第二次赔偿;之后便再无下文。

  直到2018年4月,他才从缅甸油气公司那里收到赔偿合同的复印件,此前的七年时间里,对方常以给合同会带来麻烦为由反复推脱。村里没有拿到赔偿金的人只能各显神通,各自寻求解决办法。有人因曾在军队服役认识丹瑞将军的朋友,靠关系层层施压才拿到属于自己那份的赔偿金。

  中缅油气管道在仁安羌穿过缅甸“母亲河”——伊洛瓦底江河床下方,铺设两条主管道和两条辅助管道。全长5.6千米的伊江定向钻穿越是中缅油气管道最为艰难的工程段之一,而在每年6到9月的雨季,伊洛瓦底江经常泛滥。2017年8月,由于密集降水影响,伊江河流改道造成穿越处河床下切、河岸东移,油气管道有60米露出河床悬空江中,管道安全产生险情。

  2018年2月,中方施工机具设备和物资到达伊江两岸,进行备用管道切换作业。丁温回忆,这似乎是中方企业官员及工程师在管道建设完成后,又出现在村庄的少数几次之一。村民们将中国员工围起来抗议,质问为何他们只支付了五年赔偿金。不知所以的中方坚持解释,早已向缅甸有关部门一次性支付了30年全额赔偿金。这桩蹊跷戏剧的对峙因中间人的缺失而不了了之。

  中石油曾在2013年8月罕见地就中缅管道征地争议提出回应。其发给国际非营利组织企业责任资源中心的中文声明称,征地严格遵循缅甸相关法律法规,程序与赔偿标准明确、严谨、规范,经过多级政府部门的审批。土地赔偿标准关系到土地所处位置、土地类型、作物种类等多重因素, 不能简单的类比高低。所有土地赔偿款均由土地所有者以缅币现金的形式亲自领取,土地赔偿协议的签署也是公开的。

  中石油曾在2013年8月罕见地就中缅管道征地争议提出回应,但村民仍认为,“他们夺走了我们的天然气和石油,对我们的国家是一种损失”。

  该声明另指出,即使在2012年底缅甸新土地法颁布后,永久征地的青苗赔偿年限从原本的五年降为三年,针对尚未完成手续的部分村民,中石油仍按照原有标准赔付。

  “这个项目不会让任何人受益,不会是缅甸,也不会是我们地区,”吴橄说,“他们夺走了我们的天然气和石油,对我们的国家是一种损失,那些资源本应为缅甸人所用,但现在他们卖给了其他国家。”

  利益分配

  吴橄的想法,大体代表普通缅甸人对外国人涉足本国能源生意的敌意。但中缅油气管道的情况则复杂得多,缅甸在其中的角色既是输气管道的天然气供应国,也是输油管道的原油中转过境国,利益层次轻重有别。

  管道原油来自中东和非洲,与吴橄的设想不同,这些原油非但不是从缅甸获取,反而要在缅甸境内分输口每年下载不超过200万吨,即设计能力2200万吨/年的9%,以满足缅甸本国能源需求和经济发展目的。

  而天然气来源是由韩国、印度、泰国等多国外方公司在缅甸印度洋大陆架若开盆地A1、A3海上气田共同开发,其中韩国大宇国际公司对气田拥有51%的股份,中国不参与上游资源开发。按协定天然气在缅甸下载不超过20亿立方米,而天然气管道设计年输气能力为120亿立方米,下载量达到16.7%。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是两条管道的控股股东。在中石油旗下,负责中缅油气管道设计、施工、执行、扩建和维护的单位是注册于北京的“东南亚管道公司”。2010年6月,中石油通过东南亚管道公司,同其他国家股东,在香港分别为天然气管道与原油管道注册了项目公司,随后在缅甸登记为主营“陆路运输与管道运输”的外资公司。

  “东南亚原油管道有限公司”股权较为单纯,中石油持股50.9%,缅甸油气公司持股49.1%。

  “东南亚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则是由“四国六方”持股,中石油持有50.9%股份,韩国浦项钢铁大宇集团持有25.041%股权,印度石油天然气公司通过旗下负责国际油气探勘的子公司持有8.347%股权,缅甸油气公司持有7.365%股权,印度最大天然气加工销售企业GAIL与韩国垄断企业韩国天然气公社各持有4.1735%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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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在亚洲金融风暴后私有化的浦项钢铁,两条管道的其他股东都是所属国家能源领域主要的国营企业。

  原油管道采用分段建设运营模式,而天然气管道采用独立运营模式。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杨振发在2014年4月的期刊文章中指出,两种模式并行有利于中国稳定原油运输的长期稳定,提高中国对原油过境费的议价能力,但不可忽视“双刃剑”的另一面,即天然气供应掌握在他人手中,以及原油运输过程中存在不合理要价空间和额外纳税环节。

  另外,“四国六方”的多国股权安排也应规避政治风险诉求而生,通过共同利益体捆绑而提高议价砝码。东南亚管道公司副总经理陈湘球在2017年6月撰文提到,将中方与韩方绑在一起,可以合力向缅甸政府争取外汇、税收、路权等优惠政策。另一方面,缅甸当地的非政府组织组织如果反对中缅管道,也必须考虑到其他两个国家的利益。

  但中缅油气管道目前的运量离设计运量有显著差距,分别受上游供给方和下游消费市场联合掣肘。2017年6月投产至2018年7月17日,原油管道实际运量刚过1000万吨,约为管道设计运量的一半。2018年天然气管道实际运量为31亿立方米,为设计量的四分之一。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副教授、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中国进口油气运输安全研究”主持人舒源向世界说解释,天然气管道运量不足主要是因为缅甸天然气开发未达预计数量,此外缅方为应对国内能源需求增长和环保诉求,将内部的能源发展重点也放在天然气,并上马投产诸多天然气发电项目,消化了部分本会运往国外的天然气产量。而国内云南、贵州天然气消费市场尚未得到充分开发,且电力供给过剩;广西、广东存在海运进口液化天然气(LNG)的竞争。因此短时间内,输气量难以满负荷。

  舒源说,原油管道最初配套规划是在重庆和昆明各建一个1000万吨炼油项目,因此确定管道运量是2200万吨/年,但现在重庆项目前景不明。云南安宁炼化项目的运行存在一个逐步调试的过程,之后才能实现满负荷运行且“消化”管道输送来的原油,因此管道运量自然不会超过1000万。此外,中石油在容量有限的云南成品油市场还面临中石化的强力竞争。但在中石化成品油管道和中石油中缅管道的竞争中,云南成品油供应增多,十年前昆明加油站外排长队的景观已一去不复返。

  舒源认为,管道建设的根本原因是加强运输安全,同时能够提供一定冗余以应不时之需。他按目前情形分析,中缅油气管道预期的盈利应该难以实现,但亏损的幅度也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但其产生的综合效益却不能忽视。面对中石化茂名炼油厂和昆明成品油管道的竞争,中石油借此占据了市场先机。管道在解决就业、地方发展、产业升级和加强中缅关系方面产生的效益难以估量。

  中缅油气管道为缅甸政府提供了丰厚的财政收入。缅甸政府将直接从该管道获得每年1360万美元的油气管道路权费,以及每进口1吨原油就抽取1美元的过境费。

  中缅油气管道为缅甸政府提供了丰厚的财政收入。根据2015年初项目试运行期间的官方声明,在一项30年的特许协议中,缅甸政府将直接从该管道获得每年1360万美元的油气管道路权费,以及每进口1吨原油就抽取1美元的过境费。缅甸还将从管道相关的土地租赁、海港及邮轮的使用中获得收入。

  但这些缅族军政府高层争取而来的庞大利益,经官僚体系层层饱其私囊,落到吴橄这样“底层”原住民身上的实惠有限,或者根本所剩无几。吴橄的直接感受是,家门口那片舒适自给的生计环境,被不舒服地、不可逆转地打破了。治理环境的成本转嫁给了管道经过地区承受能力较弱的本地社区,而资源收入却直接进入政府腰包。

  中缅油气管道这条将缅甸“一分为二”的带状线在地图上画出的一刻,其被赋予的象征意义就溢出了设计本身的逻辑,被中国人和缅甸人在官方民间多个维度上各自阐释。有本地非政府组织将管道横穿缅甸的地图做了简单标识,涂成上红下绿两个色块,反复提醒人们管道对这个国家做了“切割”。

  社区对立

  2011年3月,总统登盛接掌大权后,民主化改革的幅度加大,出乎各界意料。公民社会有更多发声的空间,国会也开始产生作用。一些源自于军政府时期“高层路线”的中资企业项目开始陷入“尴尬”处境。

  2011年9月,登盛突然以“尊重民意”为由,宣布在其任期内搁置密松大坝。这项造价36亿美元的工程由中国国家电力投资集团、缅甸第一电力部、缅甸亚洲世界集团共同投资,在2009年底动工。在缅甸中部,中国国企万宝矿产有限公司与缅甸国企联邦经济控股(UMEHL)合作开发莱比塘铜矿,这个亚洲在建的最大湿法炼铜工程在2012年3月动工后,亦曾遭遇数次抗议、停工与复工。

  缅甸-中国管道观察委员会(MCPWC)就是在这种历史情景下应运而生的本土民间社会组织。2012年9月,缅甸民间团体举行密松大坝“停工一周年”的纪念活动,讨论分享缅甸当下时局信息。在活动上,一些来自管道沿线的村民受此启发,决定聚集起来,寻求更加团结的抗争策略,以在这项他们看来仍有军政府烙印的项目上集体发声。

  油气管道经过的21个乡镇民间社会组织因此联合,并由乡镇代表票选成立指导委员会。管道观察委员会在研究管理层有9名正式员工,在乡镇层面拥有100多名监督环境和社会经济状况的无报酬志愿者,这些人多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或是雨蓑风笠的渔夫,均通过手机通信和脸书小组分享信息。

  这个致力于监察中缅油气管道的缅甸全国性组织,将调研重心放在本地农民在管道施工过程中遭遇的社会不公以及环境水资源受破坏方面,要求缅甸政府对沿线人民保持透明度和负责任态度,并保证与民众共享外国投资成果。

  在2012年至2013年间,中缅管道的缅甸段工程进度曾因为村民抗议、武装冲突、地形险恶等因素而滞后,引发了缅甸全国与国际性的关注。2013年8月,中石油罕见地针对国际非营利组织企业责任资源中心的问询,提供了七页图文并茂的中文声明,还邀请该中心协助安排中石油与缅甸本地组织和国际组织之间的对话。但在项目危机解除后,在多个关注中石油缅甸管道的公民团体与研究者看来,中石油的开放态度与对话机制并未延续。

  民主规则的变化以及总统登盛与国会议长之间的嫌隙,推动缅甸政府略为放开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空间,但缅甸官僚与国企仍习于以旧有“自上而下”的方式行事,大量纠纷悬而未决,村民转而将希望寄予“最后的突破口”——项目外方公司上。

  在2014年至2015年间,通过为期一年对近千位管道沿线村民的采访调研,中缅管道观察委员会收集完成关于管道建设对环境及农民生计影响的研究报告。横亘在委员会面前的难题是如何将报告呈递给中方,让对方正视问题并解决问题。“沟通上的挑战很大,我们无法向这个政治体系中的国家决策者报告这些缅甸本地的情况。这是一个沟通的挑战。”委员会的国家协调员耶登乌(Ye Thein Oo)说。

  对中国政治及国有企业运作模式并不熟稔的委员会,在接触东南亚管道公司的初期犹如冲撞铁墙,他们不知道该把报告交给谁或交给哪里。管道观察委员会成员与其他缅甸民间环保与人权组织多次抗议,有人甚至在游行中被拘入狱。在一些在缅中国企业人员与官员眼中,这些团体是招惹是非的“反华势力”。

  对中国政治及国有企业运作模式并不熟稔的委员会,在接触东南亚管道公司的初期犹如冲撞铁墙,他们不知道该把报告交给谁或交给哪里。

  委员会在2016年1月发布的报告《中缅油气管道沿线社会正义探索》中写道,撰写报告期间,委员会曾请求与东南亚管道公司代表正式见面,但该公司公关部的中国员工拒绝了这一要求,只同意在办公室外见面,也拒绝提供真实姓名、公司地址与正式联系方式。

  有国际非政府组织的中间人将委员会的报告转给中国商务部下属智库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引起后者的关注兴趣。2016年9月,研究院邀请中缅管道观察委员会成员来北京,并牵线搭桥中石油总部的领导,终于让双方坦诚布公地坐下来沟通。委员会对报告做了概述,还向已在或愿意在缅甸投资的中国经贸人士讲解缅甸公民社会组织的情况。

  在该场北京的会面后,管道观察委员会与中石油达成每年两次见面的沟通机制,由东南亚管道公司在仰光接待。中石油同意向委员会分享其企业社会责任(CSR)报告并听取后者建议,组织社区参观项目基地、了解公司安全防范措施等等。农民们最担心的问题是管道可能由于人为或自然原因(如地震)发生泄漏甚至爆炸。中石油方面也在会议中建议,委员会应该多向缅甸油气公司提建议和施加影响力,因为根据合同,缅方才是在项目选择中扮演较大角色的一方。

  根据中石油2017年5月发布的《中缅油气管道企业社会责任》专题报告,公司在缅甸共开展了120多个社区公益项目,其中新建及修缮学校的教育类比重最大,占到59%,其次为医疗类24%,形式多为援建医院或医疗分站。

  但有村民感到这些公益建筑就像“孔雀开屏”,亮丽的一面频被展示给短暂视察的领导和外来人员,背后的经营状况却鲜被问津,特别是部分医疗站点由于缺乏医疗从业人员或药品而运营不善面临关闭。

  中石油及合资公司先后投入2400多万美元在公益项目上,捐款格外聚焦在缅甸西部沿海皎漂地区、社会经济状况仍相对原始的马德岛上。这个和北京奥林匹克公园差不多大(约12平方千米)的岛屿是中缅原油管道的起点,来自中东与非洲的油轮在此卸载原油注入通往中国的管道。

  中缅两国政府还计划在皎漂地区发展深水港与经济特区。2018年11月,双方代表签署深水港框架协议,中国央企中信集团领头的联合体与缅甸政府、缅甸企业各持股70%、15%、15%。

  中石油在上述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提到,其在马德岛投资建设为全岛3000多居民提供清洁用水的自来水工程,还捐建了信号覆盖全岛的通信塔,结束岛上无手机信号的历史。

  但来自皎丹(Kyawk Tan)村的缪林佐(Myo Lin Zaw)在2018年10月对世界说称,公司接通到村庄的水呈明显赤褐色,而通信塔位置距离中国项目基地较近,更便利工作居住在那里的中国员工,他所在村庄的村民手机信号仍很弱或完全没信号。

  世界说在2019年1月底至3月间,多次通过电邮、电话及试图当面联系缅甸东南亚管道公司与其母公司,亦配合东南亚管道公司公关人员要求,多次更改采访函格式与约访方式。但至截稿为止,东南亚管道公司、中国石油国际管道公司与中石油集团皆未就世界说所了解到的情况给予正式回复。

  避免合谋

  最初西方投资商在进入缅甸有利可图的采掘和能源行业时,为了保障在偏远地区的项目安全和经营,往往扮演与军政府“合谋”的角色,纵容后者大范围、系统性对当地民众的强迫劳动,侵犯人权事件在少数族群生活的地区尤为触目。

  而经过跨国法律诉讼、公民社会持续关注以及媒体曝光等环节的鞭笞,外资公司为自己对本地社群的漠不关心付出代价,同时也塑造出更加成熟的与本地社区的互动模式,对中资有平行借鉴意义。

  1990年代初,法国能源巨头道达尔与缅甸油气公司在安达曼海研究开发耶德纳(Yadana)气田,同时修建经过德林达依省通往泰国的陆路跨境天然气管道(“耶德纳”在缅甸语指宝石)。1998年,管道首批建设完成。道达尔为耶德纳气田的主要股东与经营者,该项目其他外国股东,包括美国优尼科石油公司,和泰国国家石油公司旗下的勘探和生产公司。

  在距离德林达依省首府土瓦约两小时车程的甘勃(Kanbauk),是耶德纳管道沿线最大的聚落,居住在这里的70岁的克伦族村民苏莫里斯(Saw Maurice)曾经历过三条外资跨境管道建设。

  这一地区自英国独立后就主要由克伦族民族武装团体掌管,实际上在管道规划的1990年代初,缅甸军政府并未完全控制缅甸东部,很少踏进这片区域。

  为了给这项重大缅外合资工程“扫清阻碍”,从建设前的测绘阶段开始,以缅族为主的政府军队就随着管道项目涌入,与本地武装进行交战,战火区域从两个一直扩大到六七个。无辜的克伦族村民土地被强征,男丁被抓去充当强迫苦力,老弱妇孺死于地雷,许多人被迫举家迁离。

  “外国公司利用军队和少数族群的矛盾冲突来推动有利可图的项目,相比我们所失去的,本地社区从项目中并没有受益,”苏莫里斯说。

  1996年,在两名美国法学院学生与缅甸克伦族活跃人士组成的“地球权利国际”(Earth Rights International)协助下,十多名缅甸村民依据美国《外国人侵权行为法》(Alien Tort Statute,下简称ATS),就耶德纳管道建设期间存在的强迫劳动、意外死亡、非法监禁等侵犯人权行为,在优尼科总部所在地美国加州,对优尼科、道达尔与缅甸军队提起诉讼。

  2005年3月,优尼科与村民达成庭外和解,不久后优尼科被雪佛龙收购。有国际制作公司据此拍摄纪录片电影《全面否认》(Total Denial,Total有“全面”与“道达尔”双关意思),展现了十多名居住在深山老林里的克伦族农民,蚍蜉撼大树般向道达尔和优尼科讨要正义的故事。

  在这些过往历史经验中值得提及的是,西方跨国公司并不是强迫劳役等暴行的直接施行者,侵犯人权也可能并非出于企业意愿,企业的“默许”态度才是最大的问题。

  如果不做额外努力,中国企业无可避免地也会被视为制造不公的“共谋”及不公行为的“受益者”,在国际关注下名誉受损。

  而对后来入场的中国投资者来说,若缅甸本地合作方仍独断分配外来投资利益,即使在合同上中企不担负处理利益分配的责任,但实际上,中国企业无可避免地会被视为制造不公的“共谋”及不公行为的“受益者”,被卷入官民暴力事件或紧张政治局势,在国际关注下名誉受损。

  经过20多年的教训,道达尔耶德纳项目在处理社区关系与信息披露上,如今普遍被视为相对正面的在缅外资样例。

  “你们刚走过的路就是道达尔的企业社会责任项目”,铺在黄土地上、略微颠簸的单线混凝土道路边,苏莫里斯对世界说讲道。“道达尔的企业社会责任团队会定期来收集村庄的需求,我们需要道路与电力,道达尔给了道路,电力项目金额太大,道达尔做不了,这个我们也能理解。”

  苏莫里斯所述的是道达尔为耶德纳沿线33个村庄所创名为“村庄委员会”的自治团体机制,绕过地方政府,以期弥补官选村长代表性不足问题。因为缅甸基层政府的治理能力低下和腐败问题在短期内难以解决,道达尔以民选村委会——而不是政府——提交上来的要求为基准,来改善自己的企业社会责任计划。

  虽然管道对族人的伤害无法弥补,但道达尔改善社区关系的“亡羊补牢”之举改变了苏莫里斯对公司的看法。“心理创伤一直都会在”,他说,“但村委会这类改进措施让村庄能共享项目利益,如果现在道达尔再来投资新项目,我们愿意支持。”

  按照联合国发布的《在受冲突影响与高风险地区负责任商业实践指南》,缅甸仍是典型的高风险地区,亦即政局和社会仍不稳定,关于人权的损害问题受到关切,存在暴力冲突或者从暴力冲突向和平转型中。

  这类地区的特征是缺乏平等的社会经济机会和政治参与、腐败与贫穷盛行、存在侵犯人权行为等。企业在此投资与贸易,一方面能促进经济增长,另一方面也容易导致或被牵连进侵犯人权、冲突等重大负面事件。

  曾任英国驻缅大使的缅甸负责任企业中心总监维琪·鲍曼(Vicky Bowman)对世界说称,把大型工程的尽职调查、环境影响与社会影响评估都交给缅甸本地伙伴进行,忽视与少数民族等不同利益相关方的交流,是包括中企在内的外国投资者、承包商在缅经营常见的一大误区。

  “在缅甸这样的国家,不论是法规、政府治理或本地企业能力都还不健全,如果外国企业不自己做功课、不做详尽的尽职调查,只求达到政府的最低要求,未来将为项目带来更多问题。”

  在鲍曼看来,这些年来,在管理社会与环境影响方面,中石油在缅甸已有所学习,了解到应该直接向村民交付赔偿金,增加透明度,而非通过当地政府。同时需要介入更多第一线的工作,例如尽职调查和审计。

  鲍曼说,中石油应该持续与管道观察委员会对话,把他们视为潜在的同盟,协助他们监察工程相关问题,以避免更多的负面影响。

  在鲍曼看来,中石油在缅甸已有所学习,了解到应该直接向村民交付赔偿金,增加透明度,而非通过当地政府。

  而对于缅甸当地群众,在昂山素季领导的政党三年前正式上台后,选民企盼民选政府能够推动制度的根本性转变,包括对外资利益的平衡分配,和对底层民众利益的保护。

  在美拉村, 吴橄所在社区的森林委员会办公室由竹木简陋搭建,入门醒目处挂着一副昂山将军(昂山素季之父)年轻时的军装黑白照,剑眉星目。这位缅甸国父曾与掸族、克钦族、钦族的土司代表摒弃差异纷争,在1947年2月签署《彬龙协定》,为这个国家多元族群的调和提供一个制度架构。但仅五个月后,昂山“统一的、自由的缅甸梦”就随着政敌暗杀的枪声破碎了。

  吴橄笃信新政府会带来让村民们过上更好生活的机会。他生活的地区过去曾是旧政权压迫和充当免费劳力的重灾区,因为本地人砍伐轮耕的生活方式,各层级的政府官员还常以此为由进行索贿。

  “现在,即使我们想贿赂官员,也没人敢拿这笔钱。”吴橄说,新政府还规定不许对平民责骂或言语侮辱,更不许动辄威胁,基层官僚的办事态度发生一百八十度转弯。

  曾经反对密松大坝的昂山素季,如今对涉华合作很是上心。上任国务资政三年以来,缅中政府关系益发热络。2017年11月,中国外交部长王毅访缅期间首度提出“中缅经济走廊”设想,获得昂山素季的正面回应。2018年9月9日,中缅两国政府签订了政府间共建“中缅经济走廊”的谅解备忘录,双方同意成立发展规划、产能与投资、交通、能源等12个重点合作领域工作组,旨在连接起缅甸最缺乏发展的地区和最发达的地区。

  去年12月,缅甸宣布成立“一带一路实施指导委员会”并召开第一次会议,昂山素季亲任主席。她在会议中提出,希望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能同时造福双方,依据《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注:1953年由周恩来会见印度代表团时提出),全面检视各类项目对于缅甸国家与人民的短期与长期效益。

  正因为对昂山素季政府的充分信任,吴橄对中缅油气管道后续问题的解决有了更多耐心。

  “这条管道合同是登盛政府签署的(注:此处吴橄表述有误,应为丹瑞军政府时期),而且是为了亲信们的利益,条款对我们这样的本地人不公平。但现在昂山素季不但在与本地人协商,还在与中国公司谈判,我们理解合同木已成舟,她为双方做了最大努力。政府现在可以做的是谈判以减少损失。”

  村中的晚辈刚从仰光旅游回来,带给吴橄一本昂山素季2019年的悬挂月历,封面上的她眉目低垂,身着如缅栀花。吴橄把日历挂在办公室书桌前,给斑驳杂乱的房屋带来一抹生机。

  (世界说谢雯雯、张涵宇、谢奕琳、徐宁晨、财新记者黄凯茜、清华大学发展中国家研究项目博士候选人姚颖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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